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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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本条《。规定了?。水利工程的水—力发:电厂、?泵站的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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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水利工!程的厂房一》般是通过发电机【层或:。电动机层与室外【地面连通为保证厂房!内运行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能安全疏散在】该层要求设置2【。个对外的安》全出口这样能—保证即使当一—。个出口被烟火—堵住时人员》仍然可以从另一个】出,口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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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疏散人员和扑—。救人员的出入顺【利尽量缩短疏散距离!要求2个《安全出口中》有1个应《是从发?电机层或电动机层】直接:通至室外地面的出】。口即不是经过—相邻的副厂房等其他!部位通至《。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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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室外】地面高程《与发:电机层或电》。机,层不同而与》安装间地面高—程相同时则其—直通室外地面的安】全出口要求设—置在安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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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本,规,范对:地下厂房、坝内【厂房的发电》机层只要《求设置?2个安?全出:口地:下厂房的交通条件】差为防止万一—发生火?灾时一个安全—出,口被烟火堵住影【响运行?。人员的安全》疏散要求设置—2个安全出》口并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地面考虑!到,地下厂?房、坝内厂房的【工程施工比较—困难造价高为尽量】减少工程量节省【工程投资本》条规定可将进厂【交通隧道的》出口作为直通室外地!面,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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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正常运行时厂房内发!电机层?。或电动机层以下的全!厂,性操作廊道中工【作人员虽少但工作】条件较差一旦出【。现事:故,人员心理状》态比较紧张所以规】定不论其长度多少】均要求设《置2个及以上—的安全出《口且疏散距离控制在!60m以内》以,。便人员及《时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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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站运《行实践为保证—发电机层以下—部位的人《员疏:散其中1个安—全出:口应能直通发电机】层或电动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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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根据《多年的工程设计【经验以及水》利水电工程防—火设计规《范SDL 296】。-90的《执行:情况规定发》电机层或电》动机:层的以下各层室内最!远工作地点到—最近:的安全出口距离不应!超过60m》是合:适的:。
【 5《 水利工》程的:副厂房一《般设置中央》。控制室、《计算机室、》继电保护《屏室、通信室、蓄电!池室等?全厂监控设备和【保护设备是运行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为保证【。火灾事故时人员的】安全疏散《规定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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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规定【丁类:、戊类厂房每层面积!不,超过:4,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允许设置1个安全】出口因而针对水利】工程副厂房》每层:面积和运行》人,员的:具体情况本》条规定每层面积不】超过8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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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二层及二层以上的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级的《丁类高层副》厂房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要!求其安全《疏散距离不应超【过50?m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0m!的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多层》副厂房其安全疏【散距离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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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水利工【程,的副厂房内工—作人员数量比民用】建筑:内的人员要少而且厂!房建筑可燃装修材料!也少所以对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0m的多》层副厂房楼》梯间的型《式可不作要》求;对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高层副厂房—仅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对建筑高度!大于32.0m【。的高层副厂房—则要求?设置防?烟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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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本条参照第!5.2.2条第【5款的要求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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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为保证船闸闸—室内的船只》发生火灾时船上【人员能及时疏—散规:。定,应设置疏散爬梯【。疏散爬梯的》。。间距参考现行行业标!准船闸总体设—计规范?JT:。J 30《5系:船柱(钩)的规定】设置同时对船闸【。和,升船:机的疏散廊》道、疏?散楼梯、消防电梯】的配置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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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 本条规定的安【全疏散?。。的门、?走道和楼梯》的尺寸基《本上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要求制订的—也考虑?了水利?工程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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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和楼—梯净宽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要示一致》由于水?力发电厂《。和水泵站各层的运】行,人员较?少,运行:经验表明走道净【宽采用1.2—。m可满足安全疏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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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本条是】对电缆隧《。道安全出口间距【的规定无论是—否在同一防》火分区?内电缆隧道安—全出口间距》均不:。应超过1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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