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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2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特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拆迁?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外!国人:的房: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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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 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授权区旧城改造!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承担—本辖区内房屋拆【迁的部分管理—工,作
国—土、房产、城市管】理、规划、公安、】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拆迁当!事人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协:助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实:施本规定
第四条! 特区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旧?城区改造有》利于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有利于?保,护文物?古迹
?
第五条 拆迁人必!须依照本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迁房屋《必,须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批准《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 单位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须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申请人拥有相—当于拆迁所需—补偿安置费总额百】分之六十的资金证】明
个人【申请拆迁自有—房屋应?当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被拆除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或【者经国土《、房产部《门确认的其他—合法:权属证件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拆:迁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对?批准的?予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第八》条 拆迁《房屋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实施房屋拆迁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经批《准的拆迁范围不得超!过,经批准?的拆迁期限
】 拆迁期《限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需要以及》经批:。准,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期限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六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条 【拆,迁,人可:。自行拆迁也可委托】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旧》城区改?造原则上应当实行成!片或者整个街区【拆迁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一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与受委托承担房!屋拆迁?业务的单位签订委托!拆迁:协议:书并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二?条 承担房屋拆迁业!务,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申请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和三级以上!建筑施工《。资质:或者房?地产开发资》质
第十三条 】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领取房屋】拆迁工作证房屋【拆迁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工作必】须佩带?房屋拆迁工作证【否则被拆迁人—有权拒绝与其—商谈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
】
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在报刊发【布和在拆《迁区:。域内:张贴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房屋拆迁—许可:证号码、《拆,。。迁人、承担拆迁业务!的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期】限、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需要让被》。拆迁人?知悉的事《项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五条 在!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的同时?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应》书面通知房屋—拆迁:所在地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入户和分户及工商登!记手续因出生、婚嫁!、,军人复转《退以及就学》毕业:、劳:改释放?、劳教解除回迁等确!。需入户或者分户【的由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后函告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 房屋拆迁公【告发布满一》年未实施拆迁或【者超过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一年未完成拆迁】的上:款规定暂停办理【。的各:项手:续可继?续办理
第十六条! 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拆迁》人应当对《。拆迁区域内的房【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因拆迁建设而损坏】拆迁区域以外的建】筑物:的拆迁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并按照】房屋安?全鉴定?结论的要《求,负责修复或者给【。。。予被:损坏房?屋,所有人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 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拆【迁人:应当停?止对拟拆除房屋及附!属物的改《建、:扩建、装修》、,拆卸不得改变原有】房屋使用用途不得】进行房屋买卖、【租赁、抵押、典当、!析产、交换、赠与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等活动否则均不】能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第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书内容主要!。。包括被?拆除房屋主要情【况补偿形《式补偿金额补偿安】置用房的地点、结构!、面:积、:楼层、交付使—。用时间?及结算的差价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周转:房地点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有关?款费:。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及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 协议书示—范文:本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制定》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后拆!迁当事人可在拆迁期!限内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
拆《除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条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后被拆迁】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争议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管理部门【申请:裁决: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在诉讼?期间不停《止实:施,拆迁
《第二十二条 —。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市—或者房屋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迁或者由【作,出裁决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拆迁人!应在房屋强》制拆迁?前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区域全【部,房屋拆迁《完毕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的注》销手续;拆迁人【持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件的分别到】国土、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 以产权《调换形式《补偿的房屋拆迁人应!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并代被!拆,迁人:。申领房地产权证按】规定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所需费】用由被拆迁人支付】
: :房地:产权的?初始、变《。更和注销登记由【国土:、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核准
第二!十四条 旧城区【改造范?围内的国有企业自】管房屋属占地—面积一千平方米以上!的成片厂房及—其附属?场,地的企业要求—自行拆除重建厂房应!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缴交:公共配套设施等费】用和有关税》费后允许自行拆除重!建,广房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对房屋】拆迁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
第【二十:七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屋拆迁档《案制度加强》对房屋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将房屋【拆,迁资料报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二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按有《关规:。定缴:。交拆迁管理费拆迁管!理费收取办法—和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 ,旧城:区改造需《拆除学校和幼儿园时!拆迁人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妥善解》决学生继续上—学问题
》第三十条 被—拆迁人占用工作时间!参,加,拆迁活动的由拆迁人!出具证明被拆—迁人所在工作单位可!给予:。不超过三天》的假期
第三【十一条 公安—。、教育、邮》。政电信、公用事业】等管理部门应凭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按有关规定】给予被拆《迁人办理《户口迁?移、转学转托、【。邮件传?。递、电话迁移—、供水供电等手续】不得推诿拖延—借故:不,办
第三章 拆迁!补偿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和集体!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依照》本规定给予补偿
! 拆除违章—。建筑或者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产权调—换也:可以实行《作价补偿具体—补,偿形式由《被拆迁人选择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规】定拆迁?各类房屋作价—补偿的具《体,办法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产》权调换可实行—原,地或者异地产—权调换实行原—地,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前—款规定?的作价补偿具体办法!计算被拆迁房屋补偿!价格和所调》换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实【行异地?。产权调换的可—根据地域等级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否增加补偿—面积:从区位好《的地段补偿安置到】区位:差的地段增》加补偿的面积不【得,少于原?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不增加补偿】面积的被拆》迁人不作《差价结算
【 商品房价格由【拆迁人?通过市场评》估确定并公布
第!三十四条《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 (一)》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按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
》(二)没有》。房地产权证和其他】合法证件的由拆【迁,人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测【绘机:构测丈建筑面积
】
,第三十五条 被【拆除: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补偿时应分别情!况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其产权调—换所得?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应按有!关,规定:向国土行政》管,理部门缴交》地价款办理确—权手续;实行作价】补,偿的由?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情况报国土行政管理!部门确认权属并【按规定对应当补交】地价款的予》以扣缴后《余额补偿被》拆除房屋所有—。人,;
? (二)》。属占用他人持有人民!政府:核发土地《使用证的土》地建造房屋的占【用人应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占用?人应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以拆迁当年同!类区域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补偿土】地使用权人后拆迁】人方能将房屋—补偿给占用人—;,实行:作价补偿的拆—迁人应从补偿款中】代扣土地补》偿款(标《准同:上)交还土地使用】权,人后方能将》剩余补?。偿款付?。给占用人;
【 (?三,)没:有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私自买!卖房:屋未办理《交易确认、》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应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向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申办确权或】者交易确认、—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缴交?有关税费后方可实行!。补偿
第三十六条! ,拆除用?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邮政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人应按其原性质、】规模实?行,原地产权调换—因规划要求》不能在原地》调换的给《予作价补偿或者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拆除国家】机关、团体办公用】房拆迁人《应按原房屋用途和面!积补:偿、安置;拆除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拆迁人应!。。按有关规定予—以重建?或者作价补偿
第!三十七条 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包括?花圃:、庭院?。、水井、围墙、操】场、游泳池、淡水池!、简:易停车棚和凉—亭,等)不?。作产权?。调换按残值给予【补偿其占地面—。积按拆迁当年同【类区域同类用途土地!基准地价作》价补偿
第三十八!条 房屋拆迁范围】内的宅基地、空【地按拆迁《当年同类区域同类用!途土地基准地价作】价补偿
第二十】九条 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非住》宅房屋?可分别情况按—下列标准计算—补偿面积
(!一)拆除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并有实际营业事】实的底层商业—用房按原房屋建【筑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在原地或者附】近调换底层一商业】用房:面积百分之四十调】换住:宅面积?;
》(二)拆除》。仓库、?轻型加工厂的—底层生产用》房按原房屋》建筑面积的百分之】四十在?原地:或者附近调换底层生!产,用房面积百分之六十!在,经结构处理的其他】层次调换面积;【
《(三)?拆除本条第》(一)、《(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非住宅用房【按原房屋《建筑面积的百分【之六十?。。一在新建楼》房,中调换同一使—用性质的非住宅用房!面积百分之》四十调换为住宅用】房一面积;
!(四)按本条规【定调换后的房—屋可接?其价:格折算调换为同一使!用性质的房屋
【
,第四十?条 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用房可分—别情况按下列—标准计算补偿—面积
(一】),拆除一住《宅一平房按原房屋】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一百二】十在原地或者附【近,新建住宅楼房中调】换产权面积》;
》(二)?拆除二层以》上住宅房屋》按原房?屋建:筑面积的百分—。之百在原地或—者,附,。。近,新,建住宅楼房中—调换产权面积
【
第四十一》。条 拆除房屋中的】。。技术层(含夹—层、阁楼《),如属原?建筑物整体结—构和布局或者经【报建批准层高—在2.2米以上【、,层底高度不少于【2.4米(即自然层!。高不少于4.6【米)的可计算产权面!积按夹层《、阁:楼建筑面积的百分】之,百,在原地或《。者附近新建》住宅楼房中》调换产权积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作产权【调换给予作价补【偿,
,
,第四十二条 建设部!门拓建、新》建城市道路》及进行公共设—施,建设等?专项项目(商品房开!发项目除外》)需要拆除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和房产部门管理!的国有房屋可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核销固《定,资,产(属部队》直属单位所有的【另行解决)办理产】权注销手续原—则上不予补偿—。但,确因房屋拆迁造成】被拆迁?单位:经济困?。难的可参照本规定】的补偿标准给—予适当补偿
!需要拆除前》款规定范围以外房屋!的按本规定》给予:作价补?偿
:
第四十三条 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被拆迁人自—行拆用?不予补偿
第四十!四,条 拆除无》主,房屋或者所有—。人死亡后继承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的房屋由拆》迁人报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登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无人:。认领的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代管】并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其补!偿原则上实行作【价,补偿补偿《款,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在银行开户代为!储蓄并保存好—档案资料房屋拆除】前拆:迁人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第四十】五条 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征求:纠纷当事人意—见后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四十六条》 房屋所有人在【拆迁期限内不与拆】迁人协商有关—补偿事宜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限:期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房屋所有人】逾期仍不办》理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除前《拆迁人应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第四十七条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按有关担保的】法律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拆:除已办理租赁—登记的出租房屋【原则上实行产—权调换在原租赁【期,限内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因拆迁需变动【原租:。。赁合同条款》的应作相应》变更
第四—章 拆迁安》置,
:第四十九条》。 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应当:依照本规定给予安置!本规定所称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包括
!
:。。 (一)在拆—迁范围内有正式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在该房屋的居民【;
? , (二)在》拆迁范围《内有办公场所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持有营业执】照且:有营业?。用房: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三!)有合法《的租赁关系且他处无!住房而常住》户口:。在特区的《承租人
第五【十条 对拆除房屋使!。用人的补偿安置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的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旧】城区改造的》原则确定《
第五十一条 】拆迁安置《工作实行《先搬迁?先选:。择安置用房的原则】。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搬迁的顺序和一】。可提供?。的,安置用房应张榜公】布先搬迁的》在安置用房的地点】、层次、朝向上【可优先选择》
对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公房和—同一所有人》。的补偿?、安置用房应集中】在同一幢楼不—足一幢的应相对集】中成梯或者成层
】
,第五十二条 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的:按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补偿面积安置
! 因安置的—房屋不便于分—割超过应补》偿面积?的,部分由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增购:或者经?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同意后】由使用人增购—
,
第五十三条 建设!部门拓建《、新建城《市道路?及进行公共设施建】设等专项项目(【商品:房开发项目除—外)拆除住宅房屋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及其—所在单位不能解决】住房的由建设部【门代:其申请购买补贴出售!住宅购房资金除政】府,补贴外其《余由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分别负担;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无工作单】位的经所在区人【民政府核准》由建设部门给予【补贴
—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符:。合安置廉租公房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分!配廉租公房也可【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购买—补贴出售《公房
第五十【四条: 私房业主、直【管公房?承租户按照被拆除】房屋补偿面》积安置?房屋居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按其家庭常住户口!给予优惠增》购增购部分房屋【产权属?购买人所有
!(,一)属原地》补偿安置人》均建筑?。面积不足十》平方米的按》商品房?价格的百分之八十增!购至十平方米—超过十平方》米部分按商品房【价格购买《。;,
? (二)属从区位】好的地段易地补偿】安,置到区位差》的地:。。段人:均,建,筑面:积不足十二平方米】的按商?品房价格《的百分之《八十增购至》十二平方米超过【十二平方米部分按】商品房价格购买【
,
,第五:十五条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房屋?拆除迁?出原:居住地的由拆迁人一!次性付给搬家—补,助费搬?家,补助费标准为家庭】。常住户口为四—人的每户为》一千元以下每减少】一人的少发二百【元,;家庭常户》口在五?人以:上的每户一千二百元!
?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属私》房,。。业主的搬家》补助:。费以:户口簿计户》发给;属《房屋承租户的以租赁!证或者租赁合同【计户发给
第五十!六条 房屋拆—迁期间拆迁人不【能提供?现房安置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应!当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中明【确过渡期《限除因?不可抗力外从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不得超过下列—期限
—(一)建设规模在】。二万平方米》以下的多层楼房过】。渡期:限为一年六个月【。;
(二)】建设规模在二—万平方米以上—。五,万平方米以下—的多层楼房》以,及建造十层以—。上十六层以下的高】层楼房过《渡期限为二年六个】。月;
—(三)建设规模在五!万平方米《以上十万平方米以下!的多层楼房以—及,建造十六《。层,以上二十《层以下的高层—楼房过?渡期限为《三年;
》 (四)建设规模!在,十万平万米以—上多层楼房以—及建造二十层以上】的超高层楼房—过渡期限《为三年六个月
! 过:渡期限届满前拆【迁人应向需要—回迁安置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发出回】迁通知书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应在回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拆迁】人办理交接安置【用房手?续由拆迁人》提供临?时,安置周转房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腾退周转房—
第五十七条【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的过渡!期限:内自行安《置住处?的,自搬迁之日》起,至接到回迁通—知书之日止由拆【迁人按其家庭—常住户口每人—每月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不:低于五十元拆迁人】提供现房安置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或者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的《过渡期限内提供【临时安置周》。转房:的不付给一临时安置!补助费也不收—取周转房《租,金
?第五十八条 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市统计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物价升降—指,数适时调整》后公布执行
第】五十九条 拆—除已办理租赁登记】的出租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一协议书约定的过渡!。期,限内出租人》不得向承租户收【取租金;超过约定】的过渡期限的—租金由拆迁人按原】租,金标准?付给:出租人直至承租户接!到回迁?通知书之日》止
?第六十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由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使用用人提供】临,时生产、营业用【房不能提供的拆迁】人除付给适》当的搬迁补助—费外应自被》拆,迁房屋使用人搬【迁,之日起至接到回迁】。通知书的次》月止:按,被拆除?房屋面积以现行【公,。房非住宅租》金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向被拆迁人】支付租?金补助费《
,
,第六十?一条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拆迁?人对:自行安?置住处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应按原标准的百分之!二,百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付给百分之【五十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不按回迁通—知书:规定:期限向?拆迁人办《理交接?安置房屋《手续:和腾退周转房的自】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拆迁人不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按现行《公房住宅租金标准的!百分之二《百,五十计收租金;由拆!迁人:提供临时生产—、营业用房》的按现行公房非住】宅租金标准的百分】之二:百五十计收租金【。
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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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并处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三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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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拆迁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拆迁可以并!处补偿安置资金百】分,之三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拆迁【证件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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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拆迁:人,违反本?。规定造成被拆迁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转《。让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被拆》。。迁人:违反本规定》拒绝腾退周转房【。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限:期退还?周转:房
《 被拆迁人》不按回迁通知书规】定期限办理》交房手续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交房手?续;造成拆迁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本规定所列罚!款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罚?款全部上缴市财【政,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九条 辱—骂、殴打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房屋—拆迁工作人》员,阻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的》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违!反本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以上"》"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以一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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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所称"附近"指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房地点【。在拆迁改造》。项目用地《红线范?围以内?;所:。称"异地"指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房地点在拆迁改造项!目用地?红线范围《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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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1年】1,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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