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
,(2010年1月2!5日十三届6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11月7日】十四届3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用水管】理,保障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需要保证安】全供水、用水促进节!约用水?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水?工,作和供水《管理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以及使用供水的】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供水应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实行保护水》源、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措施?。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并保障城【乡发展?的用水需求
】。第,四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供水、】。用水、节水》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市规划、】建设:、卫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供水、用【水,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水、:用水和节水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市供水企业之间供】水能力、水质、技术!、管理、服》务、价格等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以“同城、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为目标大力推进全!市供水资源整合和城!乡一体化供水工作】
第二章 》建设与维护
— 第六条 市【规划、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共【同制定本市》供水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供,水专项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进行?
第七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供水专项规》划大力推进多水源】供水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不同【供水:区,域之间?的,供水管网规划建【设应:注重安全连接提【高其供?水安全?互补:性
各区人民】政府应积极推进城乡!供水建设强化各个】供水系统间的—协调和连接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推进?农村地区和》开发区的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第八条 供水设【。。施建:设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供,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供水设施建设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及】用户供水设施建【。设
: 公共供水设【施是:指,水厂及其取水设施】、公共区域内的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公共供水》设施由政《府或:者供水?企业组织《投资建设《
用《户供水设《施,是指居住小区、厂】区或特定开》发项目?内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与?公共:供,。水管道相连的接引管!道工程、表后给水系!。统(含二《。次供:水系统)、水表计】量系统、消防设施】及其它供水设—施用:户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
第九条 供】。水企业应在》主支管的供水管【线上方地《面设置管道标识新建!供水管线的管—道标识安装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对尚《无管道标识的现【状管线供水企业应制!订操作规程及时【补装管道《标识
《 供水企业应当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巡检:和看护建设和施工】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对不听巡检人【员劝告而进行危害】。供水设施的》施工供水《企业可向执法部【门提:出,申请责令其》停工确保公》共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条 !用,户供水设施》建设单位须》将设:计图及资料》经有资质的单—。位审查?经供水企业》加具意?见方可?按图施工《;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所在区供—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总体验收和】正,。。常供水
第十一!条 新?建楼房须安装供【水“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系统:小,区内绿化、消—防等不同性质的用】水应分开计量收【费,由建设单位统一报装!用水: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在用楼?房改造供《水系统时《应安装“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系统其费用!由用户承担实—行总表?与户表同时计—费的住宅《小区总?表应分设安》装在:单栋住宅《二次供水《系,统前端无二》次供水?系统的?不应设置总表—。。各区:供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制?订方案?逐步取消区域—性总表保证“—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的实施
第十二!条 :由供水企业安装作】计算用水《量的水表称为注【册水表设有总—表计量居民》生活用水及公—。共用水并设有户【。表,计量各户居》民生活用水量—时总表?为注册?水表;没《有总表只有户—表的户表为》。注册水表
第】十三条 注册水【表及其之前的供水】设施一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应移?交,给供水企业维护【。管理用户不得私自移!动或拆?除任何人不应在水表!附近堆放障碍物【及搭:建临时构《筑,物影响抄表及—水表维护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注册水表后的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及相关费用由产!权人:、使用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该设施的改造】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用户认为注册水表】。不,准确可到供》水企业办理》验表:手续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检定【检定结果为》合,格的水表《。检定费由《用户:负,责;:检定结果不合—格的水表检定—费由供水企业负责并!以验表当月为—期根据实《际情况最长可追溯】3个月按水》表快:慢比:例计算追收》或退还水费用户对】验表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仲裁检定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请二次仲裁检—定
? 第十?六条 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二:次供水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确保二次—供水设施的完—。备并配合做好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工作》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费用由》。产,权人:负责:
第十》七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相关—资料报区《城市规划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章 供!水,与用水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保持不间断】。供,水用:。水点符合城市—规划并具备供—水条件的供水企业】不得:拒,绝供水
《。 第十九》条, ,供水企业对其供应水!的质量负责严格遵守!国家水质《管理的标准要求上报!的水质检测数据应当!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水】质检:测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水质检】。测数:据按以下程序—报送
《 (一)供水企业将!水质检测《。数据报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佛山监测站汇】总;:
(二》)佛山监测站将汇总!、分析后的》报表和报告经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供】水企业?。。应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第二】十条: 供水企《业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向:用户公开咨》询投诉渠道公—开承诺供水服务目标!公开供水《服务项?。目申请的办理—。程序:、期限?。、需提交的》资料和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供水服【务,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供水:服务水压;》供水水质;》抄表收费服务;【。管网:维护及抢修服务【;其他服务指标
!。 供水?服务水压《注册:水表:前或:二次供?水系统前的供水压】力不低于0.14】兆帕对水压》合格率?不低于97%
】 供水水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监:测保证安全优质供】水,发现水质问题—应即时采样化验【及时处理《尽快给用户做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抄表收费服务—。查表抄表要到位、准!确、及时按规定标】准收取水费营业【员上:岗佩戴?标志:规范服务文明礼【貌对用户提出的用水!计量和收费》事项咨询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管【网维护及抢修服务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和管理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确保安全供—。水管:网修漏?及时率达到98【.8%以上》D,N1:00mm以》。上管道突发性损坏】城区范围30分钟】内、郊区范围4【0分钟内《抢修人员赶》到现场无特殊情况】小修不超《过24小时大漏应立!即止水连续》抢修
? :第二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如《用户用水压》力未能满足》要求应查《。明原:因,属公共供水设施原】。因的由供《水企业投《资解决;属用—户供水设施原—因的由其产权人出资!解决
《 第二十二条 供】水企:业应根据核定的用水!性质与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供—用水:。合同范本格式后附需!要供:水企业?供水、增加供水【量、更改用》。水性质应当事—先向所在地供水【。。企业:提出申请供》水企:业应当?在其服?务承诺期《限内:办理完毕
【用水性质一》经核定用户不得擅自!变,更用水性质如果用户!混合用水的》应分别装表计量【收费:没有:分别装?表的,供水企业有权!按该用户所用水的】最高水费类》别计收全部水费
! 第二十三》条 :水价调整实》行听证会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水价调整供》水企业应按》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和用—户的实际《用水量计收》水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供水》价格
? 第二《十,四条: 供水企业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抄—表收费及时》向用户发出》水费通?知实行抄表到—户且注册水表为【总表的用户总表只计!量公共用水》其,用水量按户表的【用水量?加上总表分摊的【公共用水量计收【。水费用水户应—按合同约定方式【期,限交纳水费用—户在扣费成》功后半年《内可向供水》企业按需索取发票
! 用?水户未按规定时间】。足额交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应予催告《;经催告《用水户仍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相关费—用的供水企》业应书面报》告,当地供水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采取停止供—水措施并应提前【10日通知用水户被!停止供水《的用户在6个—。月内交齐《合同约定费用的【供水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水;!用水户欠费》6个:月以上的《经催告无效的—供水企业《应书面报《告当地供水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注销:用户档案当地供水】主管部门在接到【供水企业提交—的停水?、销户书面报告【后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由》于水表发生故障、】停坏或被关栏、阻隔!等原因无法》准确抄表的则按上月!用水量或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对于无上月—行度水量参照的【新用户则预》。收,当月水?费并更换水》表,按实际用水量推算计!收水:费,。
第二十五条】 用户对水费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水费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异议供水企》业应在接到用—户异议?之日起7日内—进行核实《并答复用户》用户对?供水企业《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确认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确认申请之日!起7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供水】企业及用户》期间供?水企业不得因用户】提出异议而》停止对?该,用户供水
第】二,十六条 用户—更改资料、需—要供水企业》停止供水或恢复供水!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手续供水企业】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用户【。暂停用水6》个月以?内的:按停水留表办理【在此时?间内恢?复用:水者要办《理恢复用《水手续;超过6【个月后恢复用—。水者需重新办理新装!用水手续对》于存在纠纷》的水表供《水企业可暂不受【理其申请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向所在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供水企》业应提前24小时】向用户公告停止供】水的:原,因和时间连续停【水超过24小时的】供水企业应为—用户提供基本生【活用水因《不可抗力或紧急事】故导致需《要临时紧急》停止供水而不—。能,。提前通知《的供水企《业必须在《应急处理的同时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用户》公告尽快恢》。复正常供水》事后再向有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
? 企事业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用户供水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因供用—水以外的原因中断】用户的用水》确,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原因【。需要中断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连】续停:水超过24小时的应!为用户?提供基本生》活用水?
第四章 节—水与应?急
第二十八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节水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实行计划供【水、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工作组织交流节【约用水的先》进经验逐步推—广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设施的?规划建设鼓励环卫】绿化、景观用—水等使用中水;【推广使?用节:。水型:设备:、器具表彰奖—励节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等工作
!。 各用水单位应配】备必要的用水—计量器?具加强内《部用水?的计量管理》;应: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措施提高供水!的重:复利:用率
》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需使【用供水?的应把节约用水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第二十九条】 供:。水企:业应降低水厂生产的!自用水?量, 自《。用水率不宜》大于5%《;定期对供水管【网进行探漏巡—。检和:更,。新改造确保给水【管网:漏损率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水应》急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并【。。适时修订供水应【急预案?供水、卫《生、环保《、,海事:、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与供水企!业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应【对供水突发事件【
?第三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供】水,企业:应当根据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上报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完善监测手】段并:定期组织演练—供水企业应与同一流!域的其?。他供水企业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及时互通信息】保障安全供》水
第》三十二条《。 当发生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水源污!。染、供水设》施遭:受严重损坏、恐怖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安全事件时经政【府批准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供水企业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标准当】无法正常《供水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须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必要】的供水管制措施供水!企业和?用户须予以配合采取!供水管制措施时应】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 第三十三条— 当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或公共安全事【件时供水企》业不采?取应急措施》或不:配合政府采取供水管!制措施的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供水】。企业:实行临时接管事件处!理完毕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解!。除临时接管
第!。三十四条 二次【供水:水质受污染时—应及时报告供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并:立即停止供水待【查明原因和》。对受:污染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供水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 附 则
】。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有权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相关处!罚依照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原【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等,执,行
: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