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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的城市建设档案!(简称城建档案【。下同)工作》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档案管》理规定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使用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磁盘、光盘、缩【微片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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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维护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便于社会有效!利,用,是国家对《城建档案《的根本要《。求
!第四条 凡在【我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部队等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本办《法管理好本单位(】。个人)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并应从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按规—。定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简称《市城建档案馆下【同)移交有关—城建档案资料
! 军事机密、】保,密等特殊工程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 ,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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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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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城建》档案馆是接收和管】理市:区长期性和永久【性城建档案和—重要资料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建委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一—)贯彻执行国—家建设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订有—关,城建档案的工作制】度
!(二)负责接收和管!理市区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形成的?具有长期或永久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资料参加重要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市【区各类建设档案的】审核:、鉴:定
!(三)负责》。城建信息《的收集、综合和【开发利用建》。立城:市地下管《网,数据:库提供各种反—映城市发展》进程的档案资料【利用城建档案服务】社会
《 (》。。四)受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对各市、区!的城建?。档案馆(室)及镇】、村和市《直各单位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 《 档案的收集范【围
第八条 】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本》行政区域的》城建档案
》
— 第九条《 下列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列入市城》建档案馆重点负【责收集和管理的范】围
》 ? (一)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广场、桥《梁、涵洞《、排:水、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工程;
! , 》(,三)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包括给!水、:供气、供电、公共】交通、电《信、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程;
— (四)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五)园林绿化建设!、名胜古迹建设工】程;
】 (六)环境保】护建设?。工程;
! (七)地—下管线工程包—括管线综合》、给:水、排水、》。。供气、?供,电、电信、》广,播电视、交》通灯等方面的工程;!
— (?八)需到市》规,划行政部门报建【。的镇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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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水利、抗《震、防洪建设工程
!
》 第十《条 人《民防空档《案中与城市》建设有联系的—部,分即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城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专用电《缆的:规划和?。建,设等由人民防—空办公室将》。复制件?交市城建档案—馆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档—案材料一式两—份包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工程质量—评定表一份》交市城建档案—馆管理一份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档—。案室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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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一条》 , ,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移,交市城建档案馆收】集,和管理市城建—档案馆应《当严格依《。。照保密的有关规定】收集和管《理此类?档,案
》
第十二条 ! 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应当列入市—城建档案《馆重点负责》收集和管《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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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应当列!入市城建档案馆重点!负责收集和管理【。的范围
》
—第十四条 城市勘!测、城市规划—方面的档案应当【列入: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的范围】。
本!。条所指城市勘测方】面的档案包括—(一)?各种:比例:尺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工程!测量的成《果和地图;(二)】关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方面的—。档案
】 本条《。所指城市规划方面的!档案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分区规划、城市现】状等方?面,的档案
! :第十五条 市【建设:系统内撤《销机构形成》的建设管理档案应当!列入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的范围
【
第十六条 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的!管理由佛山市有【关部门和各市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 ? 档案的》管理
第十七条 ! 市建设系统的【各专业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年至5年后应!全部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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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凡属于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范围的城建》档,案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均应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做好收集—、归档、保管—和,移,交不得损坏、遗失】或占为己有;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归档工作—有困难的市城—建档案馆可以—派人指导和帮—助
】 第十九条》 :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是,各项:工程建设、维修【、使用的必要条件】和依:据各单位要遵循【基建程序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报送工作
】 :
第二十【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城市的命脉各—建设单位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在建《工程进行定线和竣工!测,量并逐步完成所属产!权和:管辖范围原有管网】的补:测补绘工作》其测量、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由建—设单位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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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 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的档案《应当是原件》或,原件的缩微摄—影胶片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物相符、图】样,清,晰、: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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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竣工档案资料—能完整和有效—地,归档一切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到市【城,建档案馆办理档案报!建,市城:建档案馆《。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需要确【定进馆范《围发:出工:程项目档案进馆通知!书没有市城》建档案?馆的签章规划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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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市区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均应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编制!。竣,工资料按照》统一:规范进?行,整理工程竣工时应完!整,地,将,竣工档案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档案—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经市城建档案馆】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得知】。验收不符合要求【之,日起3个《月内重报如》期报送档案的由市城!建档案?馆签发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验收证书并凭此证】申,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报【送城建档案的—城建档案的》。主,管部门有权暂停办】理其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报建或开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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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其竣:工验收应当》有市城建档案馆【派员:参加并签署档—案验收意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派员】参加:并签署档案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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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凡对市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文化有重要【意义的工程按—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档【。案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的同时》向市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竣工—。图;非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科研档案、基建档!案由其专业主—管机关的档》案机构按规定向市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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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市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城】建档案必须设置专用!库房配备《各种设?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变质、?模糊不清的档—案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章 《 档案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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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对接:收的档?案进行科学》分,类规范?整理利用计算机建立!城市地下管网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开展编研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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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 市城建档案馆【应建立城建》档案的资料库做【到方:便查询满足消—防抢险、《侦查缉捕等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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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遵守保》密制度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九条《 城建档案—的利用实行有—偿服务?提供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第】三十:条, 向市城建—档案馆和市》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本办法《。规定的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市【城建档案馆和市【档案馆应当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六】章 ? 奖:励和惩罚
—第三十一条 —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规定归档、!报送的;
】。 , ?(二)涂改、伪造档!案的;?
》 (《三)因竣工档案不】准,。确造:成损失的;
】 (四)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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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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