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
:(20?10年?1月:25日十三届6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11月7—日十:四,届,3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用水管》理保:。障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需要保证《安全:供水、用水》促,进节约用《水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水工】作和供水管理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以及使》用,供水的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供水应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实行保护水源【、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措》施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并】。保障城乡发展的用】水需求?
第四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供【水,、用水、节水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市规!划、建?设、卫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供水、用水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水、用水和节水【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市供水企业之间】供水能力、水—质、技术、管—理、服务、价格等】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以“同城、【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为目】标大力?推进全市供水—资源整合和》城乡一体化供水【工作
第二章— 建设与维护
!第六:。。条 市规划、—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共同制》定本市供水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供【水,专项: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进行
第七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供!水专项规划大力【推进多水源供水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不同!供水区域之间—。的供水管网规划建】设应注?重安全连接提高其供!水,安全互补性
各!区人民政府应积极推!进城乡供《水建:设强化各个供水【系统间?的协调和连》接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推进农村地区和开!发区的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第八】条 供水设》施建设?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供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供水设施—。建设: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及用户》供水设施建》设
《公共供水设施是【指水:厂及其取水设施、】公共区?域内的?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公共供?水设施由政府—或者供水企业组织投!。资建设
用户供!水设施是指居住小区!、厂区?或特定?开发项?目内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与公共供水【管道相连的接引管】道工程、表》后给水系统》(含二次《供,水系统)、水—表计量系统、消【防,设施:及其它供《。水设施?用户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
》。 第九条 供水【企业应在主支管【的供水管线上方【地面:设置管道标识新【建供水管线的—管道:标识安装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对!尚无管道标识的现状!管线供水企业应制】订操作规程及时补】装管:道标识
供水】企业应当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巡检!和看:护建设和施工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对不听巡检【人员劝告而进—行危害供水设施【。的施工供水企业可向!执法部门提出—申请责令其》停工确保公共—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 :。第十条 用户供水】设施建设单位—须将设计图及资料经!有资质的单位审查经!。供水企?业加具意见方可【按图施工;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所!在区供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总《体验收和正常—供水
第—十一条 新建楼房】须安装供水》“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系统小区内绿化、消!防等不同性质—的用:水,。应分开计量》。收费由建设单位统】一报装用水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在用?楼房改造供水系统】时应安装“》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系统其费用由用户!承担实行总表与【户表同时计费的住】。宅小区总表》应分设安装在单【栋住宅?二次供水《系统前端无》二,次供水系统的不应设!置总表各区供—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制订方案逐步取消!区域性?总表保证“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的》实施
第十【二条 ?由供水企业安装作】计算用水量的水【表称为注册》水表设有《总表计量居》民生活用水及公共用!水并设有户表—计量各户居民—生,。活用水?量时总表为》。注册水表《;,没有总?表只有户表的户表为!注册水表
第十!三条 注册水表【及其之前的》供水设施《。一,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应移交给供】水企业维护管—理用户不得私自【移,动或拆除任》何人不应在水表附】近堆:放障碍?物及搭建临时构筑物!影响:抄表及水表维护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注册水《表后的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及》相关费用由产权人】、使用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该设!施的改造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用—户认为注《。册水表不准确可到】供水:企业办理验表手续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检定?。检定结果为》合,。格的水表检定费由】用户负责;检定结果!不合格的水》表检定费《由供水?企业负责并以验【表当月为期》根据实际情况最长】可追溯3《个月按水表快慢【比例:计算:追收或退还水费【用户对验表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仲裁:检定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请二次仲《。裁检定
第十六!条 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二次供水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确保二次供】水,设施的完备》并配合做好》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工作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费用由】产权人负责》
第十》。七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相?关资料?报区城?市规:划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章, 供水与用水
】。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保持《不间断?供水用水点符—合城市规《划并具备供水—条件的供水企—业不得拒绝供水
】 第十九条 供水!企业对其供应—水的质量负责严格遵!守国家水质》。管,理,的标准要求上报的】。水质检测数据—应当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水质检!。测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水质】检测数据按以下程序!报送
(一)】供水:企业将水质》检测数据报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佛山【监,测站汇总;
(!二,),佛山监?测,站将汇总、分析后的!报表:和报告经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供水企业应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第二十条 】供水企?业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向用:。户公开咨询》。投诉渠道公开—承,诺供:水服务目标》公开:供水:服务项目申请的办】理程序?、期限、需提交的】资料和?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供水【服,务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供水服】务水压;供水水【质,;抄表收费》服务;?管网维护《及抢修?服务;其他服务指】标
供水服务水!。压注册水表前—或二:次,供水系统前的供水压!力不低于0.14兆!帕对水压合》格,率不低于97—。%
供水—水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监测保证安全优【质供水发现水质问】题应即时采》样化验及时处—理尽快给用户—做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 抄表收费—服务查表抄表要到】位、准确、及—时按:规,定,标,准收取水费营业【员上岗?佩,戴,标志:规范服务文》明礼貌对用户—提出的用《水计量和收费事【项咨询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管》网维护及抢修—服务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和管理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确《。保安全供水管网修】。漏及时率达到—98.8%以—上,DN100m—m以上?管道突发《性损坏城区范围3】。。0分钟内《、郊:区范围40分钟内抢!。修人员赶到现场【无特殊情况小—修不超过24—小时大?。漏应立即止水连续抢!修
第二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如用户用—水压:力未:能满足要求应查【明原因属公共供水】设施原因的由供【水,企业:投资解决;属—用户供水设施原【因的由其产》。权人出资解决—
, :第二十二条 —供水企业应根据【核定的用《水性质与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供用》水合同范本格—式后附需要供—水企业供水、增加供!水量:。、更改?。用水性质应当事先向!所在地供水企业提】出申请供水企业应】当在其服务》承诺期限《内办理完毕
— 用水性质一【经,核定用户不》得擅自?变更:用水性质如果用【。户混合用水的—应分别?装表计量收费没有分!。别装表的,供—水企业有权按该【用户所用水的最高】水费类别计收—全,部水费
》 第二?十三条 《水,价调整实《行听证会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水价调?整供水企《业应按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和用户】的实际用水量计收水!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供水《价,格,
?第二:十四条 供水企业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抄表收费及时!向用:户发出水费通知【实行抄表到户且注】册水表为总》表的用?户总表只《计量公共《用水其用水量按户】表的:用水量加《上,总表:分摊:的公共用水量计收】水费用水户》应,按合同约定方式期】限交纳水《费用户在《。扣费成功《后半年内可》。向,供,水企业按需索取【发票
《 用水户《未按规定时间足额交!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应予催告;经【催告用水《户仍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相关费用】的供水企《业应书面报告当地供!水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采取】停止供水措施—并应提前《10日通知》用水户被《停止供水的用户【在6:个月内交齐合同【约定费用的供—水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水;用水】户欠费6《个月以?上的经催《告无效的供水—企业应书面报—告当地供水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注销用—。户档案当地供水主管!部门在接到供水企】。业提交的《停水、销户书—面报告后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由于水表发生故【障、停坏或被关栏、!阻隔等原因无法准确!抄表的则按》上月用?水量或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对于无上月行度水】量参照的新用户则预!收当月水费并更换】水表按实际用水量推!算计收水费
第!二十五条 用—户对:。水费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水费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异议供水企业应】在接到用户异议之】日起7日内进行【核实并答复用—户用户对供》。水,企业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确认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确认申请《之日起7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供水企业及用—户,。期间供水企业不得】因用户?提,出异议而停止—。对该用户供水
【 :第二十六《条 用户更改资料、!需要供水《企,业停止供水或—恢复供水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手续供水企》业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 , 用户暂《停用水6个月以【内,的按停水留表办【理在此时间内—恢复用水者要办【理恢:复用水手续;超过】6个月后《恢复用水者需—重新:办,理新装用《水手续?对,于存在纠纷的水【表供:水企业?可,暂不:受理其申《。请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向—所在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供水企!业应提前24小时向!用户公告停止供水的!原因和时间连—续停:水超过24小—时的供水企业应【为用户提《供基本生活用—水因:不可抗力或紧—急事故?导致需要临时紧急停!止供水而不能提【前通知的供水企【。业必须在《应急处理的同时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用户公?告尽快恢复正常供水!事后再向有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
企事业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用!户供水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因供用水以外的【原因中断《用户的用水确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原因需要中断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连续停水超过】24小?时的应为用户提供基!本生活用水
第【四章 节水》与应急
第【二十八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节水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实?行计划供《水、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工作组》织交流节《约用水的先进经验逐!步推广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设施的规划建设鼓!励环卫绿化、景观用!水等使用中水;推】。。广使:用节水型《设备:、器具表彰奖励【节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等工?作
: 各用《水单位应配》备必要的用水计量器!具加:强内部?。用水的计《量管理;应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措施提高【供水的重复利—用率
《 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需使用供!。水的:应把节约用水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第二十?九条 供水》。企业:应降低水厂生产的】自用:水量, 自用—。水,率不宜大于5%;】。。定期对供水》管网进行探漏巡【检,和更新改造确保【给水管网《漏损:率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水应急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并适》时修订供《水,应急预案供水—、卫:生、环保、》海事、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与供水企【业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应对供水突发事件!。
第三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 供水企》业应当根据》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上报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完善监?测手段并《定期组织演练—供水企业应与—同一:流域的其《他供水企业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及时互通信息保】障安全供水
【 第三十二》。条 当?发生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水:源污:染、供?水设施遭受严—重损坏、恐怖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安全事件时经政【府批准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供水企业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标准】。当无法正《常供水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须!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必:。要的供水管制措施供!水企业和用户—须予:以,配,合采取供水》管制措施时》。应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 第三十》三条 当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或公》共安全事《件时:。供水企业不采取应】急措施或《不配合政府采取供水!管制:措施的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供水企》。业实行临时接管事】件处:理完毕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解除【。临时:。接管
第三【十,四,条 二次供水水【质受污染时应及时】报告供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并立即【停止供水待查明原】因和对?受污染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供水》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有—权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相关处罚依照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原!。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等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