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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民《用建:筑节:能办法
【印发湛江市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的通!。知
《。 湛府〔201【。。0〕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现将湛江【市,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民用建筑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包括新建民—用建筑和既有民【。用建筑
本】办法:所称:既有民用《建筑(下称既有建筑!)是指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经通过?竣工验收、未按【照节能标准建造的】民,用建筑
第三【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的节能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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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民用建筑节能应当遵!循节约资源、因地】制宜、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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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负《责
》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以及本?级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政府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发挥建筑节【能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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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民用建—筑节能
第七条 !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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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有建筑—的改建、扩建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同步进行节—能改造?。并参照执《行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发布推广—应用的建筑节能产】品目录和限制、淘汰!的建:筑耗能?。产品目录
—第,九条 政府鼓励】建筑节能科研—成果和技术的推广】应用科技管理—部门要在建筑节能】产品研究和产品【推广示范方面加大力!度
第十条— , 建筑节能》产品:、设:。备应:当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达》到企业标准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生产:领域加强对建筑节能!产品、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定:期向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通?报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 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申请: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括建筑节能分析篇!(章)
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或,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节能评估意见—对项目节能分—析篇(章)》进行审查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 发展改》革部:门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核准》、审批的项目不【予核准或审》批;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强?。制性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
第《十二:条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的要求!确定建筑的布—局、形状和》朝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时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委托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时应】当明确约《定执行有关》建筑节能《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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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方案设《计应当有建筑—节能专项说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含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大:中型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应当有建筑】节能专题报告—明确:建筑节能措施、目】标等内容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对:建筑节能的》内,。容进行审查在审查报!告中单列节》能审查章节未经【审查的?不,得出具审查意见【书经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审》查意见应当》定为不合格
【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审!查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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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申请】时应当查验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和审查意见》书
建筑节能!的内容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专【项方案由企》业技术主管部门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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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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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配电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且?。送检合格
第十八!条 :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文件、监理—合同的规定和—要求实施监》理
》监理:单位应当在监理规】划中明?确建筑节能要求并编!制建:筑节:能监:理细则制定》详细的监理措—施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配电—材,料等设备以及—涉及节能功能的重要!部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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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节能检测报【。告的客观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建!筑节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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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当!有建筑节能的—专项监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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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对建筑节能进行专项!验收并?将专项验收报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达【。不,到建筑节能要—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并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建筑》节能公示明示—。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项目《建设承诺书应当明】确建筑节能条件及】公示要?。求等:。内容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
鼓励建设】单位进行节能建【筑能效评估并—将建:筑,能耗指标标》。识在建筑物的显著】位置
第二—十三:条 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在对已采!取节能?措施的民用建筑【进行使用、装—修、改造和维护时】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节能维护【体,系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第,二十四条 》 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应《当保:证建筑?用能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得人:为损坏建筑》围护结构《和节:能,系统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应》。当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监测、维护—并负责建筑》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建筑》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
第二《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并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制冷、照明【。等的能源消耗—情况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应当对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统计:工作予以《配合
第》二十:。六条 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建筑节能活动鼓励建!设节能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建—筑节能?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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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 鼓励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民用建—。筑,的,节能:改造投资人可以按】协议分?享建筑物节能改造所!获得的收益》
第二十八条 】 政府鼓《励与支持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对作出突—出成绩或贡》献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要条》件
鼓励新建!、改建、扩建宾馆】、,酒店、医院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鼓,励有大型屋面和建】筑幕墙的民》。用建筑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
第三十条 【 鼓励和支》持企业建造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试点示范工程!
第三十》一,条 鼓《励创建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小区)实】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小》区):评选制度对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小区)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证书和标—牌,并予:以公示
第三章 !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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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或】。机构有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滥用行政权力!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建筑节【能产品品牌》、销售单位、建筑节!能技术?。服务机构或》。建筑节?能设施施《工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 附 【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物因》使用年限、功能变】化,等因素其能源消耗超!过规定标《准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适用本办】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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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达不到建筑节能!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各类工程评奖】活动
第三—十七条 鼓励【。农民个人建造节能】住宅:,并:参照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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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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