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水《准测量
》
—
Ⅰ? 技术设计
】
5—.2:.1: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
》5.2?.2 水准测量所!用水:准仪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
,
《
5.—2.3 水准【。尺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
【Ⅱ 观测
—
5【.2.4《 各等级》水准测量所采用的设!备和方法《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
》
5.2.—5 水准测—量,。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
》
《
:
:5,.2.?6 水准测量的转!点应采用《尺垫:或尺桩水泥和柏油地!面可打入圆》头帽钉代《替
5.!2.7 每测站水!准测量?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按规?定顺序进《行观测
《
《
2— 前后视距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获取同一个—测绘:项目只能采用一【种方法
—
— 1)上、下丝读!数读至?0,.1:m;
《
,
? 》2)直接读》。取上、下《丝间距读至0—。.1:m;
【
, 3—)用测绳、皮—尺或测?距轮丈量读至0.】1m
?
》 , ,。 3 》手动置平《式水准仪读数—。时应用?微动:螺旋“旋《进”:方向使符合气泡进】入居中位置》
》
4 】测,微器读?数时应用“旋进【”方向对准水准尺的!分划线
【
5 】 每站?观测过程中不得重新!整平水准仪不得【进行二次调焦—
《
5.2.8【 , 二等水准测量宜将!水准仪脚架的—两脚安?置于与水准路线【方向平?行第三脚《按,。奇,、偶数站交替置于】路线前进方向的【左侧和右侧
—
《
5:.2.9 由往】测转为返测时应重新!安置仪?器,前、后水准尺应【互,换
?
《5.2?.10 测—段往返测高差较差】超限时应重测—往测或返测并—按下列规定取舍
】
,
:
1 !。二等水准当重测高差!与原异向测量高差】较差合?格时取用该》。结果否则应》再重测
》。
?
2 【。 三、四《。、五:等水:准当重测高》差与原往《测或返测高差较差合!格时可取《用其中合格》结果当重测高差【与原往返测》高差较差均不超过】限差时取《用三次?测量高差的平均【值
5】.2.11 【附合路线或环线【闭合差?、每千米高差偶然】中误差或全中误差】超限时应全面分析原!因选择可靠性—较差的测段进—行重测
—
5.2.1】2 : 当水准网重测的测!段数超过总测段数】的30%时》该网应全部重—测
【
Ⅲ 数》据处理
《
5】.2.13 — 二等水准》测段高?差,宜按下?列公:式计算正常高水准】面不平行《改正:三、四、《。五等水准测段可不】改正:
?
—
式中ε正常】高水准?。面不平行改正数(】m,m);
》
?
》 Hm测段—起、终点近似—高,。程的平均值(—m);
!。 φ【1测:段起点的纬度(°′!);
《。
:
? φ—2测段终点的纬度(!°′);
—。
》 《 △:φ测段终点到—。。起点的纬度》差,(°′);
【
?
【φ测段起、终点【纬度的?平均值?(°′?。)
—
5.2《.1:4, :计算水准《路,线往返观测高差【较差、附合或闭【合路线的高差闭合差!并按本规范表5.】2.:1的要?求进行限《差检验
—
,
:5,。.2.15 每】千米高?。差偶然中误差—和,全中误差《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式中!M△每千米》高差偶然中误—差,(mm);
【
:
— :MW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mm);
【。
:
》 △测段往】返,测,高差的?较差(mm);【
:
— W附—合路线或水》准环:的高:差闭合差《(mm);
—
— L附【合,路线或水准环线【长(km);
【
:
《 R测【段长:(k:m);
—
《。 n测【段总数;《
《
【 N附?合路线和水准环线总!数
—
5.2.16 】 ,二、三、四》等水准网应进行严密!平,差五等水准网—可采用简易方法平差!
,
?
5.2.17 ! 水准测《量计算的数字取位】应符:合表5.2.—。17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