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隔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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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
7.1.1 !动力设?备应选?用振:动影:响小的产《品旋转型设备应【选,用中:、高转速的产品
!
7.—1.2 《 动力设备对—精密设备及仪器有振!。动影响时应采取隔】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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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 ,当,建筑:结构采取防微振措施!。及动力设备》采取隔振措施后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精密设?。备,及仪器采取隔—振,措施
》
,
7.1.4【。 隔振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隔振设《计规范?GB 5046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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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选用隔振《。器应具备下列资料
!
【 1 》外形尺寸、重—量及安?装要求?;
【 ? 2 《承载范围;
【
【 3: 刚度值及变化】。范围;?。
【 ?4 阻尼值及变】化范围;
》
!5 荷《载-压缩《量-频率关系图表】;,
》
6— 使用环境—条件
《
7.1【.6 ? 选用空气》弹簧隔振装》。置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1.》5条的?要求外尚应具—备下列资料
】
? 1 工】作压力及容许最大压!力;
《
】2 工作高—度;
?
》 : 3 《 充气?。时间;
】
, 4》 自?动调平时间及—调平精度《
7.】1.7 隔—振,系统不得与外围结构!刚性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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