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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的城市建】设档案(简称城建档!案下同)工作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档案!管理规定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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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使用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磁盘、光盘】、缩微片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维—护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便?于,社会有效利用是国家!对城:建档案的根》本要求
! 第?四条 《。凡在我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部—队等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本办法管理!好本单位《(,个人)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并应从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按规—定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简称—。市城建档案馆下同)!移,。交,有关城建档案—资料
【 军事机密、—保密等特殊工—程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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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 ,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第六条 【市城建档案馆是接】收和管理市区—长期性?。和永久性城》建档案和《重要资?料,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建委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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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国家建设】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订有?关城建档《案的工作制》度
?。 》 (二)《负,责接收和管理市区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形—成的具有长期或永久!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资料参—加重要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市区各《。类建:。设档案?的审核、《鉴定
】 (三)负责城建!信息的收集、综合和!开发利用建立城【市地下管网数据库】提,供各种?反映城市发展进【程,的档案资料利用城建!档,。案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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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对各市、《区的城建档案馆(室!)及镇?、村和市《直,各单位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 【 档案的收集【范围
《第八条 》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本行政—。区域的城建》档案
】 第九《。条 下《。列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列入市【城建档案馆》重,点负责?收集和管理的范围】。
(!。一)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广场、桥梁、—涵,洞、排水、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工—程,;
】 (三)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包括给水、!供气、供电、公共】交通、电信》、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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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五】)园林?绿化建设、名胜古迹!建设工程;
!。 : (六)环境保】护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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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地下管线工!程包括管线》综合、给水、排水】、供气、供电—、电信、广播电视】、交通灯等方面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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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需到市】。规划行政部》门报建的镇的建设工!程,;,
《。 《(,九)水利《、抗:震、防洪《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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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人民防空档案【中与:城市建?设有联?系的部分即》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城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专《用电缆?的,规划和建设等—由人民防空办公室】将复:制件交市城建档【案馆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档案材料】一式两份包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工程质量《评定表一《份交市城建》档案:馆管理一份》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档案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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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移!交市城建档案馆【收集和管理市—。城建档案《馆应:当严:格依照保《密的有关规定收【集和管理此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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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应当列入市城建】档案馆重《点负责收集和—管,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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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应当列【入市城建档案馆重】点负责收集和管【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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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城《市,勘测、城市规划方面!的档案应当列入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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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所指【城市勘测方面的档】。案包括(《一)各种比例尺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工程测》量的成果和地图【;,(,二)关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方面的档案
【 《 本?条所指城《市规划方《面的档案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分区规划、!。城市现状等方—面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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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市建设系统!内撤销机构形—。成的建设管理档案】应当列入《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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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的管理由佛山!市有关部门和各市】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七条 市!建设系?统的各专业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年至【5年后?应全部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 第十八》条 凡属于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范围的城建档】。案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均应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做好收集、归档、!保管和移交》不得损?坏、遗?失或占为己有;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归,档工作有困难的市】城建档案馆可以【派人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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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是!各,项工程建设、—维修:、使用的必要条件和!依据各?单位要遵循基—建程:。序,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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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城市的命脉各建】设,单位: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在建工程进行—定线:和竣工测量》并逐:步完成所属》产权和管辖》范围原有管网的补测!补,绘工作其测量、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由!。建设:单位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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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的档案应】当是原件《或原件的缩微—摄影:胶,片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物相符、图样清晰!。、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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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竣工档案资料能!完整:和有效地归》档一切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到市城建档—案,馆办理档案报建【市城建档案馆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需要确定进】馆范围发出》工,程项目档案进—馆通知书没有市城】建档案馆的签章规】划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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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市区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均应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编制竣!工资料按照统一【规范进行整理工程】竣工时应《完整地将竣工档【。案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档:案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经市城建档案【馆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得《知验收不符合要求之!日起3个月内重报如!。期报送档《案,的由市城建档案【馆签发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验收?证书并凭此证申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报送城建档【案的城建档》案,的,主管部门有权暂停】办理其?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报建】或开工手《续
》 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其竣《工验:收,应当有市城建档案】馆派员?参加并签署档案验】收意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派员参?加并签署档》案,。验收意?见,
第!二十四条 凡【。对市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文化—有重要意义》的工程按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档案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的同时向《市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竣工图;非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科研《档案、?基建档案由其专业】主管机关的档案【机构按规定向市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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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市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城?建档案必须设置专用!库,房,配备各种设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变质、模【糊不清?的,。档案: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章 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六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对接收的档】案进行科学》分类规范整理利用】计算机建立城市【地下管网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开展《编研: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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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建立!城建档案的资料库】。做到方便查》询,。满足:消防抢险《、侦查缉捕等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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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遵守保密》制度: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 第二十九条 】 城建档案的利【用实行有偿服务提供!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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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向市《城建档案馆和市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本?办法规定《的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市》。城建档案馆和—市档:案馆应当《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六:章 ? 奖励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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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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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规定归档、报—。送的:;
? —(二)?涂改、伪造》档案的;《
(!三):因,竣工档案不准确【造成损失的》;,
《 (四)》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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