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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消防条例 【。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号)   !。汕头市消防条例【已由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8月【28日通过200】7年9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0月25日》 (2007年8!月28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城乡消防!规划并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消防业务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应增加 第!五条 市、》区(:县)公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公—安派出所应》当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    【 ,森林、铁路、—民航机场、港口【(含渔业港口)以】及在沿海、内河【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民用船舶》的消防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安全生【产监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化、房管、 国土】资源、?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 】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 ,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依法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内容司】法、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普法、【任,职培训、就业教【育和科普等工—作的内容 【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应当无偿!。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刊播消防安】全,公益:。。广告 ?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者举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    鼓】励发展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和建立民间【消防基?金会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   《(二)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三》)建立健《全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 ?   ?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    !(五)?建立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组!织或者协助组织扑救!、调:查重(特)大火【灾事故;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九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宣传、】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 :   ? (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消》防安全公约;  !  (三)协【助有关部《门督:促辖区?内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    《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 ,  (五)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火灾自救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火!场秩:序和:调查火灾原因; 】    (六!)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开展消!防执法工作; 】  ?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制】定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公约—督促村(《居)民遵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依法《。。对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制止、《纠正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二)定期公》布本辖区《。。内的重大《火,灾隐患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火灾隐】。患;:  》  (三)对使】用消:。防产品实施监督【;  —  (四)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    —(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依—法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管【理和指导《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训练; 【  ? , (?六)组织、指—挥、承担《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进行!火灾统计核定火灾损!失;    ! (七)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 ,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 (一)对辖区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及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和其他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  (二》)督促辖区内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室—内装:修等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报?消,防审核、验收;【 ,    (三!)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 :   ? (四《)组织指导辖—。。区内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及时:疏散人员《协助公安消防—机构保护火》灾现场和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    (【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其他消防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一)建立》、落实消防安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 ?  ?  : (三?)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执【行消防技术标准【;  —  (四)制定防!火、:灭火方案和》应急预案《; 《   ? (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    —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    (九!)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维护火场秩序和!调查火?灾原因?; ? :   (》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统一保【管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以及】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自!身的消防《。安全 》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  《  (一)实行每!日防火巡查》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建立巡查!记录; 《   ? (二)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  《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 》    (【四)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   》 :(,五,)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任,命、变更情况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服务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    (一)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档案; 【    《 (三)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消防宣传组织【消防演?练; 《    (四】)对占用或者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 : ,  (五)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    (六【)督促业主或者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业主》或使用人《拒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七)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组织防火!检查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八】)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 ?。   ? 居民住宅区未实行!物业服务的当地的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并实施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居—民住宅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有消防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消防机构【 第十—六条 建《筑物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    (—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维修、保养自己专!有、专用部分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    (三】)委托物业管理【的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 第十七》条 厂房《。、,。库房、商场、—宾馆、酒店、办公】楼等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与—物业:使用人以书面形式约!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   《 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统,一,管理: , 第十?八条 出《租住宅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出租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 出?租人应当加强消防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出租住宅【。公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承租人应当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得占用或!者,。。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人负责—;总承包人依法分包!的分:包人向总承包人【负责服?从总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公民应当遵守电气】、燃气和室》内装修消防安全【规定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学习掌握【。防火:、灭火、逃生—方法和报《告火警等消防常识 !    !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职、义务《消防队队员;  !  (二)消防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监理、维修》人员消防控制中心】(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 :  : (三)》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 ?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装卸的管理—人员;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二条 市、区(【县)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会同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消—防专:项规划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 ?    【 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缺—少消防规划或者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市、区(县)人民】政府不得批》。准 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以及消防《规划: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保证足够的防火间!距, ?    原有!建设不符合要求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计,划逐步解决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责令限期搬迁!;,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责令停止《使用; —  :  : (二)制定旧城(!村)改造计划和城镇!房屋拆?迁计划?应当优先安排“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    【(三)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责令限期整】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令停:止使用 第】二十四条 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以及消】防装备应《当与其?它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同—步发展并由》市、区(《。县)人民政府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规划、技术标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建《设、配置和维护 !    》 ,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负责验收 】第二十?五条: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消?。防规划予以预—留、控?制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或者擅?自改变?用地性质《 第?二十六条《 ,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消:防安全行政许可【事项:的负责行政许可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严:格依:法,审查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得批准 !   ? :对已经取《得消防安全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消防机构》发现其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立》即撤销原批准—并在:送达撤消《决定书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  安全生产监】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国土资【源、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未依法?取得消防安全行【政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依法!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移送、通!报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监督管?理,中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 《    — 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管、气象、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无偿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供涉及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的信息资—料 ?。。第二十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核 【 ,  ? :前款规定的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竣?工验收?资料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公安消防机!构收到建设单—。位验收申请及—有关资料《后对申报《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建筑!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条《 新建、《扩建、改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单位不得委托【、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消】防设计、施工—或者监?理    】 : 从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防技术【标准并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的质量和【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建!筑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竣工进行【消防验收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供消《防产品的供货证【。明和: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的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第三十一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举办:文化体?育活动以《及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展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人、承》。办人以及场地提【供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主办!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 前款规《定的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其主办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在举办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三十三条 】下列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 :  :  (一)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和演出—场所; 》   (二)【。宾馆:、饭店;《。  》  (三)商场、!集贸市场; 【    (四)!体育场馆、》会堂; 》    (五】)其他?依法需要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   前款规定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延续:。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有效期的》不得继续使用或者】营业 》 第三十四条— 对于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申报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申》。报,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自依法受理—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第三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应当经常对电—器设备、《。电气线路《进行自查《、维护?每三年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报告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    】配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每年对设施进行!。检测每三年对火灾】报警探测器》进行清洗;》检测:和,清洗报告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三十六—条 消?防设施的《检,测、保养和维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   《 检》测、保?养和维修消防设施的!机构应?当对作出《的检测结果、—维修和?。保养质量负责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  (一》)在车间《、仓库、集贸市场、!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立员工集体—宿舍;  —  ?(二)生产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为一体的建筑】其住宿部分没有按】照,规定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    》 ,(三)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上设置障【碍物; 《。    — (四?)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或者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器材的用途;【 :    (【。五)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    (六)】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窗户、阳台安装不】。符合紧急疏散—要求、影响灭火救】援的防?。盗网;?    (!七)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    (八【)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或者:妨碍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 (九)不按规定!安装、敷设、使【。用,和管理电器设备、电!气,线路和燃气用具;】 , :    (十)不!按规定?配置、使《用和管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    (十】一):依法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而上岗作业;【    】(,十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  《  ?(十: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八条? 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对经确定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能够当场消除火灾】。。隐患的必须》当场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必,须制定具体的消防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在火灾】隐患消除前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自行全部或者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 ,    公安【消防机构对》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及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挂牌督】促整改?   《。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 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专,用仓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应当依】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参加火灾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第四章 消》防,组织 第四十【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组织保障!消防组织与》。消防工作的需要相适!应 第四十一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    — ,。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自行!解决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四十!二条 鼓励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组建义务消防队!或者设置《专(兼)职》消防人?员 第《四十三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应当:加强业务技能训练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灭火演练并保持器材!装备完好 【 ,  : 消》防队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灭火演《练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提:供便利? ,。。 第五章 灭火救援!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积极采取》措施:灭火 》   ? 禁止谎报火!警,、阻拦报警、—制造混?。乱,    —公安消?防机构?、电信等有关—部门应当《保,障火警通讯线路畅通!。迅速传?递火灾信息》 第四—十五条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    公安【消防队接到火警出动!命令:。后应当在六》十秒内出动消防车】迅速: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 第四十六条【 灭火?救援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或者火灾】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调集人员—、物:质等支援灭火救援】工,作   【 , 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调:动专职消防队—以,。及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医疗救护等】有关单位进行灭火救!援;消防《队伍以及其》他参加?灭火的单位、人员应!当服从调动和指【挥    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义务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其他车辆、!行人必须让行紧【急情况下对阻—碍通行的《车辆:可以强制让道对【妨碍消防车及时到达!火场的隔离墩、【栏杆等道路》障碍物可以实—施破损或《者,。拆除 ? ?  : , 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消防车(艇)—经交通?管理人员同》意可以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第》四十八?条 公安部门应当】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维护?。火灾现场的秩序【    ! 公安消防机构可以!根据现场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或者清理、变动【火灾:现场 第四十九条! 公安消防队灭火救!。援不得向受灾单位】。或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并—处工程概算》百分之一点》五的罚款;对工【程概算?无法计算或者不【依照:。规定编?。制,工程概算的按工程面!积处每?平方米十五元—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建筑工程《委托、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消防设计、施—工,或,者不:。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施【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监!理的:或者:不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监!理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理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容器可扣押】、,查封: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或》者开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举!办文化体育》活动以及《。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展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责令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责令停止举办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厂房、【库房、?商场、宾馆、酒店】、办公楼等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处警告!或者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  】  (《一)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上设《。置障碍物的; 】   ? (二)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器材用!途的;  】  (三)—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窗:户、:阳台安装防盗网【影,响,。紧急:疏,。散和灭火救》援,的 ?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 :   《 (一)在车间】、仓库、集贸—市场、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立员【工集:体宿:舍的;   【 (二)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为一体的建筑其【住宿部分没有—按照规?定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 —   ? (三)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施:工、维?。修作业的《 ?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一)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或《者妨碍消防设施、】器材正常使用的;】 ,    《 (二)不》按规定配《置、使用和管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    (三)!依法: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的; !。 ,  (四)—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    — 电器设备、—电气线路和燃气用】具的安装、》敷设、使用和管理】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   — 有重《大火灾隐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营业性场所!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无》法,查明责任人》的可依法予以查封】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或【者清理、变动—火灾现场《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公安消防机构】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可予—。以查封、扣押— 第六十五条 】依,。照本:条例实施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 ?  :  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报请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的决定  —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消防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六十六条 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一)对—依法应当《审,批、审核、核准或者!验收的项目故意【。刁难:拖延:不,办的;? :   (二)【对不符合审批—。、审核、核准或【者,。验收条件的项—目擅自审批、—审核、核准或者【验收的;  !。 , , (三)对依法受】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的场】所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同意使用《或,者开业的; 【    》。 (四)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不,按照规定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的; —   《(五)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指定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或者?。为投保人指定保险单!位的:;  —  : (六)违法—实施处?。。罚或者?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    (七)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行摊!派,。各,种费用或《者乱收费的; !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行为?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第三】十三条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公共》娱乐和演出场所指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或者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地上!四层以上建筑内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音乐茶座、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  : (二)宾馆、】饭店指三十张床位】以上的营业性住宿】场所或者《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的营业性室【内餐馆; 【  :  (《三)商场、集贸市】场指建筑《面积一千《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一百个以上》的室内?市场占地《面积:一千: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二百!个以上的室外—市,场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和,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商店、—室内:市场:; 》   (四—)体育场馆、会【。堂,指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和建筑面积五!百平方米以上—的会所 第六!。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