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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消防《条例
》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号)》。
《汕头市消防条例已由!。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8月2?8日通?过200《7年9?。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0月25日
!
(2007年8】月28?。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城乡消防【规划并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消防》业务: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应增加!
第五条【 市、区(县)公】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公安《派出所应当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
】
,
森林、铁路—。、民航机场、港口】(,含,渔业港口)以及【在沿:海、:内河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民用船】舶的消防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安全生产监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化、房管、 —国,土资源、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依法: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内容司法》、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普法、任职培—训、:就业教育《和科普等工》作的内容《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应当无偿—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刊播!消,防安全公益广告 】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者举》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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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发展【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和建立民—间消:防基金会《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
(二?)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
【
?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
—
(五)建立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组织或—者协助组织扑—救、调查重(特)大!火,灾事故;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
第九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宣?传、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
—(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消防安全公约;!
(三】)协助有关》部门督?促辖区内《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五,。。)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火灾自》。救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火场秩—序和:调查火灾原因; 】
(】六)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开展消【防执法工作》;
【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十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制定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公,约督促村《(居:)民遵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依法对!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制止、纠》正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
(二)定期【公布本辖区》内的重大《火灾隐患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火灾隐患; 【
(三!)对使用消防—产品实施《监,督; ? ,
《
,
,(四)?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
?。
,
(: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依法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管理和指导》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训练;
【
(六)】组织、指挥、承担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进行火灾统计—核定火灾损失—;
》。 ,
(《七)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对辖区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及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和其他【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
(二)督促!辖区内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室内装修《等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报消防审核、验【收;
— ,
(《。三)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
(四【。)组织指导辖区内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及时疏散人!员协助公安消防机】构保护火《灾现场和《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
(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其他消防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
,
(一)建立—。、,落实消防安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 《
(】三)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执行消防—技术标准; —。
:
《
(四)《制定防火《、灭火方《案,和应急预案; 【
【(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 ,
(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
: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
(九)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维护!火场:秩序和调查火灾【原因; 》
(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统一—保管: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以及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自身的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 《
(一)实—行每日防火》巡查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建立巡】。查记录;
】
:(二:)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
! ,
:。
,(四:),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
(五)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任命、变更情况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服》务,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
—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档案;《
【。
(三)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消】防宣传组《。织消防?演练; 》
《
(四)对占用或!者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
(五)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 , ,。
:(六)督《促业主或者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业主:。或,使用人拒《。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
?(七)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组织防!火检查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
(八?)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
》
居民住宅》区未实?行物业服务的当地的!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并实?施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居》民住宅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有消防?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消防机《构
第十六条! 建筑物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 ,
:
(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
!
《
(二)维》修、保?养自己专有、专用】部分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
》
(三)委托【物业管理的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
第十七—。条 厂房、》。库房、商场、—宾馆、酒店、办公楼!。等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与》物业使用人以书面形!式约: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
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统一管理
!
第:十八:条 出租住宅—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出租!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
?。 出租人应当加】强消防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出租住宅《公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承】租人应当《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得占用或【者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人负责;!总承:包人依法分包的分包!人向总承《包人负责服从—。总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
第二十条 公【民应当遵守电气、燃!气和室内装修消【防安全规定》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学习掌握防火】、,灭火、逃生》方法和报告火警等】消防常识《
? ?。
《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
第二十一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职、!义务消防队队员【;
(二!。),消防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监理、维!修,。人员消防控制中心(!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
(三)—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 !
: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装卸的管理】。人员;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二条? 市、区《。(县)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会同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消—防专项规划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
!。
— 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缺少消防规划或!者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市、区(县)人民!政府不得批准
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以及消】防规划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保证足够的】防火间距
【 ,
《 原有建设不符】合要求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计划逐步解决—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责!令限期搬迁》。;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责:令停止使用》; ?
(二】。)制定旧城(村)】改造计划和城镇【房屋拆迁计》。划,。应当优先安排“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
》
(三)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责令限期整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令停止《使用
》。
第二?十四条 《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以及消防装备应当!与其它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同步?发展并由《市、区(县)人民政!府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规《划、技术标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建】设、配置和维护
! ,
—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负责验】收
第二十五【条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消防:规划:予以预留、控制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或者擅自改变!用地:性质
第二—十六条 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消防?安全行政许》。可事项的负》责,行,政许可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严格依法审—查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得批准
【。
《
对已经取得】消,防安:全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消防机构发现其!。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立即撤销—原批:准并在送达撤消决】定书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安【全生产监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国土资源、》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未依法》取得:消防安全《行政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依法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移送》。、通:报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监?督管理中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
,
《 ,
,
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管、】气象、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无偿?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供涉【及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的信!。。息资料
第二【十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核
—
《 前款《规定的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
!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竣工验收【资料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公安:消防机构收到—建设单位验收申【请及有关资料后对】申报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建筑《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
第二十九条【 新建、《扩,建、改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单位》不得委托、》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消防设计、施工【或者监理
》
!从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防技术标准【并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的》质量和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建?筑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竣工进—行,消防验?收,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供】消防产品的供—货证明和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的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第三【十一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举办文【化,体育活动《以及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展】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人】、承办人《以,及场地提供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主办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前,。款规定的《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其主办—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在举办!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三十:三条 下列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
(《一)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和【演出场所;》
,
,
(二)宾】馆、:饭店;
【。。
(三)商场!、集贸市场》;
《
, :
(四)体育场馆!、会堂;
【
《
(五?)其他依法需要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
前款规—定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延续!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有效期的不得继续使!用,或者营业《
第三—十四条 对》。于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申【报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申报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自依法受理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第,三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应当经【常对电器设》备,、电气线《路进行自查、维护每!三年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报:告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 ,
《 , 配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每年对设施!进行检测每三—年对火灾报警探测器!进行清?洗;检测和清洗【。报告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
第三十六》条 消防设施的检】。测、保养和维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
?检测、?保养:和维:修消防设施》。的机构应当对作出】的,检测结果、维修和保!养质量?负责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
《
(一)在车】间,、仓库?、集贸市《场、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立员工集!体宿舍?;
—
(二)生产—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为一体的建—筑其住?宿部分没有按照规】定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
(三)《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上设置障】碍物;
—
(—四,)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或者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器材的用途;!
】(五)?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
《。
?(六)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窗户、阳台安!装不符?合紧急疏散要求、影!响灭火救《援的防盗《网,; ?
(七】)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
(》八)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或者妨碍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
(九)【不按:规定安装、敷设、】使用和管理电器设备!、电气线路》和燃气用具;—
《
(十)不】按规定配置、使用】和管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
(—。十一)?。依法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而上岗】作业;
—
:
(十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
《
(十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八条 —。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对经确定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能,够当场消除》火灾隐?患,的必须当场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必!须制定具体的消防】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在火》灾隐患消除前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自行:。全部或者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
公—安消防?机构对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及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挂牌督促《整改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 》
:
第三十《九条 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专用仓》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应当依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参加火灾】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第《四章 消防组织
】
第四十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组!织保障?。。消防组织与》消防工作的》需要相适应》。
第?四十一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
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自行解决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四十二《。。条 :鼓励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组建义务消防队!或,者设置专(》兼)职消《。防人:员
第四十—。三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应】当加强业务技—能训练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灭—火演练?。并保持器材装备完】好
—
消防队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灭火演练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提供《便利
第》五章 灭火救援
】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积】极,采取措施灭火
】
】禁,止,谎报火?警、阻拦《。报警、制造混乱
!
公安—消防机构、电信等】有关部门应当保【障火警通讯》线路畅通迅速传【递火灾信息》 ,
第四十—五条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
, , :。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公安:消防队接到》火警出动命令后应当!在六:十,秒内出动消防车迅速!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
第四十六条 【灭火救援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或,者火灾?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调?集人员、物质等支】援灭火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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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调动专—职消防队以及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医疗救护》。等有关单位》进行灭火救》援;消防队伍以及其!他,参加灭?火的:单位、人员应当服从!调动:。和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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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义务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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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其【他,车辆、行《人必须让行紧急情】。况下:。对阻碍通行的车辆】可以强制让道对妨】碍消防?车及时到达》火场的隔离墩、【栏杆等道路障碍物可!以实施破损》。或者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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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消《防车(艇)》经交通管理》。人员:同,意可以?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第四十【八,条 :公安部门应当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维护—。火灾现?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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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消防机构—可以根据现场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或】者清理、变动火灾】现场
第四—十九:条 :。公安消?防队灭?火救援不得》向受灾单位或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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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并处工程【概算百分《之,一点五的罚》款;:对工程概算无法【计算或者不》依,照规定编制》工程概算的按工【。程面积?处每平方米十—五元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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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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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建—筑工程委托》、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消《防设计?、,。施工或者不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施,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监理的或者不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监】理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理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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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容器可《扣,押、查封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或者开》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举办文》化体:育活动以及》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展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责令【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责令】。。。。停止举办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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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厂!。房、库房、商场、】宾馆、?酒店、办公楼等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处警告或》者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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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上设置》障,。碍物的;
》
(二【)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器材用《途的:;
【。
(三)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窗户、阳台安!装防盗网影响紧急疏!散和灭火救援的 !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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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车间—、仓库、集贸市场】、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立员工】集,体宿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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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为一体的建》筑其住宿部》分没有按照规定【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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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施】。。。工、维修作业的 !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一)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或者妨碍消!防设施、器材—正,常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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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按规定】配置:、使:用,和,管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
(三)依法【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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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
【电器设备、》。电气线路和》燃气用?具的:安装、敷设、使【用和管理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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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大火?灾隐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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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场所【。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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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无【。法,查明责任人的可依法!予以查封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或者清理、变动【火灾现场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公安—消防机构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可》予以查封《、扣押
《
,第六十五《条 依照本》。条例实施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
《 《。
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报请!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的决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消防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六条! 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依法应当审批】。、,审核、核准或—者,验收的项目故—意刁:难拖延不办的;【
(二】)对:不符合审批、审核、!核准或者验》。收,条件的项目擅自审批!、审核、《。核准或?者验收的;
!
(三—)对:依法受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的场所】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同意使用或者】开业的;
】
(四)【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不按:照规定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的;?
】(五)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指》定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或者为!投保人指《定保险?单,位,。的; ? ,
,
(六)】违法:实施处罚或者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七)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行:摊派各种《费,用或者乱收费的【;
《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行为? ,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第三:十三:条,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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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共娱乐—和演出?。。场所指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或者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地上四《层以上建筑内—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音乐茶《座、: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
(二【)宾馆?、饭店指三十张床】位以上?的营业?性住宿场所或者【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的营:业性室内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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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商场、集贸市场!指,建筑面积一》千,。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一百个》以上的室内市—场占地面积一千【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二百个以上的—室外市场《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和—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商店、室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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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育场馆、会—堂指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和】建筑:面积五?百平方米以上的【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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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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