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淄博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
】
,。
? 2》0,01年11月—21日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7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2001年12!。。月10日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 根据2》。0,04年9月》23目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200《。4年:8月25日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减:轻雷电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的防御!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防御!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御等
第三条! 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 市、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区(县?)的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工作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 建设、规》划、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工作
—
第五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第六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防雷减灾技术、!。防雷产品《以及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
第《七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
, 下【列场所或者设—施应当安《装相:应,的防雷装《置
》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
(二)易!燃易爆的石油、【化工等产品的—生产和贮存》场所;?
,
(三)】信息:网络、?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
,
》(,四)邮政《。电信、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保险等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的—主要设施;》
(【五):。按照法律、法规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或者设施
【第九:条 建设《单位: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 第十条 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活动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防雷:。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或者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场!所或者设施防雷装】置的设计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
! 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 (二)规划报建!审核书
》。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组》织修改设计》重新报?审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场所或者设施以!及高度三十米—、建筑面积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防《雷,装置的安装建设单】位可以委托》防雷:。检测:机构:实施:分阶段检测其他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对:防雷装置的安装进行!监理:防雷装置《施工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当?。整改
第—十四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参加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
! 办理》防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 : ,(二)防雷》装置:。产品的合格证、说】明书:;
(】三)委托的防—雷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四)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
: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重新验—收
》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第十五《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防雷装置的】。检测工作《
第十六条 【 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对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可以《每半年检测一次
】
第十七条 【防雷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的颁【发合格证书》。;不合格的应当【限期整改
】 防雷检测—机构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保—证防雷?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
第十《八条 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检测和维】护制度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的调查?、统计和鉴》定工:作
—。 ,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第二十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雷电灾害情况和!。年度雷电灾害情【况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按照省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的;
】 : (二)《防雷装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 《(三:)本办法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或者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的;
】 (四—)拒:绝对防雷装置进【行,定期: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又不整改!的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没有相?应,资质: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按照省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于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严》重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气象:主管机构工作—人员在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认为气象主】。管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一)雷—电,灾害是?指因直击雷、雷电感!应或者雷电波—侵入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 (二)防雷工】程是指用于》防御雷电《灾害:的建设项《目包括直《击雷防护工》程、雷电电磁脉冲】防护工程《、防雷抗静》电工程
】 (三)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以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产品和设施—的总称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