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工程混凝土模块砌体结构技术规程 [附条文说明] CJJ/T230-2015 建标库

5  模块砌体结构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模块砌体结构设计可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度指标度量结构可靠度,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5.1.2  模块砌体结构中主要构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地下干管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1.3  模块砌体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应有相应的构造措施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

5.1.4  模块砌体结构的内力与位移分析可采用线弹性分析方法。应根据结构分析所得到的内力,分别按轴心受压、偏心受压、偏心受拉等构件进行正截面承载力和斜截面承载力计算。

5.1.5  模块砌体结构上的作用分类、作用代表值、极限状态计(验)算及构造要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和《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