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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日照分析管!理规定?(,试行) ! 发布机构—   ?淄博市规划局— 文件编号 】  淄规发》[2011]7【号 :  《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促进城》乡规划的实施维护】相邻关系人权益适应!高层建筑《建设需求有》效使用城市用地【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软件根据有》关,规范: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已?建的居住建筑等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计算分析》相,关的量化指标   !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作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含有—需,做日照分析》的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淄:博市城镇规划区(】张店区?、高新?区、临淄区、淄【川区:、周村区《、博山区)实行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高青—、桓台、沂源三县可!参照执行 】  : 需作日》照,分析的是指》。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明确建筑间》距规定之外的—建设项目   】因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或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使规划建筑的建筑】位置、建筑高—度、外轮廓》等发:生改变的《对调:整后的?方案应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技:术报告 第四条 !基础分析参数 !    》 计算点经》纬度北纬36度【50分,东经1【18度0分   ! , 日:照基准年公元2【001年 时!间间隔 1分—钟 ?    》 采:样点间距 不—大于1米 》。    《 计入的最小连【续日照时间不小【于5分钟 —。。   计算受【影面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 】 注①?计,算日照标准日为日】照基准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  】。  ②时间—。的输出结果精—确到分钟;   !③以上参数与—新实施的规》范,指标不一致时—。按规范执行 第五!条 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 :(一)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应由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甲?级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咨,询机构编制 【   (二—)本市符《合,日,照分析资《。质的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指定?专,人参加?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日照分析培》训经考核认定后可做!。日照分析工作日【照分析单《位的管理参照规【划设计资质管理【   (》三)日照分》析应: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建》厅认可推《广应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第六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主体建筑范!围的确?定 《    (一【)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是》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要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是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二):在主体建《筑高:度1.5倍(但最】大不超过150【米)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的—客,体,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和控制(其【中被遮挡建筑需【满足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取主体建《筑高度1.8倍【;,被遮挡?。建筑需?满足冬至日日照3】。小,时,的取主体建筑—高度2.0倍)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见:附图); 》    》(三)部分》进入分析范》围的被遮挡建筑或遮!挡建筑须整》体纳入计算分—析范围 《  (四)遮【挡,建筑为多个时遮挡建!筑的计?算,分析范围为》所有遮挡建筑计算】分析范围的合集 !第七条? 分析方式的确定】  》  (一)对主体!、客体范围内的建】筑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客体范围内的!现状住宅建筑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须,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中第5.1】.1条的规定—)    (二!),对,客体范围内无规划建!筑、现状建筑的按】其用地性质采用“】等时:线”分?析,。法   (三)托!、幼建筑生活—用房等有满》窗日:照,要求:。的建筑采用窗户分析!法使窗户两端点同】时满足日《照时数要求(参【见附件4) 第】八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  《 , (一)》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是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   】(二)一套住宅【只,确定一个主朝—向 ?第九条 《日照分析次序、方】法   【 (一)日照【分析时应先调查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沿?建筑外墙采用多点】。分析法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叠加拟?建高层建筑》后客体建筑的日【照状况作出对比【明,确遮挡影响  】  ?(二)主体建—筑范围?内有多?。幢,高层:建筑时其对客体【建筑范围产生的日】照影响?应综合叠《加后计算结果;【   (三)日照!分析应客观、准【确计:算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有效日【照时数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第十条 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    (一】)涉:及窗户分析的计【算要求 《     1、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以外墙—窗台面为基准—计算;异型窗按正向!最大投?影近:似为一般《窗计:算;    】 2、已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 米计算《以窗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 《    3、有阳!台,(含:凸,阳台、凹《阳台)的窗户—也应以窗台》面,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对阳台顶板、阳台!分户隔板或凹阳【台的墙体本身所【产生的遮挡影响不】进,。行分析?;     4!、,满窗日照的窗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二)涉及其他—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1、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并纳入计【算;    2】、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应纳入计【算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资料要求》 《   (》。。一,。),日,照分析?委托书包括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 【 ,。  ?  2、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区、:县、地段等);【  ?  :  3、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提供资【料说明 《    (二【)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 1、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拟分》析的窗?户位置及其宽—度、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     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     3、】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与建筑》和在批规划与—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  4、》申报项目的平面定】位图、竖向图等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  5、现》状地形图需》经城市勘察测—。量主管部门审—核的地?形图以上资料涉【及的:坐标均采用淄博市城!市坐标系《    (三】。。)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  建设单位需】要收集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   !  1、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应由具备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 【   ?  2、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   !  3、规—划项:目(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设》计单位?。提供; 《   4《、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编制《及复核 【   《(,一)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应由建设》项目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单位中具有!。日照分析资格的指】定,人员承担《日,照分析及技术报【告的编制《日照分析《技术:报告须经分析人员签!字、加盖专用章及】。单位印章后有效【    (二)!有,。以下情况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复核:     1】、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管理(审核规划【方案、建《筑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认》为需要复《核的;    ! 2、规划项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   —  3、》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由【外埠规划设计单位】所,作,的 ?。   (》三)复核计算的误差!要求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结果与指《定软件采用相同参数!、相同方法复核的】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第十三】条 :。。。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成】果要求 》 :。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主要包括!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层?数、高度、底层标】高等); 》     》3、根据本基—地客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使用?性质、层数、高【度、底层标高)【;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拟【建建筑?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名称、层》数、高度《、底层标高等)【;   》  ?5、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6、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 (二《)日照分析结论 】   ?  1《、采用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   《  2、采》用窗户分《析,的计算?出其:每一:分析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数及户数  】 ,  3、填写【“分:析范围内项目一【览表”对表中的“】。。分析结果描述”【要准确不可使用【。中性词语《。。对满足?。日照的层数》予以明确;“建设情!况”有三《类拟建、在建、【已,建   》  ?4、日照《分析单位的责—任承诺  —  (《三)附?图    —  1、主体、【客体:建筑范?。围图(?1500或1—1000);  !   2、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成果《图,中应在客体建—筑外墙位《置标:明,日照时数对日—照受影响《部分建议采用—不同颜色的条形【色,带标注;《 , ,  3、需要的其!它图:、表等 第十【四条: 日照分》析,争议的处《理  —  ?对日照分析成果有争!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双方协?商或协议的方式【解决协?商或协?。议不成的可持下列】材料: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认定   ! (一)书面申请!; :    《 (二)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及其相关资【料;    】(三)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   《(,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复—核认定申请后指定具!有日照分《析资格的单位对所】争议的日照分析成果!。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结:论, 第?十五条 经日照分】析确认原有建筑物属!于被:遮挡的具有以下情】。况,的,由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与被遮《挡日:照建筑物产权—人或使用权人—协议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新建建筑物!不予:审批 ?    — (一)原有—建筑满足日照标【准遮挡后《不满足?相应:日照标准的;  !  (二)原有】建筑不满足日—。照标准遮挡后使其日!照标准降低》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十六条《 ,同一建?设单位建设住—。宅区内(《或商住区)》的建筑其采光应满足!相应:的日照标《准因:“异型建筑”、“】组合建?筑”等原因》造,。成个:别建筑的日照—遮挡无法《满足相应日照—标准的?建设单位或个—。人通过技术手段或】相应:方式合理解》。决 第十—七条: 责:任    】。 (一)建设项目】申请人?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因建设—申请:人,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等】原因导致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建设项》目申请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日!照分析单位对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对日照分析单位因故!意或过失等原因【造成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日照分析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第十八条 》。 试:行日期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第:十九:条 解《释权   本规】定由淄博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