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工程混凝土模块砌体结构技术规程 [附条文说明] CJJ/T230-2015 建标库

5.5  构造要求

  墙体允许高厚比

5.5.1  模块砌体高厚比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H0——构件计算高度(mm);

          μ1——自承重墙允许高厚比修正系数,非承重墙体取1.2,承重墙取1.0;

          μ2——开有洞口的模块墙体允许高厚比修正系数;

          [β]——墙允许高厚比,应按表5.5.1的规定采用。

    当S≤μ1μ2[β]h时,墙的高厚比可不受此限制。

表5.5.1  模块砌体墙体允许高厚比[β]

    注:验算施工阶段砂浆未硬化的新砌墙体允许高厚比取10。

5.5.2  带壁柱的模块砌体高厚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按本规程式(5.5.1)验算带壁柱墙的高厚比时,式中墙厚h应采用墙体折算厚度hT;当计算带壁柱墙截面的回转半径时,截面的翼缘宽度可按本规程第5.2.3条和表5.4.7规定的较小者取值;当计算带壁柱或有横墙的模块砌体的计算高度H0时,可取该模块砌体的实际高度H与0.6S的较小值(S为相邻壁柱或横墙间的距离);

    2  对设有钢筋混凝土壁柱的墙体,当混凝土圈梁的宽度(b)与相邻钢筋混凝土壁柱间的距离(S)之比不小于1/10时,混凝土圈梁可视为模块墙体的不动铰支点。当圈梁宽度(b)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可按刚度(墙体平面外刚度)等效原则增加圈梁的高度。

5.5.3  开有洞口的模块墙体允许高厚比修正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μ2——开有洞口的模块墙体允许高厚比修正系数,当μ2<0.7时,取0.7;当洞口高度等于或小于墙高的1/5时,取1.0;当洞口高度等于或大于墙高的4/5时,可按独立墙段计算;

          bs——在宽度(S)范围内的洞口总宽度(mm);

          S——间距(mm)。

  一般构造要求

5.5.4  模块砌体结构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和抗渗等级应符合表5.5.4的规定。

表5.5.4  材料最低强度等级和抗渗等级

    注:此为模块砌体材料的最低要求,工程设计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

5.5.5  模块砌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承重直线及折线墙厚度不应小于250mm,承重弧形墙厚度不应小于180mm;

    2  非承重直线及折线墙厚度不应小于180mm,弧形墙厚度不应小于150mm;

    3  配筋模块砌体直线及折线墙厚度不应小于250mm,弧形墙厚度不应小于180mm。

5.5.6  模块砌体墙体与现浇混凝土底板的连接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侧墙最下层模块应嵌入混凝土底板中,模块嵌入底板混凝土中的深度应为30mm~50mm,底层模块应与底板混凝土同时浇筑[图5.5.6(a)];

    2  底板襟边外伸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  侧墙模块可直接砌筑于混凝土底板上[图5.5.6(b)],截面的抗剪强度应按摩擦强度采用。

5.5.7  模块砌体的内外墙交接处,应保证沿墙体全高范围内的灌孔混凝土连续贯通。

图5.5.6  侧墙模块与底板的连接

1-灌心混凝土;2-混凝土模块;3-混凝土界面;4-防水砂浆抹角;5-混凝土底板

5.5.8  模块砌体墙顶部遇有较大的集中荷载时,应设置现浇的钢筋混凝土垫梁或刚性梁垫,钢筋混凝土垫梁或刚性梁垫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垫梁高度不应小于模块砌体墙厚度的2/3,同时不得小于180mm,且应与墙厚同宽。

5.5.9  钢筋混凝土板(梁)为两端简支时,在模块砌体顶部的搁置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块砌体墙体单侧搭板(梁)时,其顶板(梁)搁置长度不应小于模块砌体厚的0.4倍,且板不应小于120mm,梁不应小于180mm。

    2  模块砌体墙体双侧搭板(梁)时,其顶板(梁)搁置长度应符合本规程第5.5.9条第1款的规定。当板上部有整浇钢筋混凝土叠合层时,可不受上述限制。

    3  当模块砌体不符合本规程第5.5.9条第2款的规定时,对梁可增设墙壁柱增加搁置长度,对板则可增设垫梁(图5.5.9)或增加板端连接措施。

5.5.10  当模块砌体结构遇有设备管道接入时,预留设备洞不应靠近模块砌体墙的角部,洞口边缘距墙体内表面最小间距不宜小于墙厚的1/2且不应小于200mm。

5.5.11  模块砌体墙体的设备或管道洞口宜按预留设计,当后期补开洞口时,应按削弱后的截面验算模块墙体的承载能力,并在设计文件中注明补开洞口的方法。

图5.5.9  垫梁构造图

1-预制混凝土顶板;2-水泥砂浆填缝;3-混凝土垫梁;4-锚固钢筋;5-模块墙体

5.5.12  地面式模块砌体盛水构筑物的内外墙节点和外墙转角节点宜每层或隔层设置构造钢筋(图5.5.12)。

图5.5.12  内外墙节点和外墙转角节点每层或隔层设置构造钢筋

5.5.13  当直径小于1000mm管线接入或需在模块砌体墙面预留设备孔道时,侧墙洞口周边应利用模块内孔设置加强钢筋[图5.5.13(a)];当孔洞直径大于1000mm且靠近底板时,应单独设置钢筋混凝土边缘构件予以加固[图5.5.13(b)];当洞口直径大于2000mm时,边缘构件配筋按计算确定;当洞口边缘靠近模块砌体角部时,宜在洞口上下设置转角加强钢筋予以加固[图5.5.13(c)]。

图5.5.13  模块砌体墙洞口构造图

1-模块墙体;2-孔洞加强钢筋;3-模筑混凝土;4-底板结构混凝土

5.5.14  模块砌体结构应设置变形缝,变形缝间距不宜超过15m。配有水平钢筋的模块墙体变形缝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

5.5.15  模块砌体变形缝宽度不应小于300mm,止水带应安装在模块砌体墙体中心位置,止水带距底板上表面不应小于150mm,浇筑变形缝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25(图5.5.15)。

图5.5.15  模块砌体与底板变形缝

1-止水带;2-嵌缝材料;3-闭孔型低发泡聚乙烯嵌缝板;4-变形缝混凝土;5-混凝土底板

5.5.16  预制顶板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顶应预铺强度等级不低于M10的干硬性水泥砂浆,预铺水泥砂浆厚度不应小于20mm;

    2  预制顶板应在板与板之间的缝隙内,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M10水泥砂浆填缝并用水泥砂浆抹带;

    3  预制顶板两端与墙顶间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M10水泥砂浆抹三角灰,抹灰底边宽度不宜小于60mm;

    4  当预制顶板低于地下水位时,宜采用聚合物防水砂浆代替水泥砂浆。

  配筋模块砌体构造规定

5.5.17  钢筋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优先使用带肋钢筋。

    2  钢筋的最大直径不应大于25mm,竖孔配筋的直径不宜小于12mm;设置水平抗剪或拉结钢筋时,其直径不应小于4mm。

    3  配置在模块砌体竖向孔洞内的纵向钢筋面积(指一侧配筋的面积)不宜大于该方向孔洞面积的1.2%;配置在模块砌体内的水平纵向钢筋面积(指一侧配筋的面积)不宜大于该方向模块砌体面积的0.6%。

    4  配筋模块砌体的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08%(按全截面计算)。

5.5.18  钢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竖孔内的纵向钢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30mm;

    2  柱和壁柱中的竖向钢筋的净距不宜小于40mm;

    3  不得在模块砌体的砌筑灰缝内配置钢筋。

5.5.19  钢筋在灌孔混凝土中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竖向受拉钢筋强度时,其锚固长度la,对HRB335级钢筋不宜小于30d;对HRB400和RRB400级钢筋不宜小于35d;在任何情况下钢筋(包括钢丝)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00mm;

    2  受拉钢筋不宜在受拉区截断,如必须截断时,应延伸至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以外,延伸的长度不应小于20d;

    3  当受压钢筋在跨中截断时,应伸至按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以外,延伸的长度不应小于20d;对绑扎骨架中末端无弯钩的钢筋,不应小于25d;

    4  钢筋骨架中的受力光圆钢筋,应在钢筋末端做弯钩,在焊接骨架、焊接网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可不做弯钩;绑扎骨架中的受力带肋钢筋,在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

5.5.20  当钢筋的直径大于18mm时,宜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其他直径的钢筋可采用搭接接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接头位置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2  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1la,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0.7la,且不应小于300mm。

    3  当相邻搭接钢筋的间距小于等于75mm时,其搭接长度应为1.2la。当相邻钢筋间的接头错开间距小于30d时,搭接长度应增加1.2倍。

5.5.21  水平受力钢筋(网片)的锚固和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置在模块钢筋卡槽中的钢筋,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0d,水平或垂直弯折段的长度不宜小于15d或200mm;

    2  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5d。

5.5.22  模块砌体横孔中的水平钢筋,应准确嵌固于模块预设钢筋卡槽内,钢筋卡槽中心距模块表面应为90mm;模块砌体孔中的竖向钢筋应位于水平钢筋内侧(即靠近墙中心线一侧),并应采用架立钢筋焊接成钢筋骨架。

5.5.23  模块砌体中局部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最小保护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执行。

5.5.24  对地下水、构筑物或管道内部介质对模块砌体的钢筋有较强腐蚀或设计使用年限在50年以上的工程,应采用防腐蚀钢筋或其他可靠的防腐蚀措施。

5.5.25  当在本规程中没有明确要求时,配筋模块砌体中的受力钢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执行。

5.5.26  模块砌体墙体的配筋可按下列方式采用:

    1  内外模块墙体节点配筋(图5.5.26-1);

    2  外墙角节点配筋(图5.5.26-2);

    3  墙与底板节点配筋(当模块砌体墙内只配有一级竖向钢筋,即插筋一次到位时)(图5.5.26-3);

    4  墙与底板节点配筋(当模块砌体墙内所配竖向钢筋需搭接时)(图5.5.26-4)。

图5.5.26-1  内外模块墙体节点配筋

1-模块墙体;2-竖向配筋;3-水平配筋

图5.5.26-2   外墙角节点配筋

1-模块墙体;2-竖向配筋;3-水平配筋

图5.5.26-3  墙与底板节点配筋(一)

1-水平配筋;2-竖向配筋;3-模块定位钢筋;4-首层模块;5-底板上层配筋;6-墙底插筋;7-钢筋支架

图5.5.26-4  墙与底板节点配筋(二)

1-竖向蛇形架立钢筋;2-竖向配筋;3-水平配筋;4-底板插筋;5-模块定位钢筋;6-首层模块;7-底板上层配筋;8-钢筋支架;9-墙底插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