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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日照分析【管理规定(试行)】 ?。 : :。 发布机《。构   淄博—。市规划局《 文件》编号   淄—规,发[2011]7号! : ,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促进城乡《规划的实施维—护相邻关系》。人权益适应高—层建筑?建设需?求有效?使用城市用地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软件》根据有关规范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已】。建的居住建筑—等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计:算分析?相关的量化》指,标,  :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作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含有需【做日照分析》的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淄博市城镇规划【区(张店区、高新】区、临淄区、淄【川区:、周:村区、博山区)【实行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高【。青、桓台、》沂源三县可参照【。执行  【 ,。 :需作日?。照分析的是指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明确建筑间距—规定之外的建设【项目 ?  ?因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或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使规划】建筑的建《筑位置?、建筑高度、外【轮廓等发生改变的对!调整后的方案—应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技【术报告 第四【条 基础分》析参数   】    计算点【经,纬度北纬3》6度50分,东经】118度《0分  》 , 日照基准年公元!2001年》 ? 时间间隔》 1:分,钟    】 ,采样点间距 不大于!1米 ?    计入【的最小?连续:日,照时间不小于5分钟!    —计算受?影面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  注①计算日照!标准日为日照基【准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 !  :  ②时间—的输出结果》精确:到分钟;《   ③以上参】数与新实施的规范】指标不一致时—按规范执《行 :。 第五条 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 (:一):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应由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甲级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咨!询,机,构编制  —  (二)—。本市符?合日照分析资质的】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指定专人参】加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日《照分析培训》经考核认定后—可做日照分析—工作日照分》析单位的管》理参照规划设计资】质管理?   (三)日】照分析应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建厅认可推广【。应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 第六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主体建筑范围的】确定 》   ? (一)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是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要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是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二)》。在,主体建?筑高度1.》5,倍(但最大不超过】150米)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的—客体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和控—制(其中被》遮挡建筑需满足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取》。主体:建筑高度1.8倍;!被,遮挡建筑需满足【冬至日日照3—小时的?取主:体,建筑高度2.0倍)!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见附图?);    【。 (三)部》分进入分《析范围的《被遮挡建筑或遮【挡,建筑须整体纳入计】算分析范《围   》(四)遮挡建筑为】多个时遮挡》建筑的计算》分析:范围为所有遮挡建筑!计,算分析范围的合【集 第七》条 分析《方式的确定》    】(,一)对主体、客【体范围内的建筑【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客体范围内的现状住!宅建:筑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须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中第5.1.—1条的规定》)    (二!)对客?。体范围内无规划建】筑、现状建筑的按其!用地性质《采用“等《时线”分析法—   (三)托、!。幼建筑生活用房等】。有,满窗日照要求的建】。筑,采用窗户分析—法使窗户《两端点同时》满足日照时》数要:求(参见附件4【) 第八》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    (一)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是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   【(,二)一套住宅只确】定一个主朝向 】第九条 日照分析】次序、方法 !。   (一—)日照?分析时应先调查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沿:建筑外墙采用多点分!。析法: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叠加拟建》高层建筑后客—。体建筑的日照状【况,作出对比明确遮挡】影,响    (二!)主体建筑范—围内有多幢高层建筑!时其对客体建筑范】围产生的日照影响】应综合叠加》后计算结果; 【  (《三)日照分析应【客观、准确计算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有效日照—时数: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第十条 !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    【(一)涉及窗—户分析的计》算要求?。     1、】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以外墙窗台》面为基准计算—;异型窗按正向最】大,投,。影近似为一般窗计】算;  》   2、—已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 !米计算以窗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     3、!。有阳台(含凸—阳台、凹阳》台)的窗户也应【以窗台?。面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对阳台顶板、阳台分!户隔板?或凹阳台的墙—体本身所产生—的遮挡影响不进【。行分析;  【   4、—满窗日照的》窗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二)涉及其他【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    1、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并》纳入计算;   】  2?、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应纳入计算 【第,十一:条 : 日照分析资料【要求 》    (一)】日照:分析委托书包括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    】  2、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区、县、地!段等)?; :     3、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提供》资料说明 》    》(二)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   1、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拟分析的窗户—位置及其宽》度、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  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3、!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与建筑和在批规【划与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   《4、申报《项目的平《面定位图、》竖,向图等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  :   5、—现状地形图需—经城市勘《察测:量主管?部门审核的地形图以!。上资料涉及的—坐标均采用淄博市城!市坐标系    ! (三)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  建设》单位需要收集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     1、!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应由】具备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   《  2、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    】 3、?规划项目(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设计单位提供—;    4、【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编《制及复核 【    (一)】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应》由建:设项:。。目,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单,位中具有日照分析资!格的指定人》员承担日照分—析及技术报告的【编制日照分析—技术报告《须,经分析人《员签字、《加盖专用章》及单位印章后—有效    【 (二)有以下【情况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复,核     1!、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管理(审核规划【方案、建筑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认为《需要复核的;—    》  2、规划项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 】。     —3、: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由外埠规划设计单】位所作的  【  (三》)复核计算的误【差,要求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结果与指定》软件采用相同—参数、?相同方法复核的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第】十三条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成果要求!。 《  :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主要包括!。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层数?、高度、底层标【高等); —    3、根【。据本基地客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使用【性质、层数、高度】、底:层标高?);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拟】建建:筑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名称、层!数、:高度、底层标—。高等);   】  5《、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6、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 :(二)日照分析结论! :   ?  1、采用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 —     》。2、采用窗户分【析的计算出其每一】分析: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数及—户数    【 , 3、?填写“分析范围【内项目一览表”对】表,中的“分《析结果描述”要【准确不可使用中性】词,语对满足日》照的层数予以明确;!“,建设情况《”,有三类拟建、在建、!已建     !4、:日照分析《单位的责《任承诺    !(三)附《图     1!、主体、客》。体建筑范围图(1】5,00或110—00); —    2—、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成果图!中应在客体建筑【外墙位置标明日【照时数对日照受影响!。部分建?议采用不同颜色的】。条,形色带?标注;    】3、需要的》其它图?、表等 》第十四条 》 ,日照分析争议—的处理  】  对日照—分析:成,果有争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双方协商或协议!的方式解决协商或协!议不成的可持下列】。材,料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认定    【 (一)《书面申请《。;,    》 (二)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及其相关资料】;  《  (三)—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复核认定申请!后,指定具?有日照分析资格【的单位?。对所争议的日—照,。分析成果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结论 ? 第十五条 —经,日照分析《确,认原有建筑物—属于被?遮挡的?。。具有以?下情况的由》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与被遮挡日!照建筑?物产权?人或:。使用权人协议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新!建建筑物不予审批 ! ,    (【一)原有建筑—满足:日照:标准遮挡后不满足】相应日照标》准的;?。    (二】)原有建筑》不满足?日照标准遮挡后【使其日照标准降低】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十六条 同】。一建设单位建设【住宅区内(》或商住区)的—建筑其采《光应满足相应的【日照标准因“异型建!筑”、“组合建【筑”等?。原因造?成个别建筑的日照遮!挡无法满足》相,应日照标准的建设】单位或个人》通过:技术手段或相应方式!合理解决 第】十七条 责任 【    (一!)建设项目申请人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因建设申请—人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等原因导致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建设项目申【请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二)—日照分析单位对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对日照分析【单位因故《意或:过失等原因造—成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日照分析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试行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第:十九条? 解释权 —  本规定由淄】。博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