城镇给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附条文说明] CJJ224-2014 建标库

7  管道施工

7.1  一般规定

7.1.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是对工程采用的产品和主要材料进入施工现场验收的规定,是管道工程质量保证的重要环节。

    本条规定,工程采用的管材、管件、附件和主要原材料必须实行进场验收,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复验,验收合格后的产品应妥善保管以备施工安装采用。本条与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规定一致。

    工程采用的管材、管件、附件和主要原材料应在规定的场地进行交接,与工程有关的生产制造、施工安装、工程监理、建设部门等都应参加,检验不合格者应拒收。目前国内一些大型重要的长距离输水工程为保证工程质量,对制管混凝土骨料碱活性、混凝土碱含量以及预应力钢丝的氢脆性要求复验。

7.1.2  本条规定大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道工程施工安装涉及深基(槽)坑开挖、围护、地基处理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等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