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本条阐明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重要性,强调必须认真贯彻消防工作方针,重视水利工程的防火设计。
水利工程是国家重要的基本建设项目之一,能否安全运行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为确保工程建成投产后,尽量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即使万一发生火灾,也要使其损失减少到最小,必须在工程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1.0.2 根据水利工程的规模和重要性,并考虑我国的现状及消防水平作出适用范围的规定,同样适合于分期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00,水力发电厂、泵站、水闸的等别指标列于表1。
表1 水利工程等别指标
注:1 装机功率系指单站指标,包括备用机组在内。
2 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工程的等别,可按其整个系统的分类指标确定。
3 当泵站按分类指标分属两个不同等别时,应以其中的高等别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