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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涉水工?。程设施之间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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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取水设》施,不得设置在防洪【的险工险段区域及】城市雨水排水口【、污水排水口、【航运作业《区和锚地的影响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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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污水排水口不】得设置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设置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污水排!水口应满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目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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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桥隧《。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应防:洪,标准和通航》航道:等级的要求不—。应,降低通航等级桥【位应与港口作—业区及锚地保—。持安全距离应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对水体环!。境功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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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 航道及港》口工:程设施布局必—须满足防洪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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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码头:、作业区和》锚地不应《位于水源一级—保护区和桥梁保护范!围内:并应与城市集中排】水口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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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在历史文物!保护区范围内—。布,置工程设施时应【满足历史文物保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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