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
3.【0.1 水泥工厂!。脱硝工程不》得影:响,水泥熟料的生产
】
3.【0.2?。 脱硝工程—工,。艺的选择应》满足当地环保—标准要求脱硝—工程应优先采用【组织燃烧脱》硝技术?;采用烟气脱硝【技术:、,脱硝:效率要求大于或等】于70%时》可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联合【。脱硝工艺也可单独采!用SC?R工艺;脱硝效【率,。要求小于7》。0%时可采用S【NCR工艺但宜预留!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的条件
!
3.0.!3 : 脱硝装置应—与水泥窑《同步运行
—
3.0.4! :烟气脱硝《还原剂可选用浓度】小于25%的—氨水也可选用尿【素或:。氨基废?液等
?
3.【0.5 脱—硝装置所需电源【、水源、气》源、汽源宜》由,水泥熟?料生产线主》体工程提供
【
?。
3.0《.6 ? ,脱硝:工程的?施工:不得破坏水泥工厂】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不】得削弱建筑》物的荷载《承受能力建筑—物内因增加设施形成!荷载时应进》行荷载核算荷载超重!时应对建筑》物进行加固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