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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淄《博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日!。照分析?管理:规定(试行) !。 发—布机构   淄博】市规:。划局: 文《件编号   —淄规发[201【。1]7号 【   ?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促:。。进城乡规划》的实:施维护相邻关—系人权益适应高层】建筑建设需求—有,效使用城市用地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软件根据有关规】范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已建的?。居住建筑等》。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计【算分析相关的量【化指标 《。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作,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含,有需做日照》分析的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淄博】。市城镇规划区—(张店?区、高新《区,、临淄?区、淄川区、周村区!、博山区《)实行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高青、】桓台、沂源》三县可参《照执行  】。  ?需作日照分析的是】指,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明确建筑间!距规:定之外的建》。设项目?。   因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或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使规划建筑】的建筑位《置、建筑高度、外】轮廓等发《生改变?的对调?整后的?方,案应: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技—。术报:告 第四》条 :基,础分:析参数 —     计算点!经纬:度北纬36度50】分,东经118【。度0分    】 ,日照基准年公元20!01年 时】间间隔 1分钟【    【 采样?。点间距? 不大于1米—。    》 计入的最小连【。续日照时间不—小于5分钟  】 , 计?算受影面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 】。 , 注①计算》日照标准《日为日照基》准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 《    — ②时间的输—出结果精确》到分:钟;  《。 ③?以上参?数与新实施》的规范指标不一致】时按规范执行 【 ,第五条? 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 ,    (—一)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应由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甲级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咨,询机构编制 【   (二)本】市符合日照分析资】质的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指定专人!参加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日照—分析培训经》考核认定后可做【日照分析工作日照】分析单位的管理参】。照规划设计资质管】理   》(三)日照分—析应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建厅认可推广应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 第六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主体建筑《范围的确定 — :    《 (一)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是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要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是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 (二)《在主体建筑高度1】.5倍(但最大【不超过?150米)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的客体?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和控制(!其中被?遮挡:建,筑需满足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取】主体建筑高度—1.:。8倍;被《。遮,挡,建筑需满足》冬至日日照3小时】的取主体建筑高度】。2.:0倍)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见附【图);    !。(三)部《分进入分析范—围的:被遮挡建筑或遮挡】建筑须整体纳入计】算分析?。范围:   ? (四)遮挡建筑】为多个时遮挡建【筑的计算分析范【围为所有《遮挡建?筑,计算:分析范围《。的合集 第七条 !分析方式的确定【 ?   ? (一)对主【体、:客体范围内》的建筑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客体范围【内的现?状住宅建筑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须,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中第5.1.—1条的规《定)    】(二)对客体范围】内无:规划建筑、现状建】。筑的按?其用地性质采—用,“等:时线”?。分析法   (】三,)托、幼建筑—生,活用房等有满窗日】照要求的建筑采用窗!户分析?法使窗户两端点同时!满足日照时数—要求(参见附件4)! 第八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   《(一:)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是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   (二!)一套住宅只确定】一个主朝《向 第九条 日照!分析次序、方法【    【 ,(一)?日照分析时应先调查!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沿:建筑外墙采用—多点分析法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叠《加拟建高层建—筑后客体建筑的【日照状?况作出对比》明确遮挡影响 】  : (二)主—体建筑?范围内有多》幢高层建筑时其对】客体建?筑范围产生的—。。。日照影?响应综?合叠加?。后计:算,。。结果;? ,  (三)日照】。分析应客观、—准确:计算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有效日】照时数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 第十?条, 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  ?(一)?涉及:窗户分析的计算【要求     】1、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以外》墙窗台面为基—。准计算;《异型窗按正向最大投!影,。近,似为一般窗计算;】。    — ,2、已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 米计算以】。窗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     【3、有阳台(含凸】阳台、?凹阳台?)的窗户也》应以窗台面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对:阳台顶板、阳台【分户:。隔板:或,凹,阳台的墙体》本身所产《生的:遮挡影响不进—。行分析;   】  4、满窗日】照,。。的窗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二)涉及其他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1、《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并纳入计算; 】   2、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应【纳入计算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资料要求 【    (一!)日照分析》委托:书包括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 :   《  : 2、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区、县?、地段等);—。    — 3、?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提,供资料说明 【  : :(二)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  :。   1、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拟分!析的窗户位置及其宽!度、: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 ,  :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  :  3、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与建筑和在!批,规划与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  ? 4、申报项目【的平面定位》图,、,竖,向图等?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  5、现—状地形图需经城市勘!察测量主管部门【审核的地形图—以上资料涉及的【坐标均采用淄博【市城市坐标系 【    (—三)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建!设单位需要收集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    【 1、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应由具—备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 》。  :  2、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     3】、规划项目(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设》计,单位提?供;:   ? 4、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编制及复》核 : :    (一)】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应由建【设项目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单—位中:具有日照分析—资格的指《定人:员,承担日照《分析及技《术报告的编制—日照分析技术报【告须经?分析人员签字、加】盖,专用章及单位—印章后有效  】 , (?二)有?以下情况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复核 》   ?  :1、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管理(审核规划【方案、建筑》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认为需要复核—的;  》。   2、—规划项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 《 ,   ?  3、《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由外埠规划设—。计单位?所作的 》   ? (三)复》核计算的误差要求】。。 ,。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结果与指定软件采用!相,同参数、相》同方法复核的—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第十三条【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成果要求 】   ? ,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主?。要包括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层数、高》度、底?层标高等《);:    》 3、根据本—基地:客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使用性质》、层数?、高度?、底层标高)—。;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拟—。建建:筑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名称、层】数、:高度、底层标高等】); ? ,    5、【。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6、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 (二)日照分【析结论?     【1、采用《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     2、采!用窗户分析的计算】出其每一《分析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数及户数 】。     3【、填写“分析范围内!项目一览表”对【表中的“《分析:结果描述”》要,准确不可使用中性词!语对满足日照的层数!予以明确;“—。建设情况”有—三类拟建、在建、】已建 《    4、【日照分析单位的【责任承诺《   《 :(三)附图 【 ,。   《1、主体《、,客体建筑范围图(】150?0或11000);! :。  :  2、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成果图—中应在客体建—筑外墙位置标—明日照?时数对日照受影【响部分建议》采用不同《颜色的条形色—带标注;   】。 3、需要的—其它图、表等 第!十四条 日照【分析争?议的处理《    对!日照分析成果—有,争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双方—协商或协《议的方?式解决?协商或?协议:不,成的可持下列—材料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认定    】 (一)书》面申请;    ! (二?。)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及其相关资】料;    (!三)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 ,   《(,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复核认】定申请后指定具有日!照分析?资格的?单位对?所,争议的日照》分析成果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结论 第十五【条, ,经日照分析确认原有!建筑物属《于被:遮挡的具有以下【情,况的由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与—被遮挡日照建筑【物产:权,人或使用权人协议】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新建建筑物不—予审批 《 ,    (一】),原有:。建筑满足《日照标准遮挡后【不满足?相应日照《标准的;  【  (《二)原有建筑不【满,足日照标准遮—挡后使其日照标准】降低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十六条 【同一建设单位建设】住,宅区内(《或商住区)》。的建筑其采光应满】足相:应的日照标准—。因,“异:型建筑”、“—组,。。合建筑”等原因造】成个别建筑的日照遮!挡无法满足相应日】照标准的建设单位】或个人通过技术手段!或相应方《式合理?解决 第十【。七条 责任 【    》 (一)建设项目申!。请人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因建设申!请人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等:原,因,导致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建设项目申》。请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二)日照分析单!位对: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对日照《分析单位因故意或过!失等:原因造成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日照】分析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试行》日期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九条 —解释权   本规!定由淄博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