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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湛江市】。民用建?。筑节能办法 !印发:湛江市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的通知  】 湛:。府〔20《10〕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湛江市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 为:加强我?市,民用建筑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包括新建民—。用建筑?和既有民用》建筑 ?  :。 本办法所称既【有民:用建筑(下》称既有建筑)是指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经通!过竣工验收》、,未按照节《能标准建造》的民:用,建,筑 : 第:三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的节能】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 民用建筑》节,能应当遵循节约资源!、因地?制宜:、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负!责   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以及本】。级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政府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发挥建筑【节能示?。范作用 》第,二章 民用建【筑节能?。 第七条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既有建筑】的改建?、扩建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同!。步进行节《能改造并参照—执行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发布】推广应用的建筑节能!产品目录和限制、淘!汰的:建筑:耗能产品目》录 第九条 政!府鼓励建筑》节能科?研成果和技术的推广!应用科技《管理部门要在—建筑节?能产:品,研究和?产品推广示范—方面加大力》。度 第十条 建!筑节能产品、设【。备应当?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达到企?业标准?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生,产领域加强对建【筑节能产品》、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定期向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通—报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 【 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申请!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括建筑节《能分析篇(章) 】   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或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节,能评估?。意见对项目》节能分析篇》(章:)进行审查》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 发展改革部门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核准、审》批的:项,目,不予核准或审批【。;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强制性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 : 第:十二条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的要求【确定建筑的布—局,、形状和《朝,向,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时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委托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时应当《明确:约定执行有关建筑】节能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方案设计应当有建筑!节能专项说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含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大中型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应当有建筑节能】专题报告明确建筑节!能措施、《。目标等内容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对建筑节】能的内?容进行审查在审查报!告中:。单列节?能审查章节未—经审查的不得出具审!查意见书经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审查意见【应当:定,。为不合格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审查: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申请时应》当查验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和审】查意见书 》 ,  :建,筑节能?的内容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专项方案《由企业技术主管部】。门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批 【  施工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 ,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配电: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且送检合格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文件、监》理合同的规定—和要求实施监理【 : , 监理单位应当在监!理规划中明确建【筑节能?要求并编《制建:筑节能监理细则【制定详细的》监理措施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配电材料等设备以及!涉,及节:能功能的重》要部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节能?检测报告的》客观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建筑节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责!令其限期改正—。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当有建筑节能的专项!监督:意见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对建筑?节,能,进行专?项验收并《将专:项验收报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达不到建筑节能要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并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建筑?节能公示明示—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项目建设承诺书【应当明确建筑节能】条件及公示》要求等内容》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   鼓励—建设单位进行—节能建筑能效评【估并将建《筑能耗指标标—。识在建筑物的显著】位置 第》二十三条 》 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在对》已采取节能》措施的民用建—。筑进行使《用、装修、改—造和维护时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节能维护体系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 第二十四条— , 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应当保证建筑用!能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得人为损坏建筑围】护,结,构和节能系统  !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应当?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监测】、维:护并负责建筑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建筑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 第?二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并《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制冷、照明等的能!源消耗情况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应当:对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统】计工作予以配合 】 第二?十六条 》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建筑?节能活?动鼓励建《设节能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建筑节—能产业发展》 第二十七条 !鼓励: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民用建筑的节—能改造投《资人可以按协议分享!建,筑物节能改造—所获得的收》益 第二十八条】 政?。府鼓励?与支持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对作出突—出,成绩或贡献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要》。条件   鼓励】。新建、改建、扩建】宾馆、酒店、医【院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鼓励有【大型:屋面:。和建筑幕《墙的民用建》筑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 《第三十条 》 鼓励和支持企业】建造: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试点示范工程 第!三十一条 鼓励创!建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小区)实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小区:)评选制《度对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小区)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证书和!标牌并?予以公示 第三章! ,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或机构有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 第三十《三条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滥用行!政权力?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建筑节能产—品,品,牌、销售单位、【建筑节能技术—服务:机,构或建筑《节能:设施施?工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 : 附: ,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物因使用》年限:、功:能变化等因素其能源!消耗超过规》。定标准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适用—本办: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 ,达不到建《筑节能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各类工程评奖活【动 第《三十七条 —。鼓励农?民个人建造节—能住宅?,并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 ! 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