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3.2 本条规定了应装设火灾探测器的生产场所,以及可选配的火灾探测器类型。
火灾探测器应按不同设备和场所在生产中的火灾特性和使用环境选定。
部分火灾探测器主要用来探测火情,发出火警信号,以便运行人员及时采取应急对策;另一部分是与被防护设备的固定灭火装置配合使用的(如大型油浸式主变压器)。目前一般工程装设的固定灭火装置,多数是按探测器动作并经确认起火后采用遥控或就地启动方式投入。
10.3.3 目前大中型水力发电厂、泵站都已采用计算机监控,有必要对整个系统进行联网,以便对工程进行全面监视和控制,实现统一管理。
10.3.4 消防控制屏设于发电厂或泵站中央控制室,有利于运行值班人员对生产、火警的监控。
10.3.5 用于水力发电厂、泵站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应满足某些特殊技术要求,电机、油浸式变压器上采用的火灾探测器应能够抗工频电磁场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