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消 火 栓
8.4.1~8.4.5 消火栓是水利工程厂区的基本灭火设施。为保证枢纽地面建筑物(包括水力发电厂、泵站、水闸、通航设施等)室内和室外及电气设备的灭火需要,要求设置消火栓。在冬季常出现零下温度的寒冷地区,如东北,室外应设置地下式消火栓。
厂区消防给水系统一般为高压或临时高压系统,可以直接将水龙带与消火栓出口连接,开启后即能喷水灭火;低压给水系统可供消防车取水扑救火灾。
在室外电气设备周围的消火栓应配置喷雾水枪,其布置要结合电气设备的固定式灭火装置设置情况统一考虑。
8.4.6 水利工程厂区道路宽度较小,一般只考虑在道路一侧设消火栓。根据目前国产消防车供水距离为180m,考虑机动水带10m和水带铺设系数为0.9时,要求从室外消火栓到灭火地点不宜超过150m。因此,一般室外消火栓的间距规定为不大于120m。如果厂房为建筑物,其跨度、长度较长,则要求厂房周围室外消火栓应根据情况布置,适当减小室外消火栓的间距。船闸和升船机的消火栓间距目前没有统计资料,应结合消防用水量和水枪数量设置。
8.4.7 主、副厂房消火栓间距应按设置要求通过计算确定,本条参考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的规定。
主厂房的消火栓主要布置在发电机层。根据统计资料,1支水枪扑救初期火灾的控制率仅为40%左右,2支水枪扑救初期火灾的控制率达65%左右。为保证有效地扑救初期火灾,主厂房发电机层消火栓的布置一般应保证有2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主厂房消火栓布置可按以下要求进行:
(1)当主厂房宽度S小于消火栓保护半径R时,消火栓可单列布置,其间距m≤R,如图1所示。
如果机组段间距L<R,通常为布置整齐、使用方便,仍采用每个机组段设置1个消火栓。
图1 消火栓单列布置
(2)当主厂房宽度S大于消火栓保护半径R时,消火栓采取双列布置,每列消火栓间距均为m≤R,两列消火栓沿厂房上下游两侧交叉布置,如图2所示。
图2 消火栓交叉布置
主厂房发电机层或电机层高度H≥18m时,则要求水枪充实水柱长度至少为22m,如采用喷嘴口径为16mm的水枪,喷嘴水压达80.5m水柱,达到了采用分区给水系统的临界压力,其水枪反作用力为300N,已达到两人所能把持水枪的最大压力。考虑到厂房顶部一般都是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均为非燃烧体;桥式起重机轨顶以上部位除桥机、照明灯具外,一般没有其他设备。因此,本规范规定发电机层地面至厂房顶的高度大于18m时,可只保证桥式起重机以下任何部位有2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对其以上部位,主要是加强配置桥式起重机的手提式灭火器。
主厂房发电机层以下各层消火栓的配置,主要考虑当机组或其他设备检修时万一发生火灾的扑救需要,所以消火栓的数量和位置可按检修要求确定,并不按该层整个空间考虑,与发电机层消火栓配置要求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