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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娄底市》城市规划区私房建】设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 娄政办发〔2【0,03:〕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    娄底市城市!规划:区私房建设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八月一日—   《 娄底市城》市规划区私房建设】。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娄底城市规划!区私房建设的监督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第370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1号令)、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在本市?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从事私房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必须!遵守本?办,法建:房人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娄星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分局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  : ,两层及两层以下【或建筑总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私房: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私《房”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建房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私人》投资的自《建自:用房屋?、,私人合伙《投资自建自用房屋及!。拆迁安置自》建自用房屋 【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私房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不—得现场放线;—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 第五条 私!房的勘?察设计工作应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四层及四层以下!的砖:混结构私房可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五层》及,五层以上的私房【应当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 第六条】 建房人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发包可以采取委托发!包也可实行招标【发包由?。建房人自主选择 】 》 第七条 私房建!设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    (一)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    (二—)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三)已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    (四【)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五层及五】层,以上的私房还—需具:有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和》工程地质勘探—资料;?。    【(五)已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建房!人,向发证机关领取、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    (二)建】房人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文,件和图纸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   》 ,(三)发证机关【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和规:定,资料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发》。。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建房人并说明理由】;对于证明文件不】齐,或失效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房人补齐【有关资?料 》 《第九条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作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必备依?据 !第十条 对建—房人办?理私房施工许可证】按省里的《有效收费依据收取相!应费用并实》行优:惠不得?。违规收费 【 ? 第十一》条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于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不按—工程设计图》施工或者质量—。低劣的建筑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责令其停工整—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视】作,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和公示建】房人和承包人—应予配合工程—建设中造成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 》第十二条《 临街建设》私房施工现场应设置!遮挡围栏临街外脚】手架应实行全封闭防!护严禁使用竹—、木:脚手架?;非临街建设使用木!脚手架的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使用竹脚手架和单!排木:脚手架脚手架—的搭设和施工用【电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严禁使用《。。。一柱两篮《、悬臂?吊,等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物料提升设!备    】。 违反前款规—。定的或者施工—。材料、设备、垃圾】乱摆乱堆《的,或者建设施》工占用城市道—。路和绿地的或—。者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危及生产人员和】公众安全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当责令》改正、停工》并将其?视作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和公示 》 第】十三条 《建房人应在工—程完工后《15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监督实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填写》私房建设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连》同竣工验收》资料向质监机构申请!竣工验?收,备案建房人凭已经备!案的登?。记表和有《关资料?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  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未经质—监机构竣工》验收备?。案,的不得交付》使用;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结:构安:。全鉴定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交付使用 ! :。 第十四条 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停工并对建房—人和承包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分别作出罚!款处理?并将其视《作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和公示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并限期—拆除 ? ? ,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将:私房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或个人或无!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无工商营业执—。照、超越工商营业】执照标明的》范围承揽勘察—设,。计、施工《业,。务的责令其改正分】别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依法进》行处罚 》 第【十,六条 ?建,房人对私房不组【。织竣工?验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 : 第十七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私?房建设现场放—线、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所有单位或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第十八条 私人投!资用于生产》经营:、销售或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娄?底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