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娄《底市城市规划区私房!建设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娄【政办发〔200【3〕: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 娄底市城市规【划区私房建设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八月一》日   》 娄底市城市规划】区私房建设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娄底》城市规划区》。私房:建设的监《督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第【370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1号令)《、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在本市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从事:私房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必须遵守—本办:法建房人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娄星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分局【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  《   ?两层及两层以—下或建筑总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私房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私房”—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建房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私?人投资的自建自【用房屋、私人合【。伙投资自建自用【房屋及拆迁安—置自建自用房屋 】 》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私房【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不得现场放线【;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 — 第五条 私房的】勘察设计《工作应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四层及四层以】下,的砖混结构私房可】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五层—及五层以上的—。私,房应:当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 第六条《 建房人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发包可以】采取委托发包也可实!行招标发包由建房人!自主选择 ! : 第七条 私房【建,设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 ,。 (一)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二)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三)已】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    《(四)?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五层及五层!。。以上的私房还需【具有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和?工,程地质勘探资—料;: 《  : (五)《已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八:条,。 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 ,   (一)建【房人向发证机—关领取、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  (二)建—房人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文件和《。图纸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 (三)发证机关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和规定资料—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发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建房人并说明理【由;对?。于证明文件不—齐或失效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房人补齐有关资料】 》 第九条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作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必备依—据, — :第十条 《对建房人办理—私房施工许》。可证按?省里的有效收—费,依据:收取相应费用—并实行优惠不得违】规收费 【 , : 第十一条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于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不按》工程设计图》施工或者质量低【劣,。的建筑?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责令其停工整】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视作: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和》公示建房人和承包人!应,予配:合,工程建设《中造成?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 —第十二条 临街建】设,私房施?工,现场应设置》遮挡围栏《。临街:。外脚手架应实行【。。全封:闭防:护严禁使《用竹、木脚》手架;?非临街建《设使用木脚》手架:的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使用竹脚手架和!单排:木脚:手架:脚手:架的搭设和施工用】电,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严禁?使用一柱两篮、悬臂!吊等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物料提升设—备,     违!反前款?规定的或者施—工,材,料、设备、》垃圾乱摆乱堆的或】。。者建设施工占用城】市道路和绿地的【或者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危】及生产?人员和公众安—全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当责令改正、】停工:并将:其视:作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和公示 ! : 第十三条》 建房?人应在工程完—工后:15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监督实】。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填【写私房建设》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连【同竣工验收资料【向质监?机构:申请:竣工验收备案建房人!凭已经备《案的:登记表和有》关资料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 , ,    《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未经质监】机构竣工验》收备案?的不得交付使用;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结构安全—鉴定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交【付,使用 】 第?十四条 《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停工并对【建房人和承包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分别作出【罚款:处理并将其视—作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和公:示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并限期拆除 【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将】私房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或个人》或无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无工?商营业执照、超越工!。商营业执照标明的】范围承揽《勘察设计、施工【业务的责令其改正】分别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依法进行处罚 】 第十六!条 :建,房人对私房》。。不,组织:竣工:验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 第十七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私房建—设现场放线》。、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所有单位或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 第十八条 !私人投资用于生产经!营、销售或》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 ,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娄《底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