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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廉租住房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以及》国家: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粤府】〔2008〕3号)!精神为落实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廉】租住房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属五】区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暂《行规定
》。。 ,
第三【条,。 本市廉租》住房建设纳入市【住房建?。设规划
】
第四条 【市、区建设局是【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
市建设局负【责做好牵头协—调,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各区贯彻落】实好廉租住》房各项政策并做【好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以及督—促各区?民,政局做好《低,收入家?。。庭的审核工》作;市、区》财政局要按》照,我市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渠道设立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保证住《房保障资金》足,额到位;市》。国土局要依》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市规划局要指—导督:促各区规划分局优先!落实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划?。加,强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规划?。管,理;市物《价局要会同市建【设,局制定保障性住房】的销售基准价和租金!标准;市地税局负】。。责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
第五条 各区政】。府是所辖区域—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的主责单】位,负,责编制?所,辖区域廉租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
:第六:条 申请《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的,城镇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一)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
】 ,(二)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本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
》 (三)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
1、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
《2、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
(四)】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房;
【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三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
》
第七条 》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低收入【认定标准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建—设局会?同财:政局、民政局根据本!市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居住情况以及】财政的承《受能力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于每年1月份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采取: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解!决方式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金《补贴增?强其承租住房的能力!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第—九条: 租:赁住房补贴的—标准根据《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及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制订并每年公布】一次经审《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每月按核定【的标准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用于】支付:承租房屋的租金【
: 已享受实—物配租?或,。租住政府公》房的低收入家庭可退!。出,原居住的《。廉,租住房或政府公房按!程序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条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应:优先面?向家庭?成员为6《0岁以上《老,人或家庭成员中含】有残:疾人(一、二级)】或军烈属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其中符合双特困户】条件的孤寡》老人应?由所:在区民政局安—排入住敬老院
】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充分【考虑承租家》庭承受能力具体由】各区自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已享《受,。。租赁:。住房补贴及实—物配租的必》须退出原《租,住的政府公房
【
第十?二条 各区按照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编制】。年度:资金预?算设立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市设立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对各区廉租住房】建设给予《补贴
?
?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
(一)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全部余】额;
(三】) 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得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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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
: (五?)社会捐赠的资【金;:
(》六)其他渠道筹集】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
, :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只能—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和廉租?住房空置期间管理】费用等
第十【。三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 :(一)各《。区自有的《廉租:住房房?源;
(【二)以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购】、建:的住房
第—十四条?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应
】第十五条 》新建廉租住》房单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第!十六条 《新建廉租住》房应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
?
第十?七条 廉租》住房建?设由各区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组织确定实施!机构
第十—八条 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十《九条 政府产权的廉!租住:房由政府部门自【行管理或由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管理
《
第二?十条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
, , (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在每年4】、5:月向属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资料
!。 , 1.?佛山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
》 :2.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
3.》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
4.—现,住房情况证明及【复印件;
》
, :5.计划生育证明】。
(二)社区!居委会受理后应【当在30日内—。通过查对资料—。、信函?索证、入户调查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居!住情况及经》济情:况的初?审再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并!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0日经?公示有异议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区建设局、民政局复!。审
》(三:)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收入?、,居住状况符》合条件?的由区建设局在部】门网站及佛山—日报: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 (四)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建设局予》以登记建档》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系!统轮候依申请办【理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有—关手续经公示发生异!。议,的区建设局、民【政局应进《行重新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建—设局:、民政局提起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影响对其它申【请户的审核结果
】
(五)—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由各—区政府按实际—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公布一次《。。
第二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一)市】建设:局,对廉租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和廉》租住房的《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变化情—况
:
, (二《)建立年审制度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包括已》申请轮侯或》。正在享?。受,保障的家庭)应当】在每年3月到所【属社区居委会领【取年审?表格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等变动《。情况否则视作放弃】廉租:住房:保障资格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审查并【进行公布对于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由区建设局作出!如下处理
—。 1.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给!予一年的过渡—期区:建设局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出租人过渡!期,内补:贴金:额按不高于原—补贴标准的50%】发,放;过渡期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原:补贴标准执行否则应!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
2.租住廉租!。住房的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间按政—府公房租金标—准,(或按市场租金标】准的:50%)交纳—租金;过渡期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按原》标准交纳《租金否则必》须退出廉租住房【退,出有:困难的经原审核部门!批,。准可暂不《退出但必须按—市场租金的1-【1,.5倍交纳租金【
(三)【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区建设局书—面通知其《退出房屋《或即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将承租的廉租住房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逾期不退的!所在区建《。。设局可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转租、》转借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要追缴】其骗取的补贴、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价!
1.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2.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 3.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或房屋结构的;【
4.—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5.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
, (四)》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
?2,.未履行规》定的公示、审查【职,责;
—3.不履行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动态】监管职责、发现违】规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二十二—条 各?区政府依据本—暂行: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实《施细则?报市政府《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暂行规定【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佛山市解《决城镇双特困住【房困难暂行规定(】佛府办〔2》006〕409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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