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区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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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区和:。近郊地区《。房屋租赁的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市镇—近,。郊地区出租房屋【管,理条例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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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汕头市区》范围内?(含郊区、达濠【区,)的居民、农民私】有房屋和《集体所有房屋用于】出租的均按本办【法,规定管?理
!房管部门管理的【公房和机关、团体、!国营企事业单位【。等投资?购,建,并自:行管理的全民所有制!。房屋按?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条例和关于—省政府直属机关【房屋:管理的暂行办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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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汕头市房管部门】是市区房屋租赁【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区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和发《证工作?市,内各区?(即安平、同平、】公,园、金砂《区)的具体业—。务,可委托市房管局【私房管理所办理;】达,濠区:、郊区的具体业【务可委托所在区房】管部门办理并—报市房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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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租赁当事人—所在单?位等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做:好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 ?
第二章 租—赁,管理
第四条 房】屋所有?。人出租房《屋须向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且】。产权清楚的》发给出租《房屋许可证》。。
》 受权代—理房屋出《租,的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合法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合法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不清楚的《; :
【。。 (二)因产权争】议尚:在法院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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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严重》失修有倒塌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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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限产权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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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房屋承—租,人凭下列有效—。证件租用《房屋
【 (一)承租房!屋用于居住》的凭居?民本人身份证件非】本,市区人员还》需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发给!的暂住证《。和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
】 :(二)承租房—屋经营工《商业、服务业—(不包旅馆》业、招待所)的个体!。工商者凭个人身份】证明国营、集体工商!企业凭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个体》工商者须凭原居住】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准予】外地经?营证明;外地国【营、集体工商企【业须凭营业执照和】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三)企事业单位】需承租?房屋作办公或兼作住!宅的除?凭,有,效,证件外还须凭承租单!位的:主管部门签署—同意的意《见
!。 (四)租》赁房屋作仓库、【。工场用的除》凭有效证件外还须】凭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防,火安全?合格证?和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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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房屋租赁一律使【用,。市房管?部,门印制的汕头市区房!屋租赁合约书由【租赁双方签订后【报经市或郊区—。、达濠区《房管部门核准盖【章方为?有效严禁租赁—双方:逃避租?赁,管理凡不按规定报经!房管部门核准的房】管部门有权吊销其出!租房屋?许可证租赁双—方签订的合约一【律,。。无效
【第八条 房屋—租赁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办法规定!维,护社会公德》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严禁在?房屋:周围搞违章建筑或进!行有碍?市容及造成环境污】。染的活动出租人如发!现,。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可疑情—。况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对知】情不报?。或故:意,陷,瞒包庇者由房—管部门?解除其租赁》关系和吊销出—租房屋许可证并【由,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房屋出—租人须于《每年十月份》缴交管理费郊区、】。。达濠区按当年租金收!入总额百《分之四缴交所在【区房管部门》市区按当年租金收】入总额百《分之:五,缴交市?房管部?门单位?、个:人在租约核准时按租!赁期:限一次性缴纳管【理,费的可按应缴—额八折优《惠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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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拒交管《理费经?。教育不改《者房管部门可吊【销其:出租房屋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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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承租者凡需【办理工商《企业开业登记—、年检、居民迁移】落户、?领,取住房租金补贴【以及城?市建设(含》危房改造)拆迁【、临时安置的均应】交验:经房管部《门核准的《汕头市房屋租赁合】约,书否则有关部门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租,期届:满租赁?合约即告终止—承租人应当》依约将房《屋交还?出租人租赁双方应】到房管部门》办理解除租约手续】出租人在房屋—租期届满后仍继【续出租的如》原承租人一向遵守】租约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并经协商同意后于租!期届满二个月内重】。新订立租约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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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需要收回房屋!自,住使:用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承租?人,确因找不《到房屋退迁要求续租!的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延长期间的【租金可适当提—高增:。加比例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租约》收回部分《或全:部出租?房屋:
— (一)—过失或故《意损坏房屋》不负责修复或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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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建房屋的; !
(!四)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屋分租转租【、转让?、转借或以》房入股牟利的—;
】 :(,五):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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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承租】人可要求解》。。除租约
! (一)全家迁离!本市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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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主:管部门批《准歇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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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房屋严重《损坏:居住使用安全无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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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人经?济困难无力承租的】;
】 , (五)《本人已另《。有房屋?居住使用《。的
第十!五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一方《有正:当理由而要求—解除租?约的属住《宅用房应提前一个月!属非住宅《用房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解除?协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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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租赁期内如出租】人要出卖《已出租的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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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租!。。赁期内出《租人因出卖》、赠与、继》承等而使房屋所有权!属转移他人时—原租约?对承租人和新业主继!续有效?产权转移后一—个月内房《。屋新的所有权人【应与承租人办理租】。赁合约?更名等手续》
第十【八,条 承租人确需与】第三:人互换房《屋居住使用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与:新承租人另订租约】申办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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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租?。赁期间?承租人如外迁或死】亡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员,可申办续租手—。续出租人不得—借故迫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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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因【。一方要求而变—更或解除租约致使另!一方受损《失的:除依照本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免负责任者】外提出要求一—方应负责赔偿—
第三章《 租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房屋—租金可由租赁双【方参照分房租金标准!和市实际租金水【平,商定租赁期内—房屋经?过修缮改善使用【条件:或变更用途》。。的租赁双方可商【定调整租金但应申报!。办理调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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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租?金,以月:计算计租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住宅用房》以使用面积计租【非住宅用房以建筑】。面积计租计租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修缮【管理
?第二十三条 房屋】自然损坏的修缮由出!租,人负责?;,装饰及特殊住用需要!的工程由承租人负责!。
》。 承租人如发现房】屋,有倒塌危险迹象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应及时?进行:解危:维修或妥《善,。处理
》第二十四条》 出租人《。无力:负担修缮费》用时经租赁》双方签订《协议采取《合修或由承租人垫】款维修垫修费—可,以折抵租金或以其】他方式偿还也可以】向市房管部门申【请以残值收》购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对承租的房屋【如需要变更用途或】改变:。原状增设或改—装设:备等应?。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协议!报市或郊《区、达濠《区房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二十六条【 结构相连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必》须同时修缮的各【房屋所有权人应【共同协商处理
第五!章 违章处罚—与纠纷处《。理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当:事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房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吊销出租房—屋许可证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机关给予行!政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有租赁行为不!按本:办法申办者;
! (二)【经勘查确定为危【房不堪住用而出租】者;
【 (三)经房【管部门?鉴定属应修缮的房】屋而出租人只收【租不修房《造成房屋倒塌引起伤!亡事故者;》
(】四,),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危害【社会公益等; 【
? (五)瞒【报租价?或索取?。租,金以外财物者—;
】(,六)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建房屋和使用性质的!;
》 (七)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屋分租、转租、转!让、转借或》以房入股牟利的; !
(八)!妨碍房管人员执行公!务者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的处【罚由市?或达濠区、郊区【房管部?门作出决定并负【责执行?;所罚款项按规【定一律上交同—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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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当事—人不服房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执行!的由房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租赁双方!如,有发生纠纷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由市—房,管部门调解或裁决】如不服裁决的可在】接到:裁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公【布前已向《市房:。管部门办理》租赁手续的》其,租赁关?系准予保持》但双方应在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四【个月内到房管部门重!新办理租赁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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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公布前【未向房管部》门,办理租赁《手续的应按上款规】定时间补办逾期不办!者视为?非法租赁予以—取缔
第—三十一条 凡经城】建部门批准的沿街临!时建:筑物用?于出租的亦按本【办法管理
【 凡《涉,。。。外,的房屋租赁按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外《国人私?有房屋?的若干?规定〔(1984)!国函字120号〕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汕头市房—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汕头经济特区—和各:县县城及其》近郊:的居民、农民房屋】租赁管理可》按本办法规定执【行也可?由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和各县政府!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