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 控:制,恢复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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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1 厂矿改、扩建!项目开工前》应搜集?改扩建区域原有施工!控,制网(点)资—料,并进行可靠》性检测根《据检:测情况可按下列原则!进,行恢复
! 《1, , 已有控制点—较多且稳定可靠【时控制点可按原测量!精度和方法恢复恢复!或加密的控制点应】与原控制网(—点):组成新网重新—进行整体平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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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已有控制点—少且可靠性差时【应重新布《。设,施工:控制网?
《。
8?.5.2 旧厂房!改、扩建时》厂房:平,面控制网恢复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将】。旧,厂,房的内、外》控制点与厂房的行】车轨道和《主要设备《中心线进《行联测?
?
— ,2 当中心线测】量坐标与设计坐【标较差小于等于10!mm时可以》原控制点为依据【恢复或扩展》厂房控制《。网
】 : 3 当中心【线测量坐标与设【计坐标较差大—于10m《。m时可?按下列方法恢—复厂房控《制网:
:
!1)与?原有设备有联动【。或连接关系时应以原!设,备中心线为准;
】
! 2)与原有—设备无联动或连【接关系时可以厂房柱!。子中心线为准;【
】 3《)有:行车轨道的》厂房应以原有行【车轨道中《心线为准《
8.5!.3 改、—。扩建项目的高程基】准恢复?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原《。厂房内有水准点经】检测可靠时应以水】。准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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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原厂!房内无水准点或有水!准点但检测不—可靠时可按下—列规定恢复
【
》 《。1)以?原厂房内行车轨【道面实测高程的平均!值为准;
【。
【 2)新建设备【与原有设备有联动或!。衔接关系时以原设】备的底?座标高?为准:;
! 3)厂—房内无行车》和联:动设备时《可以厂(场》)区的水准》点为准
】。
8.5.4 厂!房控制网《恢复或扩展时—测量方法和精度均】不应:低于原控制网—。的技术要求和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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