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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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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一般规定
【
7.】1.1? 电子工》业纯水工程验收应分!为竣工验收与综合性!能验收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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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 竣工验收》应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设备制—造等相关单位—对,系统各?。分部:工程做观感》质,量检查和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转测定及【调试合?。格,。。后即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
7.?。1.:3, 综合性能—试验应在竣工验收】后,或具:备试生?产条件下进》行综合性能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等相关单—位配合?综合性能试》验测定及调整合【格后即应办》理综:合,性能验收手续
【
7.1.!4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并应结合】本规范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程序进行同时做!好验:收记录?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内容和】要求填写《
《
7.1.—5 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参加【单位工程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需】要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参,加的验收项目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1.6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进行见证验》收,。并应完成《验收:记录和验《收,签证
】7.1?.7: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工!程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需要划分—
7【.1.8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应按表—7.1.《8的规?。定进行
—
表《7.:。1.8? 纯水《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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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均应《合格;
》
2! :分项工程资》料应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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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0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合格;】
:
《 《。2 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应合格;
!
!3 : 分部工程资料【应齐全
—
7.1.1】。1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合格;
】
2 【 单:。位工程资料应齐【全;
》
《。 3 》 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
:
7.》1.12 当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登记备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设备及附】件的检验《项目:应重新验收;
【。
【 2? 经返修后能【。满足安全及功能【要求的检验项目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处,理
《
?7.1?.13 《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文《件应数据准确、文】件完整、签》字手:续齐:备并应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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