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无筋模块砌体构件
Ⅰ 受压构件
5.3.1 受压构件承载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N——轴向力设计值(N);
φ——轴向力影响系数,应按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采用;
Am——构件毛截面积(m2),对带壁柱墙的翼缘计算宽度可按本规程第5.2.3条的规定采用。
5.3.2 轴向力偏心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e——轴向力偏心距(mm),按内力设计值计算;
y——截面重心至轴向力所在偏心距方向截面边缘距离(mm);
M——弯矩设计值(kN·m)。
当0.7y<e≤0.95y时,应按下列公式进行截面承载能力验算:
式中:ft,mg——模块砌体通(齿)缝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MPa);
A——截面面积(mm2);
W——截面抵抗矩(mm3);
h——模块砌体厚度(mm)。
Ⅱ 局部受压
5.3.3 模块砌体构件承受局部均匀压力时的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N0——局部受压面积上部轴向力设计值(N);
A1——局部受压面积(m2);
γ——模块砌体局部抗压强度提高系数;
fg——模块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MPa),按本规程表3.3.1-2的规定采用,且不考虑模块砌体抗压强度调整系数(γa)的影响。
5.3.4 模块砌体局部抗压强度提高系数可按下式计算,且计算所得γ值应符合本规程表5.3.5的限值:
式中:A0——影响局部抗压强度的计算面积(m2)(图5.3.4)。
图5.3.4 影响局部抗压强度的计算面积
5.3.5 影响局部抗压强度的计算面积和模块砌体局部抗压强度提高系数限值可按表5.3.5的规定采用。
表5.3.5 影响局部抗压强度的计算面积和模块砌体局部抗压强度提高系数限值
注:1 a1、a2为局部受压面积A1的边长;
2 c1、c2为局部受压面积的外边缘至构件截面边缘距离,当c1、c2大于墙厚h时,应取h。
5.3.6 梁(板)端支承处砌体的局部受压承载能力应符合下列公式要求:
式中:ψ——折减系数,当≥3时,取ψ=0;
N0——局部受压面积内上部轴向力设计值(N);
Nl——梁(板)端支承压力设计值(N);
η——梁(板)端底部支承面压力图形完整系数,可取0.7;洞口过梁可取1.0;
σ0——上部平均压应力设计值(N/mm2);
b——矩形截面宽度、边长、梁端支承宽度(mm);
a0——梁(板)端有效支承长度(mm),当a0大于梁(板)的实际支撑长度a时,应取a0=a。
5.3.7 当混凝土梁(板)直接支承于模块砌体上时,其梁(板)端有效支承长度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hc——混凝土梁(板)截面高度(mm)。
5.3.8 当混凝土梁下设有刚性现浇或预制混凝土梁垫时(图5.3.8),刚性现浇混凝土梁垫下的模块砌体局部受压承载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刚性梁垫的局部受压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N0——混凝土梁垫面积(Ab)内上部轴向力设计值,应取梁垫面积(Ab)上的平均压应力设计值与该梁垫面积的乘积;
φ——轴向力影响系数,应按本规程第5.3.1条及附录C的规定,取当β≤3时的φ值;
γl——混凝土梁垫面积以外的砌体对砌体承载能力的影响系数,应取按本规程公式(5.3.4)计算值的80%,且不应小于1.0,计算时需以梁垫面积(Ab)取代式(5.3.4)中的局部受压面积(Al);
Ab——梁垫面积(mm2),取梁垫伸入墙内的长度(ab)与该梁垫宽度(bb))的乘积。
2 混凝土刚性梁垫上梁的有效支承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δ1——刚性梁垫有效支承长度(a0)影响系数,可根据轴压比(σ0/fg)按表5.3.8采用。
3 梁垫上Nl的作用点位置可取0.4倍的a0处。
表5.3.8 刚性梁垫有效支承长度(a0)影响系数
注:当σ0/fg为中间数值时,δ1值可采用插入法求得。
图5.3.8 梁下设有刚性现浇或预制混凝土梁垫
5.3.9 当混凝土板或梁下设有混凝土垫梁时(图5.3.9),垫梁下模块砌体局部受压承载能力应符合下列公式要求:
图5.3.9 混凝土板或梁下设有混凝土垫梁
式中:bb——垫梁在墙厚方向宽度(mm);
h0——混凝土梁(板)截面高度(mm);
δ2——荷载相关系数,当荷载沿墙厚方向均匀分布时取1.0,不均匀分布时取0.8;
Eb——垫梁混凝土的弹性模量(N/mm2);
Ib——垫梁的截面惯性矩(mm4);
E——模块砌体弹性模量(N/mm2)。
Ⅲ 受剪构件
5.3.10 砌体构件截面受剪切破坏时的承载能力,应符合下列公式要求:
式中:V——剪力设计值(N);
fvg——模块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MPa);
α——修正系数,取0.64;
μ——剪压复合受力影响系数;
σ0——水平截面平均压应力(MPa);
——轴压比,不应大于0.6。
Ⅳ 轴心受拉构件
5.3.11 轴心受拉构件的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Nt——轴向拉力设计值(N);
ftg——模块砌体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MPa),应按本规程表3.3.2-2的规定采用。
Ⅴ 受弯构件
5.3.12 受弯构件的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M——弯矩设计值(kN·mm);
ft,mg——模块砌体通(齿)缝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MPa),应按本规程表3.3.2-2的规定采用;
W——截面抵抗矩(kN·mm)。
5.3.13 受弯构件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公式要求:
式中:V——剪力设计值(N);
b——矩形截面宽度(mm);
z——内力臂(mm),当截面为矩形时取z=;
I——截面惯性矩(mm4);
S——截面面积矩(m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