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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2】0,0,6年8月23日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6年《9,月28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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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的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所辖行政区【域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的:城区南澳县的—县城中心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等—城市化管理地区的市!政,。设施管理
】公路、电《力、邮政《。。、电信、《广播电视、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等社会公共设—施,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市政设施《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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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 区(县》)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承担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
】中心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
》规,划、:国土:、,建设、公《安、人防、水利、环!保、交通《、信息、《电力:、公路、海事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协同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市—政,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市!政设施的义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举报》
第二章 —综合管理
—第六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政设施—发展规划并负责【实施
—。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市政设施【年,度养:护、维修、应急处置!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应急处置《经费应?当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
第七【条 依附于市政【设施的?城市公交、》供水、?燃气、?。。供电、?通,信、消防、广告等各!。种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以近期》建设规划《为依:据与市政设施各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并与城市道路建】设同步实施
第八!条 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应当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受理、审查!、决:定的程序《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书面决定;不【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九,条 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执法检【查或者行政处罚【时应当?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第十【条 市政设施的【管理、?养,护、维?修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政府投!资(含单位或者个人!捐资)建设的市政设!施由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已经出让经》营权的在经营—期内由经营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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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市政设》施,由产权人或者使用管!理人负?责,;
》(三)?正在开?发建设?。或者尚未《移交的市政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后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一条!。 市政设施的管理、!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加强—对市政设施的—管理、养护和维修定!期组:织对市政《设施进行检》测和普查并建—立健全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
— 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政》设施: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养护、》维修或者通知—有关责任人养护、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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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养护、维】修确需对城市道【路、桥涵、河道【进行:交通:管制的?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等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封路?、封桥、封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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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从事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作的作业服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
【
地下市政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采取可行—措施防止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情况》发,生
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市政设施》安全、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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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市政设!施以及?设置在?。市政设施上的检【查井、沟井盖—等各:类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出现—破损、?移位或者丢失—时有:关产权人或者使【用,管,理人应?当及时修复、—正位或者补》缺
第十》四条 市政设施【工程竣工《建设单位收到市政设!。施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市政设施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方可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或者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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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由有关责《任单位保修法律【、法规对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另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未经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和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市政设【施设置各类》管线:、杆线或者广—告架、灯箱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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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毗邻】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市政设!施不受损坏》
因意—外事故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向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三章 】城市道路管理
第!十七条 在》。城市道路设》施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擅自在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二):擅自改变道路结【构,;,
(三—)利用桥梁、涵洞(!。箱涵)等设施进【行牵引、吊装;
! , (四)撞击损坏桥!梁、涵洞(箱涵)】等设施?;,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燃》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架空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
,。 (?六)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道《路上试刹车或者【在人行天桥》上驾:驶摩托车;
【 (七)》碾压道路《边石;
(】八):直接在道路上搅【。拌水泥沙浆、混【凝土和其他拌—合物;
《
(九)其他】侵占、损害城市【道路设施的行为【
第十八》条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行:驶的应当遵》守限重、限》高、限长、》限宽和限速规定事先!征得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
第《十九条 桥梁安全】防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桥梁的具体【技术特点、》结构:安全条件和河道的】通,航条件等情况会【同,海事管?理机构确定桥—梁的:安全控制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
(二》)在桥梁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的在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施—工许可?前,应当经?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与桥梁—产权人签订保—护协议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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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要依附《桥涵设置各种设施】的应经原桥涵设计】部门、桥涵管养部门!进行技术《安全论?证提出意见并—经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桥—涵扩建、改建、【维修时应当无条【件及:时,拆除、?迁移需?跨越:桥涵进行施》。工作业的须经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占用;因》工程建设《。等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有关?设计:文件向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应当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时—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 因紧急抢险【、抢修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可以先《。行破:路,同时向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在挖掘城市道—路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补【办城:市道路挖掘》批准:。手续逾期《不办:理批准手续的按违法!挖,掘城市道路处—理
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批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占用、《挖掘不准擅自变【更不准出租、转【让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当?提前十五日办—理变更批准手续;
!
(二)在占】用、挖掘《现场醒目处》悬挂许可证或者【标明许?可证批准《文号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三)【需要对?部分车辆限制行驶】或临时交通管制的应!。当事先报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提前五日】向社会公《告,但紧急情况除外;
!
?(四)挖掘道路时】应当:精心组织、文—明施工在主要道【路上进行横穿—道,。路,施工的应当》在夜间?。进,行白天应当恢—复交通;条件不具备!时应当分车道施【工保障道路单—向畅通;《
(》五)挖掘道路不【得压占检查井—、消防栓、雨水【口和:。边沟挖?掘或修复路面—应当按?。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六)挖掘道路遇到】测量标志、》。地下管线、》文物保护标志—等设施?。时应当立即》采取保护措施不得】移位、损坏;
【
(七》)挖掘?道路有关工程—完成后应《当及:时按有关技术要【求回:。填夯实恢复道路原状!;,
《(八)占用、挖掘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拆除临时设—施,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并通知《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查验】收;
—。(,九)因?特殊情况批》准部门需中止—。占用道路时占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腾退;
(】十)横穿道路—施工、铺设地—下管线应当优先采用!非,开挖施工等先进【技术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依法向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城市道【路占用费按》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按:照,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收取
—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免收:城市道路占用费【
: :(一)?市政工程建设和养】护维修?项目;?
(》二)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供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新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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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安交通岗亭、公】共汽车站亭牌、环卫!设施等非营》业性的社会》公益事?业设:施建设和维》修作业;
】(四)环《境污染治理》项目
第》四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 】城市排?。。水设施?应当保持完好、畅】通机电设备运转【安全正常
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城市沟—渠进行清淤疏浚【保证城市排水设【施的畅通和安全【
城市—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其产—权单:位或者养护单位在发!现或者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疏通或者抢】修
排水设施!跨越厂区、院落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养护和疏通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堵塞、破坏、填埋、!盗窃:城市排水设施—;
(二【)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腐】蚀性物质、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废气【或者废弃物;
】 (三)将水泥】沙浆、混《凝土和其他拌合【物排入雨水、污【水管内;
(!四)搭建各》类妨碍排水设—施正常使《。用,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沟!。渠及其保护区—范围:内采掘沙石》土、开荒种地或者堆!放,物料;
》。。。 (?六)擅?自,。接驳、占《压排水设施》;,
: :(,七)擅自将雨水、污!水,管混接排水;
【
(八)其他侵!占,、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
第二十《六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迁移、改动城市排】。水设:施的应当经》。。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
第二?十七条? 排水?设施发生故障进【行抢修或《者,维护作业时沿线有】关排水户应当服从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采【取限制排放量、调整!排放时间等措施确】保故障及时清除
!第五章?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
第二十八条— ,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有关的》设计安?装规程规定并积极】采用新光源》、新技?术、新设备》及科学的节能方式】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周围【堆放杂物、挖—坑取土、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妨碍照明设施【正,常维护和安全运【行;
(二)!擅自接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电源;
】。
(三)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四)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五)!盗窃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 (六?)其他侵占、损【害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应当经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更换!。和修:复,破损的照《明设施使亮灯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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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区域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其他区域由!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 , 法律、法规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在市政设施上—的检查井、沟井盖】等各类附属》设施出现《破损、移位或者【丢失有关产权人或】者使用管理》人未及时修复—、正位或《者补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代为修复、正!位或者补缺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擅自利用市政设施建!设各类管线》、杆线或者设置广】告架、灯箱》等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强?制停止建设或者【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在毗邻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施工时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擅自在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强制停止《建设或者《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擅自】改变道路结构或者利!用桥梁?、涵洞(箱涵—)等设施进行牵引】、吊装撞《击损坏桥梁、涵洞】(箱涵)《等设施或者》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燃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架空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六—)项:至第(九)》项,规定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道路!上试刹车或》者,在人行天桥》上驾驶摩《托车或者碾》压道路边石或者直】接在:道路:上搅拌水泥》沙浆、混凝土和其他!拌合物或者从—事其他侵占》、损害城市道—路设:。。施行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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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责令停止行驶【。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擅自在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占用【或者挖掘道》路,或者挖掘道路—不办理批准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至第《(十:),项规定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依法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实施侵占—、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实施侵占《、损害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规】定未经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排水设施或】者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或者因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应当予以修复或者按!修复:工程造价给予赔偿】
第四十五条 】因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维修】失职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的有关《责任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应当受理的事【项或:者举报不受理的;】
(二)【对应:当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的;
— (三?)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人的;
《
, (四)》。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执法检查或者】行政处罚《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五)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 (?六,)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不履》行职责的行为
【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对,。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八条 》阻碍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下述用语的【含义为
(一!)“:市政设施”包—括城市道路》、,城市排水设施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及》其他:设施;
(】二)“?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步道、地下》通道、隔离带—、绿化带、路肩【、路坡、广场、【公共停车站场、【桥梁(含立交桥、人!行天桥、高架—桥):、涵洞(箱涵—)、隧道等》;
(三【。)“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城市雨水和污水的!市政管网、沟—渠、出水口、—下水道检查井、雨】水井、沟井盖—、泵站、《启闭器等;
】 (四)《“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市道路(含》里巷、住宅》小区、桥梁、—隧道、广《场、:公共停车站》场,)、不售票》的公园和公共绿地】等处的路灯》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灯具、地上地下【管线、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备等;
! (?五)“中心镇”是】指根据省《规定标准《和程序核准为中【心,镇的建制镇;(【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五十条 高新区【、保税?区、风?景名胜区和》中心镇以外其他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政—设,施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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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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