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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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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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