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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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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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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电子工业纯水】工,程验收应分为—竣工验收与》综合性能《验收两个阶》段,
7.】1.2? 竣工《验收应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设备制造】。等相:关单位对系统各分部!工程做观感质量检】查,。。和,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转测定及调试合格后!即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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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 综合性能试验应】在,竣工:验收后或具备试生产!条件下进《行综合性能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等相关单位【配,合综合性能》试验测?定及调整合》格后即?应办理?综合:性能验收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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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并应结合【本规范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程》序进行同《时做好?验收记?录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内—容,和要求?填写
】7.1.5》 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参加单位工程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需要《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参加—的验收项目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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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进行见证验!收并应完《成验收记录和验收】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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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工程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需要划分《
—7.1.8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应《。按,表7.1.8的规定!进行
表!7,。。。.1:.8 纯水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的划!分
:
【
《7.1?。.9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均应合格;】
! ,2 分项工程【资料应齐《全
》
7.1.—10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合格;》
》
》2 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应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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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分部工】程,资,料应齐?全
7.!1.11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合格;
》
《
2 】单位工程资料应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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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7.1!.12 当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登记】备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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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设备》及附件的《检验项目应》重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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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经返修后能—满足安全及功能要求!。的检验项《目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处理:
7.1!.13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文件应数《据准确?、文件完整、—签字手续《齐备并应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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