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
:3.0?.,1, 本规范》。所定义的微振—。动应为幅值不大于表!3.0.1规—定的限值的振动
!
《表3.0.1— 微振动限值【
—
3.】0.:2 防微振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安装—宜遵循下《列程序
—
— ,1, 确?定,精密设备及仪器【。的容许振《动标:准;
?
?
2 】 场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及《地基动力特性测【试;
! , 3 》场,地环境振动测试【及分析;
】
4 !场地综合评估及场】地选择;
!
5 】防微振工程设计方案!论证;
!。 6 — 防:微振工?程设计;
【
— 7 防微—振工程施工及安装;!。
,
!8 工程主体建筑!竣工各类设备尚未安!装时的建筑》结构动力《测试及分析》。;
【 , , 9 《 动力设备》试运行时的环境振】动测试及分》析,;
:
】 10 试生产】时的:环境振?动测试及《分析:;
【 , ?11 防微—振,工程验收;
!
,。
12 !微振动测《试和分析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
,3.:0.3 《 区域规《划及厂区规划设【计,时振源位置应合【理布置振动大的振】源宜布置在》区域边缘或》远离有防微振要求】的建筑物
—
:
3.《0.4 建筑【物内的振源与精密】设备及仪器应分【类集中、分区—布置并应相互—远离
【
,3.0.5 防】微,振工程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建筑!结构的防微振设【。计;
《
》 , 2 动—力设备?及管道的隔振设计】;
—
? 3 《 精密设备及仪器的!隔振设计
—
3.0.】6 防微振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质量必须—满足精密设备及【仪器的?容,许振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