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
,(2010年1【月25日十三届【6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11月《7日:十四届3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用水管!理保障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需要保《。证安全供水》、用水促进节约用】水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水工作和!供水管理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以及《使用供水的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供—水,应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实行保护水—源、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措,施,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并保障城乡发展的用!水需求?
第四》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供水:、用水、节水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市规划《、建设、卫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供水、—用水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水,、用水和《。节水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市供【水企业之间供水能】力、水质、》技,术、管理、服务、】价格等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以】“同:城、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为目标大力推进【全市供水资源整合】和城乡一体化—供水工作《
,第二:章 建设与》维护
《 第六条 市规【划、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共同制定本】市供水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供水专项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进行
!第,七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供水:。专项规?划大力推进》多水源供《水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不同供》水区域之间的供【水管网规划建—设,应注重安《。全连接?提高其供水安全【互补性?。
各《区人民政府》应积极推进城乡供】水,建设强?化各个?供水系统间的协【调,和,连接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推?进农村地区和开发】区的: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第】八,条 供水设施建设】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供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供水设施建】设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及用户—供水:设施建设
公】共供水设施是指水厂!及其取水设施—。、公共区域内—。的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公共供水设!施由政?府,或者供水《企业组织投资—建设
《 用户供水》设施是指《居住:小区:、,厂区或特定开—发,项目内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与公共供水管—道相连的《接引管道工程—、,表后给水系统(含二!次供水系统)、水表!计量系统、》消,防设:施,及其它?供水设施用户—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
? :第九条 供水企业应!在主支管的供水管】线上方地面设—置管道?标识新建供水管线】的管道标识安装【。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对尚无管道》。标识的现状管线供水!企业应制《订操作规《程及时补装管—道标识
供【。水企业应当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巡检和看!护建设和施》工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对不听《巡检:人员劝告而进行危害!供水设施的》施工:供水企?。业可向执法》部门提出申》请责令其停》工确保?公共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条 】用户供?水设施建《设单:位须:将设计图及资料经有!资质的单《位审查经《供水:企业加具《意见方可按图施工】;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所在区供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总体验收和正—常供水
第【十一条 新建楼房须!安,装供水“《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系统小区《内绿化、消防等【不,同性质?。的用水应分》开计量收费》由建设单位》统一报装用》水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在用楼房改造—。供,水系统时应安装【“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系统其!费用由用《户承担?实行总表与户表同】时计费的《住宅小区总表应分设!安装在单《栋住宅二次供水系统!前端无二次供—水系统的不应设置】总表各区供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制订!方案逐步取消—区域性总表保证“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的实施《
第十二条【 由:供水企业安装作计】算用水?量的:水表称为注册水表设!有,总表:计,量居民?生活用水及公共用水!并,设有户表计量—各户居民生活—用水:量时总表为注—册水表;《没有总表只有户表的!。户表为注《。册水表
第【十三条 注册水【表及其之《前的供?水设施一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应移!交给供水企》业维护管理用户不】得私自?移动:或拆除任何人不应】在水表附近堆—放障碍物及》搭建临时《构筑物影响》抄表及水表维—护管理工作》
, 第十《四条 注册水—表,后的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及相关费用由!产权人、使》用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该设施的改造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用户认为注册水!表不准确可》到供水企《。业办理验表》。手续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检定检《。定,结果为合格的—水表检定费由用户负!责;检定结果不合】格的水表检定费由】供水企业负责—并以验表当月为【期根据实际情况最】。长可追溯3个—月按水表《快慢比例计算追【收或退还《水费用户对验表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仲】裁检定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请二次》仲裁检定《。
第十六条 】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二次供水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确保:二次供水设施的完】备并配合做》好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工作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费,。用由产权人负责
】 第十《七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相关资—料报区城市规—划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章 供水与】用水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保持不间断供—水,用水:点符:合城市?规划并?具,备供水?条件的供水企业不得!。拒绝供水
第十!九条 供水企业【对其:供,应水的?质量负?责严格遵《守国家水质管理的标!。准,要求上报《的水质检测数据应】当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水质】。检测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水质检《。测数据按以下程序】报送
(一)】供水企业将》水质检测数据—。报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佛山监测站—汇总;
(二】)佛山监测站—将,汇,总、分析后的报【表和报告经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供,水企业应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第二十—条 供水企业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向】用户公开咨询投诉】渠道公?开,承诺:供水服务目标—公开供水服务项【目申请的办理程【序、期限、需提【交的资料和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供!水服务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供水服【务水:压;:供水:水质;抄表》收费服务;管网维护!及,抢修服?务;其他服务指【标
供水—服务水压《注册水表《前或二?次供水系《。。统前的供水》压力不低于0.14!兆帕:。。对水压合格》率不低于9》7%
? 供水水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监测保证安全】优质供水《发现水质问题—应即时采《样化验及《时处理尽快给用户】做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抄【表收费服务查—表,抄,表要到位、准确、】及时按规定标—准收取水费营业员】上,岗佩戴标志规范【服务文明礼貌对【用户:提出的用水计量和收!费事项咨询》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管【网,维护及抢修服—务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和管理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确保安【全供水?管网修漏及时—率达到98.8【%以上DN1—。00mm以上—管道突发性损坏城区!范围30分》钟,内、郊区范围4【0分钟内抢修人员】赶到现场无》特殊情?况小修?不超过2《4小时?大漏应立《即,止水连续抢修—
?第二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如用】户用:水压力未能满足【要求应查明原因属公!共供水?设施原因的由供水企!业投:资解决;属用户供水!设施原?因的由其产》权人出资《解决:
第二》十,二条: 供:水企业应根》据核定的《。。用水性质与》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供用【水合:同范本格《式后:附需要供《水,企,。业供水、增加供【水量、更改用水【性质:应当事先《向所在地供水企业】提出申请供水企【业应当在其服务【承诺:期限内?办理完毕
用水!性质:一经核?定用户不得擅自变更!用水性质如果用户】混合用水的应分别装!表,计量收费没》有分别装《表,的,供水《企业有权按该用【户所用?水的最高水费类别计!收全:。部水费
《 第二《十三条 水》价调整实《行,听证会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水价调?整供水企业应按【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和!用,户的实?际用水量《计收水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供水价?格
? 第二十四条—。。 供水企业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抄《表收费及时向用【。户发出?水费通知《实行:抄表:到户且注册水表为】总表:的用户总《表,只计量公《共用水其用》水,量按:户表:的用水量《。加上总表分摊—的公共用水量计收水!费用水户《应按:合同约定方式期限】交纳水费《用户在扣费成功后】半年内可向供水企】业按需索取发—票
: , 用水户《未按规?。。。定时:间足额交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应予催告;经!催告用水户仍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相关!费用:的,供水企业《应书面报告当地供】水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采取—停止供水措施—并应提前10日通知!用水户被停止—。。供水:的用户在6个月内交!齐合同?约定费用的供水【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水;用水户!欠费6个月》以上的经《催告无效的》供水企业应书—面报告当地供水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注销用户档案当地】。。供水主管《部门在接到》供水企业提交的停水!、销:户书:面报告后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由于水表《发生:故障、停坏或被关】栏、:阻隔等原因无法准确!抄表的则按上月用水!量,。或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对于无上《月行:度水量参《照的新用户》则,预收当月水费—并更换水表按实际用!水量推算计》收水费
—第二:十五条 《用户对水费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水费】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异议供水企】业应在接到用户异议!之日起7日内进行核!实并答复用户用户】对供水企业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确认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确认申请—之日起?。7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供:水企业及用户期间】供水企?业不得因用户—提出异议而停止对】该用户供水
— 第?二十六条 》用户更改资料—、需:要供水企业停止供水!或恢复供水》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手续—供水企业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 用户暂停用水6】个月以?内的按停水留表办理!在此时?间内恢复用水者要】办理:恢,复,用水手续;超过6】个月后恢复用—水者需重新办理新装!用,水手:续,对于存?在纠纷的《水表:。供水企业《可暂不?。受理其申请》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向所在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供水《企业:应提前24小时【向用户公告停止供水!的原因和时间连【续停水超《过24?小时的供水企—业应:为用户提供》基本:生活用水因不—可抗力或紧急事故导!致需要临时紧急停】止,供水:而不:能提前通知的—供水企业必须在应急!处理的?同时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用户公告尽快—恢复正常供水—事后再向《有,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
【 企事业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用户供水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因供》用水以外的》原因中断用》户的:用水确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原因需要中断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连续停水—超过24小时的应】为用户提供基—本生活用水
第四】章 节水与》应急
《 第二十八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节水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实行计划供水、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工作组《织交流节约用水的】先进经验逐步推【。广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设施的规划建【设,鼓励环?卫,绿化、景观用水等使!用中:。水;推广使用节【水型设备、器—具表彰奖励节—。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等工作
各!。用水单位应配—备必要的用》水计量器具加—强,内,部,用水:的计:量管:理;:应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措施提【高供水的重》复,利用率
》 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需使用供水的【。应把节约用》水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第二十】九条 ?供水企业应降—低水厂生产的—自用:水量, 自用水率不!宜大于5%;定期对!供水管网进》行探漏巡检和更【。新改造确保给水管】网漏:损率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水应急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并》适时修订《供水应急预》。案供水、卫生、环】保、海事、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与供水企业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应对供水《突发事?件
第三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供水企业应当根【据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上报【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完善监测】手段并定期组织【。演练:供水企业应》与同一流域的其他】供水企业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及时互》。通信息?保障安全供水
【 第三《十二条? ,当发生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水源?污染、供水设施【遭受严重损坏、【恐怖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安,全事件时经政府批准!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供水企业《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标准当《无法正常供水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须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必要的供水!管制措?施供水企业和用户】须予以配合》采取:供水:管制措施时应—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 第三十》三,。条 当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或公!共安全事《件时供水企业不【。采取:应急措施或不—配合政府采》取供水管制措施的】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供—水企业实《行临时?接,管事件处理完毕【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解除临《时接管
第三】十四条 二次供【水水:质受污染时应及【时报告供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并立即停止供】水,待查明原因和对受】污,染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供水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 附 !则
:。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有权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相《关,处罚依照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原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等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