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