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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日?照分析?管理规定(试—行)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规—划局
文—件,编号: 淄规发[20!11]?7号 【
,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促进城乡规划的实】施维护相邻关系人权!。益适应高层建—筑建设需求》有效使用城市—用地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软件根据有关规!范,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已【建的居住建筑等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计算分析相关【的量化指标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作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含有需】做日照分《析,的,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淄博【市,城镇:规划区(《张店区、高》新区、临淄区、【淄,川区、周村区—、博山区)实—行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高青—、桓台、沂源三县可!参照执?。行
】
需:。作日照分析的是指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明—确建筑间距》规,定之外的建设项【目 ?
因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或—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使规划建筑的—。建筑位置、建筑高度!、外轮廓等发生【改,变的对?。。调整后的方案—应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技:术报告?
第?四条 基础分析【参数
! 计算点》经纬度北《。纬36度5》0分,东经118度!0分
?
日照基准!年公元2001【年 时—间间隔 1分钟
! ,
《。
采样点间距 不大!于1米?
:
计入的【最小连续日照时间不!小于5分钟
!
计算受影面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
】。 注①计算日照标准!日为日照基》准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
:
②【时间的?输出结?果精确到分》钟;
—③以上参《数与新实施》的规范指标不—一致时按规范—执行
《第五条 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 ?
(一)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应—由,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甲级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咨,询机构编制
!
(二《)本市符合日—照分析资质的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指!定专人参加》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日照分析培】训经考?核认定后《可做日照分析工【作日照分析》单,位的管理参》照规:划设计资质管理【。 :
(三)日照【分析应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建】厅认:可推:广应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第六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主体建筑范!围的确定
【
(—一)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是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要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是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二):在主体建筑高度1】。。.5倍(但最大不超!过15?0米)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的客体?。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和控制(—其中被遮挡建筑需】满,足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取》主体建筑《高度1.8倍;被遮!挡建筑需满》足冬至日日》照,3小时的取主—体建筑高度2.【0倍)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见附图)】。;
《
:
(三)部分进入分!析,。。范围的被遮挡建筑或!遮挡建筑须整—体纳入计算分—析范围 》
(四)遮—挡建筑为《多个时遮《挡建筑的计算分【析范围为所有遮【挡建筑计算分析范】围的:。合,集
?第七条 分析—方,式的确?定,
:
(【一)对?主体、客体范围内】的建筑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客—体范:围,内的现状住宅建【。筑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须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中!第5.1《。。.1条的规定)
】
》(,二)对客体范围内】无规划建《筑、现状建筑的【按其用地性》质采用“《等时线”分析法 】
(三》)托、?幼建:筑生活用房等有满】窗日照要求的建筑】采用窗户分析法使窗!户两:端点同时满足日【。照时:数要求(《参见附件4)
【。
,第八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
(《一)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是—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
(二)一】套住宅只确定一【个主朝向
第九】条 日照《分析:次序、方法》
(!一)日?照分析时应先调查】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沿建】筑外墙采用多点分】析法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叠加拟》建高层建筑》后,客体建筑的日—照,状况作出对》比明确遮挡》影响
【
(二?),主体建筑《范围内有《多幢高层《建筑时其《对客体建筑范围产生!的日照?影,响应综合叠加—后计算结《。果; 《
(三)日照分析!应客观、准》确计算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有效日照时数【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第十条》 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
—
(一)涉及窗户分!析的计算要求
】 1、—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以外墙窗台】面为基准计算;异型!窗按正向最大—投影近似为一般窗】计算;?
?
? 2、?已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 !米计算以窗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
】
3《、有阳台(含凸阳台!、凹:阳台:),的窗户也应以—窗台面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对阳【台,顶板、阳台分户【隔板或凹阳台的墙体!本身所产生》的遮挡影《响不进行分析;
!。
《 4、满窗日—照的窗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二)涉及其他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1、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并纳入计—算;
2】、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应纳入计算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资料》要求
《 ?
(《一)日照分析委【托书包括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
— 2、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区、县、地】段等);
!
3、《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提供资》。。。料说明
!(二)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
1、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拟分析的窗户位置】及,其宽度、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
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 ,
3、》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与建筑和在批规!划与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 4、申报项目的】平面定位图、竖向图!等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
,
《 5、现状地形【图需经城市勘察测量!。主管部门审核的地】形图以上资料涉及】的坐标均采用淄博】市城市?坐标系
《
(三)】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
建设单》位需要收集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
】 1、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应由具》备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
【2、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
—
?3、规划《。项目(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设计单—。位提供;《。 4、—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编》制及复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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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应由建设项目—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单位中《具有日照分析资【格的:指定人员承》担日照分析及技【术报告的《编制日照分析—。技术报告须经分析】人员签字、加盖【专用章及单位印【章后有效
—。
(二)有】以下情况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复核《
《
?1、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管理(审核》规划方案、建筑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认为需要《复核的;
】
2、规划【项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
【
3、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由外埠规】划设计单位所—。作的
?
,
(三)【复核计算的误差【要求: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结果与指!定软:件采用相《同参数、相同方【法复:核,。的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第十三条— ,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成?果要求
!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主要包括》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层数》、高度、底层—标高:等);
!3、根?据本基地客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使用性】质、层数、高度、】底层标高);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拟建建筑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名称、层数》、高度、底层标高等!);
【
5、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
6、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二?)日照分析结论
】
?
1、采—用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
? ? ,2、采?用窗户分析的计算】出其每一分析—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数及户数》
,
》 3、填写》。“分析范《围内:项目一览表”—对表中的“》分析结果《描述”要准确不可】使用:中性词语对》满,足日照的层数予【以,明确;“建设情况】”有三类拟建、在建!、已建
! 4、日照分—。析单位的责任承诺】
(三)!附图
】 1、主体、—客体:建筑范围图(1【500或1100】。0);
—
2》、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成果图中应在【客体:建筑外墙位置—标,明日照时数对—日照受影响部—分建议采用不同颜】。色的条形《。色带标注《;, ,
3、需要的!。其它图、表等
】第十四?条 日照分析争】议的处理
【 ,
对日照【分析成果有争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双方协商—或协议的《方式解决协》商或协议不成的可】持下列材料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认定
《
(一)书】面申请;
】
(二)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及其相?关,。资料;
【
,
,(三)?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
(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复核认》。定申请后指定具【有,日照分析资格的【单位对所争议的日照!。分析成?果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结论—
:第十五?条 经日照分析【确认原有《建筑物属于被—遮挡的具有以下情】况的由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与被遮挡!日照建筑物产权【人或使用权人—协议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新建建筑物—。不予审批
》
(一!)原有?建筑:满足日?。照标准?遮挡:后,不满:足相应日照标准【的,;
《 ,
(二)原有【建筑不满足日照标】准遮挡后使》其日照标准降低【的; ?
(三)—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十六条 同一!建设单位《建设住宅区内(或】商住区)的建—筑其采光应满足相应!的日照标准因—“异型建筑》”,、“组合建筑”等】原因造成个别建【筑的日照遮挡无法满!足相应日照》标准的建设单—位或个人《通,。过技术手《段或:相,应方式合理解决
!
第十七条》 责:任
? , ?
,
(一)建设项目申!请人: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因建设》申请人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等原《因导致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建【设项目申请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日照分》析单位对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对日照分析单位】因故意或过失—等原因?造成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日照分析》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试—行日期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九条 解释权【 ,
本《规定由淄博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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