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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规定》(试行) — :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佛府[20【05:]2号 《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佛山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一月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政,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障?城市市政公共—设施的完好》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增:强其:质量效益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市政》公共设施包括  ! (一)城市道路】(桥涵)及其设施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停!车场、广场、桥【梁、隧道(含—地下过街隧》道,)、:涵洞、立《交桥、?过街人行天桥、管线!走廊和?安全:通道、?护栏:、分隔?带、街路标牌—、道路两侧》边沟及其他附属设】施   》(二:)城市排《水设施?接纳、输送城市【雨水、污水》、废水的管网、排水!涌渠、排水泵站及】其附:属设施、起调蓄功】能的湖塘《、污泥和污》水处置?等及其相关设施 !  (三)城—市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含内街(巷【。)、:住宅小区《、人行天《桥]、桥梁》、广场、地下公共】通道、公共绿—。。地、景点、公—园等的路灯及路灯】。。。配电室、配电箱、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施 《   (四》),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果皮箱、垃圾桶【(斗)、垃圾分类】收集箱、《。公厕(公共卫生屋】)、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屋)等—   (》五)城市的》其他市?政公共设《。施 第《四条 市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市政: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各区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辖区内的市政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   建》。设(房管《)、:规划、国土、发展】和改革、公安、交通!、工商、水利、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市政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城市建?设中安排一》。定投资用于》城市市政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同时加—。强向市民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增强:爱护公共《市政设施《意识: 第六条 各级】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统一管理】、,加强养护、积极【。完善、逐步提高的】方针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类】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七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爱护市—政,公共设施的义务【。对损坏市政公—共设:施行为有制》止、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二:。。章 城市《道路:(,桥涵)设施》 ,。 第八条 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城市】道路按照城》市道路的等级、【数量及养护、维【修标准会同有关【部门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统】一组织?养护:。、维修工作 【第九条 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定期进《行养护、维修工作】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  】 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投?资效益保证道路等级!标准和安全畅—通 第十条 【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应当按照规定!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 第:十,一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 【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非指【定,。的城市?道路路段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 (五)机》动车辆碾压》。道路侧石《(道牙石)》;  《 (六)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或停—放、装卸货》物;   (【七)破坏道路侧石】和私设斜坡; 】。  (?八,)向:路面堆放垃圾—、排放余泥或污水;!   《(九)?在城市道路上进行】有损路面的各—种,作业;   【(,十)其他损害—道路及其《设施或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 第十二条 】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桥涵)上行!驶的应事先》征得辖区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   上述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可—不受前款限制但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 《未经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 第十四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按程序办理临—时占用报《批,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后方《可,占用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场地恢复【城市:。道,路原状并报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临时》占用期间《。凡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按原《道路等级《标准:由市政管理部门【修复(费用由—占用单位支付)或】者给予赔《偿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应报辖【区,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区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清退恢复城】市道路功能 — 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电讯管网《。、消防?、热力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或《杆,线等设施的建设建设!。单位应当先》报规划部门审批再】向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 第十七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持规划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经,公安交通部门加具】意见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待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交纳挖掘道路】修复费领取挖掘道】路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挖掘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须经辖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按整板路面修复处】理 ?第十八条 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供水:、污水、燃》气等压力管》)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同时通知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 第十九条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按照批准的【。地段、范围、期限】进行施工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通知】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需—改变位置、》范围、延期等须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 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作出》变更或取消》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的】决定并按规》定退还已收取—的,费用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时退场并清理场地】 第二十一条 】城市桥涵(》梁)、隧《。道(地下过街隧道)!、立交桥、人行天桥!须严:加保护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及桥涵】管理单位要定期【对桥涵的质量、安全!进行监测及时组织】维修、养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桥涵、隧道、立交桥!、人行天桥》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桥涵(【梁)、隧道(地下过!街隧道?)、立交《。桥和人行天桥等设施!及其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占用、损坏【桥,涵、隧道、》。立交桥、人行天【桥及其附《属,设施;   (】二):在桥涵、隧道—内、立交桥》上超载行车、试【刹车; 》  (三)在—桥涵、隧道内—、立:交桥上和人行—天桥上摆《摊设:点;   —(四)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0—.4兆帕以上的燃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五)擅!自在桥梁隧道—、,立交桥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 (六)《。利用:桥涵、隧道》、立交?桥、人行《天桥:等设施?进行牵引、吊—装等:危及本?条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 ?  (七)》挖沙(土)》取石修建《妨碍本条所》指设施正常》。使用和养《护的建(构》)筑物?。;   》(八)?其他损坏、侵占、】盗窃本条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车辆通过!桥涵:(梁)、隧》道,、立交?桥,及人行天《桥须遵守限高、限重!、,限宽、限速规—。定装载超重》大件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桥》涵、隧道、立—交桥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凡需跨越桥涵、立!。交桥、人行天—桥施工?作业的须经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应的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设施】安全:的条:件,下,方可实施 》 第三?章 城市排水设施 ! 第二十《四条 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组!织城市排水设—施的:管养单位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淤排】障保证排水设施【的完好、畅通 【 第二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排水管道需接入城】市排水?管网的应先到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接入城《市,排水设施核准手【续经审?核后方?。可进:行有关?接入城市《排水设施工程的施工!。工程竣工经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领取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排水 —第二十六条 因工程!施工或其他原因需向!城市排?水管网?临时排水时》应,向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接入?城市排水《设施核准手续并按】规定接?入后经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领取临时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排放;【临,时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能超过施工】期限;临时排水许】可证期满后应拆【除临时接入的管道及!设施: 第二十七条 】需,。要,。接入(含临时接入】)城:市排:。水设施的申请—人应承担接驳—市政管网《。设,施所需费用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接驳 第二—十八条 排水—用户应?服从城市排水—维,。护、管?理单位对城市排水】设施的统一管理和】监测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排水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占压、堵塞、掩埋城!。市排水设施;  ! ,(二)?擅自拆除、改—建、移?动城市排水设施; !。。。   (三)—向城市?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粪便、渣土—。、废弃物或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   (四)】擅自将自建排水管】网接:入城:市,。排水设施;   !(五:)在城市《排水设施覆盖面上植!树、:打桩、埋《。设线:杆及其他标志物【、挖坑取土》、修建建(构)筑物!; :   (《六)违反城市—规,。划部门和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降低:或改变排水设施【的标准和《要求;   【(七)?其他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条— 有害、有毒、易燃!。、易爆?液,体及易造《成阻:塞的油污物须经处】。理并达标(经环保】部门检测)》后方可排放由于【超,标排放而《损坏城市排水—设施的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视其情节及损坏程!度责令其停止排放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第三!十一条 毗邻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在: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排》水设施不《受,损坏和淤《塞;: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迁,移,、改建?排水设施《的须报规《。划部门批准经—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实?施所需迁移》、改建的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城市】。排水:设,施发生?故,障或遇?险情需堵截》通水抢修时》排水单?位或个人《应按:照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抢修 第三—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市政排水设】施的施工单位须严】格按规?范,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佛山市市《政基础设施移交【接管:手续;?保,修期内由《。原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的保:。修,;保修期满后正式由!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其委托的维护!。单位实施统一的【维护管理《 第四章 城市照!明,设施 《第三十四条 —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认真—执行有关规章规【范坚持安全第—一、保?证城市照明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第!三十五条 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对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建立?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并》督促维?护管养单位做—好巡查、更》换,、修复破《损,、排:障,等工作确保亮—灯率不?低于95《%完好率不低于85!%.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可能》触及、迁移、—拆除城市照明设施】或影:响其安全运》行的地?上、地下施工时【须,到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城市—照明安装(迁移)】申报手续经审核【。同意后由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维护管养单位【进行拆除或迁移【。工作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 【 第三十七》条 凡需《临时接用路》灯电源或借灯杆【作宣传、《拉搭等用《途的须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损坏》城市照?明设施或因意外事故!损坏城市照》明设施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应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通知《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属交【。通肇事的通知—公安交通部门迅【速处:理 : 第三十九条 【城市照明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照:。明,设施;   【(二)在城市—照,。。明,。设施附近堆放杂物】、挖抗取《土、兴建建(构)】筑物、悬《挂物品、搭》设,通讯线?。路、设置《广告、?。粘贴纸张《、利用路灯灯—杆牵引作业以及进行!有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维护和【安全运?行活动的; 【  (三)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灯杆上架设通【讯线(缆《)或者设置其他【设施:。的; ?   (四)私自接!用路灯电源的;【   《(五)故意打、砸】或涂鸦城市照—明设施的;   !(六)不听》劝阻、非法占用城市!照明设施的; 【   ?(七)?擅自攀登照明灯【杆、:向城市照《明设施投《掷物体、倾倒污【物以及其他损坏【。城市照明设施的【;   (八【)其他损《坏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设】施的 第五章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处理场?及区域性《垃圾转运站除外【) 第四》十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将经城市规划!部门确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项目《纳入综合开》发(改造)》计划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所需》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总投资! 第四十一条【 新建、扩建—大中型集贸市—。场、:商场、旅游设施【、车站、港口、游】(娱)乐场》所和:其他大中型》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分别【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站(屋)【。、公共厕所(公【共卫生屋《)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四十:二条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四十三条》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方案、》平,面定位应在规划【方案报建的同时报】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工程完工经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政公共?设施移交接管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十四条 】城市:风景旅游《点、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城市街道两旁以【。及人员?流动密集地段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应当》设置:明显标志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进,行工程建设时若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安全使用构成影!响必须征《得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 第四十六】条 旧区改造时【其拆:迁范围?内需拆除或》。迁移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必须先向】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拆除或迁【移方案?征得同意后方可【拆,。除或迁移 —  拆除、迁—移和:重建环境卫生设施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七条 —城市:垃圾中转站、—收集站?(屋)、公共垃【圾桶(斗)等接纳的!城市生活垃圾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垃圾、街道—垃圾、公共场所垃圾!以及机关、学校、】厂,矿等的生活垃—圾 第四》十,。八,条, 严禁以下废弃物进!入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  (一)建筑废弃!物建筑?残土、砖《、瓦、石、陶瓷等残!碎物、废水坭及水】坭制品?残碎:物、:废砂:及其:他建筑残碎》。。弃物   (二)!有毒有害物有—毒,工业制?品及其残物》有毒药?物,、有化学反应并【。产生有害物的物质】有腐蚀性或》有放射性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品》、生物危《险品、医疗垃—圾,   (三)【工业固体《。。废物: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物质! 第四十九条【 ,城市居民、单—位必须按《照所在地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并积极配合进】行分类收集 【第五十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委托》经所在地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单位或》个人按指定地点清】运建筑?垃圾、?渣土余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倾倒 第》。五十一条 》。。受纳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受【纳前向?所在:地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受纳建【筑垃:圾并接受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整洁、完好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撒落、遗漏 !第六章 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职责划【。分 ?第五十三条 市【政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职责按—属地管理原则划分如!下 ? , ,。(一)凡由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及,依附于其的》。排水:管网、管线走廊【和安全通道、护栏】、分隔带、》道路两?侧边沟?等附属设施》由区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维护】管理;单位投资建】设的由投资建设【的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发,展商投资《开发的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维!。护管:理 :   (二)建筑物!周边:渠、沉沙《池、:化,粪池、隔油(渣【)池:等引出?井至市政排水接【入,井(不含市政—排水管道上的—接入井)之间的管道!清疏及井《座(盖)的》维护管理由》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承!担维护管理责任;】从,市政排水接入井【起至所有的市政【管网(含其上的井座!、井盖)由区—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维护管—理  《 (三)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四)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公共通!道、公共绿地、旅】。游景点、《公,园、立交桥、—人行天桥等的照【明设施?。除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开发:区、住宅小区由开】发商出?资建设和维修—养,护外其余由区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维护管理 !   ?(五)由政府投资设!。置的:果,。皮,箱、垃圾桶(斗【)、垃圾分类—收集箱、以》。。及建设的公厕(公】共卫生屋)、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屋)等由区】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维护管理 】   (六》),排水涌渠《。。、起调蓄功》能的湖塘、排水泵站!、,抽升站由按其权属分!别由区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部门组织维护—管理   (七】)公共停车场—(独立)《。、桥涵?(梁)、隧道—、立交?桥、过街人行天桥】、由其权属》单位负责《。组织:维护:。管理 《  (八)与—小区配套建设—。的位于城市道—路侧并向外开放的公!厕、公共卫》生屋、?垃圾:中转站由发》展商出资并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由发展商向区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移交、验《收接管手续   !(九:)与小区配套—同时建设《、专用服《务于小?区范围内的果皮箱】、垃圾分类收集箱、!公厕、垃圾收集屋由!发展商出资建—设建成?后由发展商移交物】业管理   (】十)城市垃》圾中转站《、居民垃《圾收:集屋由区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维护管理《 第五《十四条 城市市政】公,共设:施,的养:护管理应逐步推【向市场化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维护单位 【 第五十五条 【市,政,。各类: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单位由于疏》于职责而《未能保障公》共,设,施完:。好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应依法给》予赔:偿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 ,。第五十?七条 ?涉及公路《。。部门管养的路—段有关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广东省有关【条例到公路局办理 ! 第五十八条 未设!。镇建制的城市—型,居民:区生:活垃:圾的排放点和处【理设施应《当纳入统一管理【接受:所在地?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由市市政公共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