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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水体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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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城市水体的利【用应结?。合,水,系资源条件和城市总!体规划?布,局,按照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分析比较《各种功能需求基础上!合理确定水体利用】功能:和水位等重要的【。控制指标《。
5.2!.2 确定水体的!利,用功:能应符合下列原则】
】 1 《 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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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兼有多!种利用功能的水体应!确定:其主要功能》其他功?能的确定《应,满足主要功能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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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应具有延续性改】变或取消水》体的现状功能应经】过充分的论证;【
— 4 —。 水体利用必须优】先保证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的需要】并不得影《响城市排水防—涝和城市防洪安【全,;
【 : 5? 水生《态保护范围内的水】体不得?安排对水生》态保护有《。不利影响的其—他利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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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位于城市《。中心区范围内—的水体应保证必要】的景观功能》并尽:可能安排游憩功【。。能;
】 7 应】充分利用水体对【雨水的调蓄能力【强化:。水体对超标雨水【径流的调蓄和排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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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 同:一水体多种利用功能!之间有矛盾》的应通过技术—、经济和环境的综合!分析进?行协调并《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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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可!以划:分不同功能水域的】水体应通过划分不】同功能?水域实现多种功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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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可,通过其他途径提供需!。求,的功:能应退让无其—。他途径提供需—求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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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质要求低的功能!。应,退让水质要求高【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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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水深要求低的功】能应:退让水深要求高的】功,能
5】.2.4 》 城市水体的控制】水位应依据水体水位!变化现状和水体规】划功:能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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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已编制城!市防:洪、排水《。、,航,运等工程《规划的?城市应按照工程规划!成果明确相应水体的!。控,制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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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规划尚—未明确控制》。水位的水体或规【划功能?需,要调整的水体应根】据其规划功》能的需要确定控【制水位必要时可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对不同【功能的水位和水深需!求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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