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87-2014 建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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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本条阐明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重要性,强调必须认真贯彻消防工作方针,重视水利工程的防火设计。

    水利工程是国家重要的基本建设项目之一,能否安全运行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为确保工程建成投产后,尽量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即使万一发生火灾,也要使其损失减少到最小,必须在工程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1.0.2  根据水利工程的规模和重要性,并考虑我国的现状及消防水平作出适用范围的规定,同样适合于分期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水力发电厂、泵站、水闸的等别指标列于表1。

表1  水利工程等别指标

    注:1  装机功率系指单站指标,包括备用机组在内。

        2  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工程的等别,可按其整个系统的分类指标确定。

        3  当泵站按分类指标分属两个不同等别时,应以其中的高等别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