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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淄博!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日照】分析管理《规定:(试行?。) : 发】布机构   淄博市!规划局? 文件编号  ! 淄规?发[2?011]7号— , :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促进城—乡规划的实施—维护相邻关系人权】益适应高层建筑建】设需求有效》使用城?市用地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软件【根据:有关:规范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已《建的:居住建筑等》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计算分析相】关的量化指标  】。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作》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含有需做日照分析】的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淄博:市城镇规划区(张店!区、高新区、临【淄区、淄川区、【周村区、博》山区)?实行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高青、桓台、沂】源三县可参照执行】    需!作日照分《析的是指《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明确建筑》间距:规定之?外的建?设项:目   因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或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使规划建筑的—建筑位置、》建筑高度、外轮廓等!发生改变的对—调整后的方》案应: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技术报告 第!四,条 基?础分析参数 】     —计算点经纬度北纬3!6度50分,—东经118》度0分    !。日照基?准年公?元20?。01年? 时间间隔】 ,1,分钟   】。 采样点间距 不!大于1米    ! 计入的最小连续日!照时间不小于5【分钟  》  计算受影【面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  】。注①计算日照—标准日为《日照基?准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 《  《  ②时间—的输出结果精—确到分钟; —  ?③以上参数与新【实施的规范指标【。不一致时按规范执】行 第五条 【 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    (一】)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应—由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甲—级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咨询机构《编制    】(二)本市符合日照!分析资质的》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指定专人》参加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日照分析培训经考核!认,定后可做日照分析工!作日照分析单位的管!理参照规划》设计资?质管理   (】。三)日照分析—应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建厅认可推广应!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 第六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主体—。建,筑范围的《确定   】 (一)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是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要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是?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 (二)在主体建】筑,。高度1.《5,倍(但最大不—超,过1:50米)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的》客体: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和控制(其中被【遮,挡建筑?需满足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取》主,体建筑高《度1.8倍;被【。遮挡建筑需满—足冬至日日照—3小时的取主体【建筑高度《2,.0倍?)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见《附图);《   《 (三)部分进】入分析范围》的被遮挡建筑—或遮挡建筑》须整:体纳入计算分析【。范围  《 (四)遮—挡建筑为多个时遮】挡建筑的计算分析】范围为所有遮—挡建:筑计:算分析?范围的合《集 第七条 分析!方式的确定》 :。 ,    》(一)对主体、【客体范围内》的建筑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客体范《围内的现状住宅【建筑: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须】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中第《5.1.1条的规】定)  》  (二)对【客,体范围内无规划建筑!。、现:状建筑的按其用【。地性质采用》“,等时线”分析法【   (三)托、!幼建筑生活用房等有!满窗日照要求的建筑!采用:窗户分?析法:使窗:户两端点同时满足】日,照,时数要求(》参见附件4) 第!八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    —。(一)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是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 【  ?(,二)一套住》宅只确定一个主【朝向 第九条 】日照分?析次:序、方法 —    (【一)日照分》析时应先调查—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沿?建筑外墙采用多【点分析法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叠加拟建】高层建筑《后客体建筑的日照状!况作出对比明确【遮挡影响    ! (二)主体建【筑范围内《。有多幢高层建筑【时其:对客体建《筑范围产生的日【照影响应《综合叠?加后计算结果; 】  (三)日照】。分析应?客观、准《确计算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有效】日照时数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第十条 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 (一)涉及窗【户分析的计算要求 !。     1、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以外墙窗》台面:为基准计算;异型】窗按正?向最大投《影近似为一般窗计】。算;    】 2、已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 米计算以窗】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    ! ,。 ,3、有阳台(含凸阳!台、:凹阳台?)的窗户也应以窗台!面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对阳台—顶板、阳台分户隔板!或凹阳台《。的墙体本身所—产生的?遮挡影响《不进行分析; 【     4、】满窗日照的窗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二)涉《及其他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  ? 1、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并《纳,入,计算;   —  2、《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应纳入计》算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资料要求【 ?    (一)日!照分析?委托书包括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      2!、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区、县、地段等)!。。;     】3、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提供?资料说明《    —(二)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    》 ,1、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拟分析—。的窗户?位置及其宽度、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  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 ,  :。  3、》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与建筑和在批规!划与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   ?  4、申报项目】的,平面定位图、竖向】图等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     5、】现状地形图需—经城市?勘察测?量主管部门审—核的地形图以上资料!涉及的坐《标均采用淄博市城】市坐标系    ! ,(三)?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 ,建设单?位需要收集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   》  1、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应?由具备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  —   2》、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 】    3、规划!项目(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设计单位提供;】    4、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编制及复【核 《  :  (一)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应由建!设项目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单位中】具有日照分析资格】的指定人员承担日照!分析及技《术报:告的:编,制日照分《析技术报告》须,经,分,析人员签字、加【盖专用章及》单位印章后有效【 : ,  (二)有【以下情况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复核    !。  1、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管理(审核规划方!。案、建筑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认为:需要复核的;  !   《2、规划《项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   —  ?3,、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由外埠规划设计!单位所作的》  ? , (?三)复核计算的【误差要?求 :。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结—果与:指定软件采》。用相:。同参数、相》同方法?复核的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第十】三条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成果要求  !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主—要包括 《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层数、【高度、底层标高等)!;, :    3、根据本!基地客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使用性质、—层数、高度、底层】标高);   】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拟建建筑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名称、层数、高度!、底层标高等)【; :     5、】。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6》。、,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 (二)日》照分析结论 【    1、【。采用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     2、采!用,窗户分析的计—算出其?每一分析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数及户】数,。 ,  :   3》、填写“分析范围内!项目一览《。。表”对表中的“分析!结果:描述”要准确不可使!用中:性词语对满足日照】的层数予以》明确;“建设—情况:。”有三?。类拟建、在建、已建!   《  4、日照分析!单位的责任承诺 !。   (三—)附图?    — 1:。、主体、客体建筑范!围图(1500或1!1000); 【     2、】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成果图中应在客体!建筑外墙《位置:标明日照时数对【日照受影响部分建议!采用不同颜色—的条形色《。带标注;   【  3、需》要的其它图、表等 !。。 第十四条 日】照分析争议的处理 !    — ,对日:照分:析成果有争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双方协商【或协议的方式解决】协商或协议不成的可!。持下列?材料: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认《定 ?   (》一)书面申》请;   — , (二)《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及其相关!资料;   【 , (三)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复核认定申请后【指定具有日》照分析资《。格的单位《对所:争,议的日?照分析成果》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结论【 第十《五条 经《日照分析确认原有建!筑物:属于被遮挡的具有】以下情况的由—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与被遮挡日照】建筑:物产权人《或使用?权人协议《。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新建建筑物不予审】批 》。   (一)【原有建筑满足日照】标准遮挡《后不满足《相应日照标准的; ! ,   (二)【原有建筑不满—足日照标准》遮挡后使其日照【标准:降低的;《 ,  (三》),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十六条【 同一建设单—。位建设住宅区—内(:或商住区)》的建筑其采》光应满足《相,。应的日照标准—因“异型《建筑”、“组—合建筑”等原因造成!个别:建筑的日照遮挡【无法满足相应日照】标准的建设单位【或个人通过技—术手段或相》应方式合理》解决 第十七】条 责任 】   《(一)建设项—目,申请人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因建设申请!人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等原因《导致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建设项目申请【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二?)日照分析单位对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对日照分析单位】因故意或过》失等原?因造成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日照分》。。。析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 试行日期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九条 解释权 】  本规定由淄】博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