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