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
(2010年1月!25:日十三届6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11月7】日十四届3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用水管理《保障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需要保证安【全供:水、用水促进—节约用水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水:工作:和供:水管:理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以及使用供—水的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供水应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实《行保护水源、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措?施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并【保障:城,乡发展?。的用水需求
】第四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供,水,、用水?、,节水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市规划、!建设、卫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供水、用水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水、【用水:和节水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市供水企业之间供水!。能力、水质、—。技,。术,、管理、服务、【价格等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以“同城】、,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为目标大】力推进全市供—水,资源整?合和城乡一体化供】水工作
第二—章, ,。建设与维护
】第,六条 市规划—、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共同制?定本市供水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供,水专:项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进行
【第七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供水专?项规划大力》推进多水源供水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不同—供水区域《之间的供水》管网规划建设应注】重安全连接提高其供!水,安全互补《性
《各区:人,。民政府应积极推【。。进城乡供《水建设强《化各个供水系统间】。的协调和连接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推进农村地区和【开发区的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 :第八:条 供水设施建设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供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供水设施建设!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及用!户供水设施》建设
公共供】水设施是指》水厂及其取水设【。施,、,公共区域内的—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公共供水【设,施由政府或》者供水企业》组织投资建设
!用户供水设》施是指居住小区【、厂区或特定开发】项目内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与公共供》水管道相连的接【引,管道工程《、表后?给水系统(含二【次供水系统)、【水表计量系统、消防!设,施及其它供水设【施用户?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
第九条 供!水企业应在主支管】。的供水管线》上方地面设置管【道,标识新建供》。水管线?的管道标识安装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对,尚无管道标》识的现状管线供水】。企业应制订》操作规程及时—补,装管道标《识
《供水:。企业:应当:。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巡检和看护》建设:和施工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对不听巡检人!员劝告而《进行危害供》水设施的施》工供水企业可向执法!部门提出申请责令】其停工?确保公共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 ,。 ,第十条? 用户供水设—施建设单位须将设】计图及资料经有【。资质:的单位审《查经供水《企业加具意见—方可按图施工;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所在区供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总—体验收和《。正常供水
第十!一,条 新建《楼房须安装》供水“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系统小—区内绿化、》消防:等不同性质的用水应!分开计量《收费:由建设单位统一报】装用水?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在用楼—房,改造供水系统时应】安装:。“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系统其?费用由用户承担实】行,总表与户《表同:时计费的住》宅小区总表》。应分设?安装在单栋》住宅二?次,供水系统《前端无二次供—水系统的《不应设置总表各【。区供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制订方案!逐步取消区》域性:总表保证“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的实施
【。 ,第十二条 由供水企!业安装?作计:算用水量的水表【。称为注册水表设有总!表计量居民生活用水!及公共用水》并设:有,户表计量各》户,。居民生活《用水量时总表为注】册水:表;没有《总表只有户表的户】表,为注:册水表
》。 第十三条 —。注,册水表及《其之前的供》水,设施一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应移—交,给供水?企业维护《管,理用户不得私—自,移动或拆除任何人】不应在水表附—近堆放障《碍物及搭《建临:时构筑物影响抄表及!水表维护《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注!册水表后的》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及相—关费用由产权人、使!用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该设施的改造—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用户认—为注:册水表不准确—可到供水企业—办理验?表手续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检》。定检:定结果为合格—的水表检定费由用】户负责;检定结果】不合格的水表检【定费由?供水企业负责并【以验表当《月为期根据实—。际情况最长》可追溯3个》月按水表《快慢比例计算追收】或,退还水费用户对验】。表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仲裁】检定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请二次仲《裁检定
—。第十六条 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二次供水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确保二次供水【设施的完备并配合做!好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工》作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费用由产【权人负责
第十!七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相:关资料报区城—市规划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章— ,供水与用水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保持?不间断供水》用水:点符合城市规划并】具备供水条件的供水!企业不得拒绝—供水
第十九条! 供水企业》对其供?应水:的质:量负责严格遵—。守国家水质管理的】标准要求上报的水质!检测数据《应当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水质检测—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水质检《。测数据按以下—程序报送
【(,一)供水企》业将水质检》测数据报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佛山《监测站汇总;
【 (二)佛山监】测站将汇总、分析后!的报表和报告经【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供—水企业应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第二十条 》供水企业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向【用户公开咨询投诉】渠道公?。开,承诺:供水服务目标公开供!水服务项目申请的】办理程序、》。期限、需提交—。的资料和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供水:服务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供》水服务?水压;供水》水质;抄表收费【服务;管网维—护及抢?修服务;其他—服务:指标
供水【服务水?压注册水表前或【二次供水系统—前的供水《压,。力不低于0.1【。4兆帕对水压合格率!不低:于97?%
供水—水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监测保证安全优质】。。供水发现水质—问题应即时》采,样化验及时处理尽】快给用户做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抄《表收费服务查表抄】表要到位《、准确、及时—按,规定标准收取水费营!业员上岗佩戴—标志规范《。服务文明礼貌对用】户提出的用水计量】和,收费事项咨》询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管网维!护及抢?修服务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和管理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确保安》全供:。水管网修漏及时【率达到98.—8%以上DN10】0mm以上管—道突发?性损坏城区范围3】0分钟内《。、郊区范围40【分,钟内抢修人员赶到现!场无特殊情况小【修,不超过2《4小时大漏应立即】止水连?续抢修?
?。第二: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如用户【用水压力未能满足】要求应查明原因属】公共供水设施—原因的由《供水企业投》资解决;属用—户供水设施原因的】由其产权人出—资解决
《 第二十二条 】供水企业《。。应,根据:核定的?用水性质与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供?用水合同范本格式】后附需?要供水企业供水、】增加供水量、更改用!水性质应当事先向】所在:地供水?。企业提出《申请供水企业应当在!其服:务承诺?。期限内办理完毕
】 用水性质一经】核定用户不》得擅自变更用水性质!如果用户混合用水】的应分别装表—计,量收费没有》。分,别装表的,供—水企业有权》按该用?户所:用水:的最:高水费类别计收全】部水费
第二】十三条 水价调整实!行听证会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水?价调整供水企业应按!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和【用户:的,实际用水量》计收水?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供水价格
》 :第二:十四条 供水企【业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抄:表,收费及?时向用户发》。出,水费通知实行抄表】到户且注册水—表,为总:表的用户《总表只计量公共用】水其用水量按户【表的用水量》加上总表分》摊的公共用水量计收!。水费用?。。水户应按合同—约定方式期》限交纳水费》用,户在扣费成功后半年!。内,可向供水企业按【需索取发票》
?用水户未按规定【时间足额交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应,予催告;经催告用】水户仍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相关费用的供【水企业应书面报【告当地供水》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采取停止》供水措施《并应提前10—日通知用水户被停止!供水的?用户在6个》月内交齐合同约定】费用:的供水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水;用水—户欠:费6个月以》上的经催告无效的供!水企业应书面报告当!地,供,水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注销用》户档案当地供水【主管部门《在接到供《水企业?提交的停水、销【户书:面报告后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 由?于水表发生故障、停!。坏或被关栏、阻【隔,等原因无《法准确抄表》的则按上月》用水量或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对于无上月行!度水量参《照的新用户则—预,收当月水《费并:更换水表《按实际用水量推【算计:。收水费
》 第二十五》条 用户对水—费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水费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异议《供水:企业应在接到—用户异议之日起7日!。。内进行核《实并答复《用户用?。。户对供水企》业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确认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确认申请之【日起7?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供水企】业及用?户期间供水》企,业不得因用》。。户提:出异:议而:停止对该用户供水
! 第二十六条【 用:户更改?资料、需要供—水企业停止供水【或恢复供水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手续供水企—业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 :用户暂停用水—6个月以内的按【停水留?表办理在此时间【内恢复用水者要办】理恢复?用水手续;》超,过6个月后恢—复用水者需重新办理!新装:用水手续对于存在】纠纷的水表供水企业!可暂不受理其申请
!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向所在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供水!企业应提前24小】时向用户《公告停止供》水的原因和时间连续!停水超过2》。4小时的《供水企业应为用【户,。提供基本生活用水】因不可?抗力或紧《急事故导致需—要临时紧急停—止供水而《不能提前通知的供】水企业必须在应【急处理的《同时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用?户公告尽快恢—。复,。正常供水事后—再向有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
》企,事业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用】户,供水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因供用】水,。以外:的原因中断用—户的用水确》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原因需要中断!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连续停—。水,超过24小时的应】为用户提供基本生】活用水?。
第四章 节水【与应急
第二】十八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节水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实行计》划供水、《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工作组织交流—节约用水的先进经】验逐步推《广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设施?。。的规划建设鼓励环卫!绿化、景观》用水等使用中—水;:推广:使用节水型设备【、,器,。具表彰奖《励节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等工作
— :各用水单位应配备】必要的用水计—量器具?加强内部用水的计】量管理;《应,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措施提高供水的重复!利用率
—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需使—用供水的应把节约】用水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 第二十九—条,。 供水企业应—降低水厂《生产的?自用水量, —自用水率不宜—大于5%《。;定期对供水管网进!行探漏巡检和更新】改,。造,确保给水管网漏损率!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 :第三十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水应急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并【适时修订供》水应急预《案供水?、卫生、环》保、海?事、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与?供,水企业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应—对供水突发事件【
?第三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供】水企业应当根据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上报:。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完—善监测手段并定期】组,织演练供水企业应】与同一?流域的?其他供水企》业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及时互通信息保】障安全供《。水
第三十二条! ,当发:生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水源污染、供水设!施遭:受严重损坏、恐怖】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安:全,。事件时经政府批准】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供水企业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标准当无法正常供!水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须【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必要的—。供水:管制措施供》。水,企业:和用户须予以配合】采取:供水:管制措施时应—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第三:十,三条 当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或公共安《。全事件时供水—企业不?采取:应急措?施或不配合》政府采?。取供:水管制措施的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供水企业实行】临时接管事件—处理完毕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解:。除临时接管
】。第三十四条 二次供!水水质受污》染时应及时》报告供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并【立即:停止供水待查明【原因和对受污染【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供水》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 附 则
—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有权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相关处《罚依照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原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等《。。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