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