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
(20—10年1月25日】十,三届6?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11月7日十四!届3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用!水管:理保障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需要保证》安全:供水、用水》促进:节约用水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水工作和《供水管理《。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以及《使用供水《的,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供水应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实行《保护水?源、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措施—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并保障《。。城乡发展的用水【需求
第四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供水、用水—、,节水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市规划、》。建设、卫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供,水、用?水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水、用水和节水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市供水企》业之间供水能力【、水质、技》术、管?理、服务、价格等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以“同城、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为目标【大力推进全市供【水资源整合和城乡】一体:。。化供水?工作
第《二章 ?建设与维护
【 第六条 市—规划、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共同《制定本市供水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供?水专项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进行
第七!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供水专—项规:划大力推进多水源】供水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不?同供水区域之间的供!。水管网规《划建:设应注重安》全连接?提高其供水安全互】补性
各区人民!政府应积《极,推进城乡供水建【设强化各《个供:水系统间的协调和】连接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推进农村地区和开发!区的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 第八?条, 供:水设施建设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供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供水设】施建设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及用!户供水设《施建设
公【共,。供水:设施是指水厂及其】取水设施、公共区】域内的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公共供水设施由政!府或者?供水企业组》织投资建《设
: 用户供水设【施是指居住小区【、厂区或特》定开发项目内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与公共供水管道!相连的接引管道【工程、表后给水系】统(含二次》。供水系统)、—水表计量系》统、:消,防设施及其它供水】设施:用户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
第九条— 供水企业应在主支!。管的供水管线上方】地面设?置管道标识新建供水!管线的管道标识安装!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对尚无?管道标识的现状【管线供水企业—。应制订操作规程【及时补?装管道标识
— 供水企业应【。当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巡检《和看:护建设和施工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对】不听巡检人员劝告】。而进:。。行危:害供水设施的施【工供:水企业可向执法部门!提,出申请责令》其停工确保公共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条 用户!供水设施建》设单位须将设计图】及资:料经:。有资质的单》位审查经供》水企业加具意见【方,可按图施工》;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所在区供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总体验收【和,正常供水
第】十,。一条 新《。建楼房须安》装供水“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系统小区《内绿化、消防等不】。同性质?的用水应分开—计量收费由》建设单位统一报装用!水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在】用楼房?改造供水《系统时应《安装“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系》统其费用由用户承担!实行总表《与户表同《时计费?。的住宅小区总表应】分设安装在单栋【住宅:二次供水系统—前端无二《次供:水系统的《。不,应设:置总表各区》供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制订方案!。逐步取消《。区域性?总表:保证“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的实施
》 第十二条 【由供水企业安—装作:计,算用水量《的水:表称:为注:册水:表设有总表计—。量居民生活用水【及公共用水》并设有户表计量各户!。居民:生活:用水量时总》。表为:注册水表;》没有总表只有户表】的户:表为:注册水表
第】十三条 注》册水表及《其之前的供》水设施一《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应移交给供水!企业维护《管理用户《。不,得私自移动或拆除任!何人不应在》。。水表:附近堆放障碍物【及搭建临时构筑物影!响抄表及水表—维护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注册《。水表后的《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及相关费用由产【权人、?使用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该设施!的改造?。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 第十五条 用【户认为注册水表【不准确可到供—水企业办理》。验表:。手续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检:定检定结果为—合格的水表》。检定费由用户负责;!检定结果不合格【的水表检定费由供】水企业负责并—以验表当月为—期,。根据实?。际情况最长可—追溯3?个月按?水表快慢比》例计算追收或退【还水费用《户,对验表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仲裁检定!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请二次仲》裁检定
》 第十六条》 ,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二?。次供水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确保—二,次供水?设,施的完备并》配合做好《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工作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费用由产】权人负责《
第十七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相关资料报区城市】规划: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章 供水与用水
!。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保持不间《断,供水:用水点符合城市【规划并具备》供水条?件的供水企》业不得拒《绝,供水:
第《。十九:。。条 供水企》业对其供应水的质量!负责严?格遵守?国家水质《管理的标准要求【上报的水质检测数据!应当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水质】检测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水质!检测数据按以—。下程序报送
】(一)供水》企业将水《质检测数据报—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佛山!监测站?汇总;
(二】),佛山监测站》将汇总、分析后的】报表和报告经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供水企业【应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第二十条 】供水企业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向用户公》。开咨询投诉渠道公】开,承诺供水服》。务,目标公开供水服务项!目申请的《办理程序、期—限、需提交的—资料和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供》水服:务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供水服《务水压;供水—。水质;?抄表收费《服务;管网》维护及抢修服务;】其他服务指》标
供水服务水!压注册水表》前或二次供》水系统前《的供水压力不低于0!.,14兆帕对水压合格!率不低于97%
】 供水水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监测】保证安全优质—供水发现《水质问题应即—时采样化验及时处理!。尽快给用户》做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 抄表收费服务查表!抄表要到位》、,准,确、及时按规定【标准收?。取水费营《业员上岗佩戴标志规!范服务文明》礼貌对用户提—出的用水《计量和收费事—项咨询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管网—维护及抢修服务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和管:理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确保安全《供水管网修漏及时】率达到9《8.8%以上DN】100mm以上管】道突发性损坏—城区范围30分【。钟内:。、郊区范围40【分钟内抢修》人员赶?。到现场无特殊情【况,小修不超过2—4小时?大漏应立即止水连续!。抢修
》第二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如》用户用水压力—未能满足要求应查】明原因属公》共供水设施原因【的由供水企业—投资解决;属—用户供?水设施?原因的由《其产:权人出资解决
【 , 第二十《二条 ?供水企?业应根据核定的用】水性质与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供《用水合同范本格式】后附需要供水企业】供水、?增加供?水量、?更,改用水性《质,应当事先《向所在?地供水企业提出申请!供水企业应当在【。其服务?承诺期限内》办理完毕
— ,用,水性质一经核定【用户不得擅自变【更用水?性质如果《用户混合用水的应】分别:。装,表计量收费没有分别!。装表的,供水企业有!。权,。按该用户所用水的最!高,水费类别计》收全部水费
— :第二十三条》 水:价调整实行》听证:会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水价调!整供水企业应按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和用户【的实际用水量计收】水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供水价《。格
《。第,二十:四条: 供:水企业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抄表收费及时向】用户发出水费通【知实行抄表到户且注!册水表为总表的用】户总表只计量公共】用水其?用水量按户表—的用水量加上总表】分摊:的公共用水》量计收水费用水户】应按合同约》定方式期限交纳水】费用户在扣费成【功后半年内》可向供?水,。企,业按需索取发票
! 用水?户未按规定时间足】额交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应》予,催告;?。经催告?用水户仍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相关费》用的供水企业—应书面报告当—地供水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采取【停止供水措施并应提!。前10日《通知用水户》被停止供水的用户】在6个月内交齐合同!约定费用的供水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水;用水《户欠费6个月—以上的经催告无效】的,供水企?业应书面报告当地供!水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注销用!。户档:案当地供水主管部】门在接到供水企【业提交?的停:水、:销户书面报告后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由【于水表发《生故障、停坏或被关!栏、:。阻隔等原因无法准】确抄表的则按—上,。月用水量或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对于无】上月行度水》量参照的新用户则预!收,当月水费《并更换水表按—实际用水量推算【计收:水费:
第《二十五条《 ,用户对水费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水费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异议供【水企:业应在?。接,到用:户异议之日起7【日内进行核实并答复!用户用户对供水企业!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确认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确认申请之日起】7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供水》企业及用户期—间供:。水企业不得因用户】提出异议而》停止对该《用户供水《
第二十六【条 用户更改资料】、需:要供水企业》。停止供水《或恢复供水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手续供水》企业: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用户暂停用水—6个月以内的按停】水留表办理在—此时间内恢复用水】者要办理《恢复用水《手续;超过6个月后!恢复用水者需—重,新办理?新装用水手续对于】存在纠?纷的水表《供,水企业可暂不受理其!申请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向所在》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供水《企业应提前24小】时向:用户公告停止供水的!原因:和时:间连续停水》。超,过24小《时的供水企业—应为用户提》供,基,本生活用水》因,不可:。抗力:或紧急?事故导?致需要临时》紧急停止《供水而?不能提前通知的供】。水企业必须在应急处!理的同时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用户【公告尽快恢》复正常供水事后【再向有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
》 企事业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用【。户,供,。水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因供】用水以外的原因中】断用户的用水确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原因!需要:中断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连续停】水超过24小时的应!为用户提《供基本生活用水
第!。四,章 节?水与应急
— 第二十八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节水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实行计—划供水、《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工作组织《交流节约用水的先进!经验逐步推广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设施的规划建设鼓!。励环卫绿化、景【观,用水等?使,用中水;推广—使用节水《型设备、器具表【彰奖励节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等工作!
各用水单【位应配备《必要的用水计—。量器:具加强内部用—水,。的计:量管理;应》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措?施,提高供水的重—复利用率
— 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需?使用供?。水的应把节约用【。水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 第二十九条 【供水:。企业应?降低水厂生产的自】用水量, 》自用:水率不?宜大于5%;定期】对供水管网进行【探漏巡检和更新【改造确保给水管【。网漏损率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水应急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并适时《修订供?水应急预案供水、卫!。生、环?保、海事、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与供水企业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应对供水突—发,事件
第三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供—水企业应当根据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上报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完善监测《手段并定期》组织演练《供水企业应与同一】流域的其他供水企】业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及时互通信—息保障安《全供水
第三十!二条 当发生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水源:污染、?供水设施遭》受严重损坏、恐怖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安全事件时经】政府批准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供【水企:业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标!准当无法《正常供水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须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必要的供水管制措施!供水企业《和,用,户须予以配》。。合采取供水管—制措施时应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 第三?十三条 当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或公】共安全事件时供水企!业不采取应急—措施或不《配合政府采取—。供水:管制:措施的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供水企业】。。实行临时接管—事件处理完毕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解除临时接管
】 第三十四—条 二次供水水质受!。污染时应《及时报告供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并立即!停止:供水待查明原—因和对受污》染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供水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有权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相关处罚依照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原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等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