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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消防条例 】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号—)   》汕头市消防条例已由!。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8月】28日通《过2007年9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0月25【日 ?(20?07:年8月28》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城乡消防【规划并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消防:业务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应:增加 ? 第五》条 市、区(县)】公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公安派出《所应当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  》  森林、铁【路,、民航?机场、港口(含渔】业港口)以》及,在沿海、内河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民用船舶】的消防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安全?生产监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化、房管、 !国土资?。源、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 》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   ?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依!法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  :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内?容司法、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普法《、任职培训、就业】教育和科普》等工作的内》容    】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应,当无偿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刊播消防《安,全公益广告 —。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者举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    【 ,鼓励发展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和建立民间》消,防基金?会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    (二【)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三)【建立:健全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 ?    (五【)建立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组织:或者协助组》织扑救、调查重(】。特)大火灾事—。故;:。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九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 (一)宣传、】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  : (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消防安全】公约;    】 (三?)协助有关部—门督促辖区内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 ?  : (五)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火灾】自救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火场秩?序和调查《火灾原因; —    【。(,。六)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开展《消防执?法工作?;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十?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制:定,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公约:督促村(居》)民遵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依法对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制止、纠正!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   ? , (二)定期—公布本辖区内的重】大火灾隐患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火灾隐患》;  —  (《三)对?使用消防产》品实:施监督; —  ?  : (四)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  (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依法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管理和指—导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训练!;    】 (六)组织、【指挥、承《担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进行火灾统!计核定火《灾损失; —    》 (七)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对!辖区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及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和其他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 (:二)督?促辖区内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室内装修《等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报消防审核【、验收; 【    (三【)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 :    (四)】组织指导辖区内【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及时疏散人员—协助公安消防—。机构保护火》灾现场和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    (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其他消防监【督工作 》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 (一)建—立,、落实消防安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   【 (三)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执行消防技!术标:准; 《   《 (四)制定【防火、灭火方案和】应急预案; 】 ,   (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  :  (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    (九【)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维护火场秩序!。。和调查火《灾原:因; ? ?   (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统一保管】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以及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自身】的消防安全 — :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   ? (一)实》。行每日?防火巡?查,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建立巡查记录; ! ,  (《二)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  ?。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 》 ?   (》四):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    (五】)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任命、变更情—况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服—务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 (一?)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 《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档:案; 》。    (三【),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消防宣《传组:织消防演练》; 》   (四)对】占用或者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 , (五)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   ? (六)《督,促业主或者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业主】或使用人拒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    (七】)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组,织,防火检查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八)【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    居—。。民住宅区《未实行?。物业服务的当地【。的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并实:施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居民住宅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有消防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消防机》构 第十六】条 建筑物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维修、保养自己!专有、专用部分【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    (三!)委托物业管理的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 : 第十七《条 厂房、》库房、商《。场、宾馆、酒店【、办公楼《等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与物业使用人—以书面形式约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 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出租住宅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出租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  : , ?出租人应当加强【消,防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出租住【宅公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承租人》应当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得》占用或者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人》负,责;总承包人依法分!包的分包《人向总承包人负责】服从总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公民应当遵守—电气、燃《气和室内装修消防安!全规定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学习掌握】防火、灭火》、逃生?方法和报告火警等消!防常识  】  《 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 ,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职、义务消防队队员!;    (二!)消防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监理、维修》。人,员消防?控制中心(》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 !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装卸【的管理人员》;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二《条, 市、?区(县)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会同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消防—专项规划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 》。    【 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缺少消防《规划:或者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市、区《(县:)人民政府不—得批准 《 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以及消防规—划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保证足够的—防火:间距 ? ,  ?  ? 原有建设—不符合要《求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计划逐步解】决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 (:一)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责《令限期搬迁;—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责令停》止使用?; : :    》(二:)制定旧《城(村)《改造计划和城镇房】屋拆迁计划应当优】先安排?“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   《(三)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责令限期整—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令停《止使用 第】二十四?条 :。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以及消【防装备?应,当与其它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同步发展!并由市、区(—县)人民《政府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规划、技术标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建,设、配置和维护【    !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负责验收 第二!。十,。五条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消防规划予以预留、!控制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或—。者擅:自改变用地性质 】 第:二十:六条 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消》防,安全行政许可—事项的?负责行政许可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严】格依法审《查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得,批准 《。    》 ,对已经取得消防安】全,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消!防机构?发现:其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立即撤销!原批准?并在送达《撤,消决定书《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  安全生产【监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国土资源、—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未依法】取,得消防安《全,行政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依法《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移送、通报】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 第:二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监督管理》中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 【    》 , 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管、气象、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无偿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供涉!及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的信息?资料 第二十【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核 ?  ?  》前款规定的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   】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竣!工验收资料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公安消防机构!收到建设单》位验收申请及—有关资料后对申【报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建!筑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条 新建、扩建、!改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单位不得委托!、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消防设计、!施工或者《监理: ,。 ,   《 《从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防技术标》准并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的质量和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三十《条 :。建筑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竣—工进行消防》验收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供消防产【品,的供货证明和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的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第三十一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举办文化体育活】动以及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展】。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人、承《办人以及场地提供】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主办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 前《款规定的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其主办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在举办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三十:三条 下列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 ,。。   《(一)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和演出!场所;    】 (:二,)宾馆、《饭店; —    》(三)商场、—集贸市场《;    】 (四)体育场馆、!会堂;   ! (五)其他【依法需要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  前款》规定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延续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有效期【的,不得继续使用或者营!业 第三十四!条 对于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申?报,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申报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自依法受理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第三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应当经】常对:电器设?备、电气《线路进?行自查、维护每【三年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报:告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 配》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每年》对设施进行检测每三!年,对火灾报《。警探测?器进行清洗;检【测,和清洗报告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 第三十《六条 消防》设施的检测、保养】。和维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 , 检测、【。保养和维修》消防设?施的:机,构应当对作出—的检测结果》、维修和保》养质量负《责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 :   (一—)在车间、》仓库、集《贸市场、《。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立》员工集体宿舍;【    (【二)生产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为一体的建筑】其住宿部分没有按照!规定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    》。(三)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上设置】障,碍物; —    《 (四?)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或者?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器材的用途; 【    【(五)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 (六)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窗户】、阳台安装》不符合紧急疏散要】求、影响《灭火:救援:的防盗网; 【    —(七)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    《 (八)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或者妨《碍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    》(九)?不按规定安》装、敷设《、使用?和,管理:。电器设备、》电气线路和燃气用具!;, 《   ? (十)不按规定配!置、使用和管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 (十一)依法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而上岗作!业;    ! (十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    (十!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八条 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对经确定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能够?当场消?。除火灾隐患的必须当!场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必须制定具】体的消防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在火?灾隐:患消除前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自【行全部或者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    《 公安消防机构对】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及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挂牌督促】整改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 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专用仓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应当依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参加火灾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第四章— 消防组织 第】四十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组织保障消防】。组织与?。消防:工作的需要相适应】 第四十一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   —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自行!解决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四十二—条 :鼓励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组建义务!消防队或《。者设置专《(兼)职消》防人员 第—四十三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应当加强业务技】能训练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灭火演练!并保:持器材装《备完:好,   — 《消防队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灭火演》练,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提供便利 【第五章 《灭火救援 》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积极采取措施灭火 !    【 禁止谎》。。报火警、阻拦报警、!制造混乱 —   公安消【防机构、电信等有关!部门应当保》障火警通讯线路畅】。通迅速传递火灾信息! 第四十【五条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    》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  :  公《。安,消防队?接到:火警出动命令—后应当在六十秒【内,出动消防车》迅速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四十!六条 ?灭,火救:援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或者火》灾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调集】人员、物《质等支援《灭火救援《工作  【  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调动专】职消防队以》及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医疗救?护等有关单位进行】灭火救?。援;消防队伍以【及其他参加灭—火的单位、人员应当!服从调动和指—挥,。    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义务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工作 !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其他【车,辆、行?。。人必须让行紧—急情况下对阻碍通】行的车辆可以强【制让道对妨碍消防车!及时到?达火场?的隔离?墩、栏杆等道路障】碍,物可以实施破损【。。或者拆除 【    【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消防车(艇】)经交通管理人【员同:意可以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 第:四十八条 公安部】门应当?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维护火灾现—场的:秩序 ?    】 公安消防》机构:可,以根据现场》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或者清理、变动!。火灾现场 第四十!九条 公安消防【队灭:火救援不得向受灾】单位或?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并处工程概》算百分之一点—五的罚款;》对工程概算》。无法计算或者不【依,照规定编《制工:程概算的按》工程面积处每平方米!十五元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 (二)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建筑工程委托—、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消防设!计、施工或者—不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施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监理的或者!。不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监!理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理 ?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容器可扣押、【。查,封,并依法予以处理 】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或者】开,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举办文化体【育活动以及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展?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责令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责令停止《举办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厂房、库《。房、:商场、宾馆、酒【店、办公楼》等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处警告或者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 ,    (】一)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上设?置障碍物《的; ?    (二【)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器材用途的;【 :  ?。。  (《三)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  : ,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窗》户、阳台安装—防盗网影《响紧:急,疏散和灭火救援的 !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  —  (一)—在车间、仓》库,、集贸市场、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立!员工集体宿舍—的; ?    (二)】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为?一体的建筑其住宿部!。分没有按《照,规定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    !。 (三)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施工、维修作】业的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或者妨碍!消防:设,施、器?材正常?使用的;   】 , (二?),不按规?定配置、《使,用和管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    》 ,(,三,。),依法: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的;   】 (四)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    电器!设备、?电气线路和燃—气用具的《安装:、敷设、使用和【管理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 《   有重大火灾!隐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营业性场所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无法查明责任】人的:可依法予以查封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或者清!理、变动火灾现场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公安》消防机?构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可】。予,以查封、扣押 第!六十五条 》依照:本条例实施》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   】 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报请?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的决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消防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六《。条 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依?法应:当审批、审》核、核?。准,或,者验收?。的,项目故意刁难拖【延不办的;   ! (二)》对不符合审批—、审核、核准或【者验收条件的项目擅!。。自审批、审》核,、核准或者验—收的; —    》(三)对依法—受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的场所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同【。意使用或者开—业的;  】  (四)—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不】。按,照规定?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的; 【  ?  (五)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指定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或者为投保人!指定保?险单位的《; ?。    》 (六)违法—实施处罚或者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 (七)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行摊派各种》费用或者乱收费的】; : ?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行为 !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七章 附—则 :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第三十三条》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一)公共娱—乐和演出场所指【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或者【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地上四层以上建【筑内: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音乐茶?座、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 (?二):宾馆、?饭店指三十张床【位以上的营业性住】。宿场所或者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的营业《性室内餐馆; !    (三)商!场、集贸市场—指建筑面积一—千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一百个以上的室!。内市场占地》面,积一千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二百:个以上的《室外市场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和【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商店【、室内市场》; 》   (四)【体育场馆、会—。堂指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和建筑面积五百平方!米以上?。的会所 第六!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