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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日照分析!管理规定(试行【)
】 发:布机构 淄【博市规?划局
文件编】号 淄规发[2!011]7号 【。 ,
《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促:进城乡规划的实施维!护相邻关系人权益】适应高层建筑建【设需求有效使用【城市用?地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软件根据有【关规范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已《建的居住建筑—等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计算—分析相关的量化指】标 ?
,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作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含有:需做日照《分,析的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淄博市城镇!规划区(张店区【、高新?区、临?淄区、淄川区、【周村区、《博山区)《实,行,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高青?、,桓台、沂源三县【可参照执行
】 :
需作日照分】析的是指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明【确建:筑间距规定》之外的建设项目 !
:因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或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使规划建】筑的建筑位置—。、建:筑高度、外轮廓等】发生改变的》对调整后的方案应】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技术》报告
?
第四条 基础【。。分析参数 》
【 计算点《。经纬度北纬3—6度:50分,东》经118度0—分
《
日《照基准?年公:元200《1年 时【间间隔 《1分钟
》 , :
采样点间【距 :不大于1米》
计入】的最小连续日—。照时:间,。不小于5分》钟
计算!。受影面?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
!注①:计算日照标准日【为日:照基准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
—
②时间的输出!结果精确到分—。。钟;: :
③?。。以上参数与新实施】的规范指《标不一致时按规【。范执行
《
第五条 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
—(一)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应由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甲级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咨询机构编制
【。。
》。。(二)?本市符合日照分【析资质的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指定专人参【加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日照分析培训经考!核认定?后可做日照分—析工作日照分析【单位的管理》参照规划设计资质】管,理
(三)】日照:分析应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建厅认可《推广应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第!六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主体建筑范围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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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是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要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是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二—)在主体建筑高度1!.5倍(《但最:大不超过《15:0米)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的客:体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和控制(其中【被遮挡建筑需满足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取:。主体:建筑高度1.—8倍;被遮挡建【筑需满足冬至日【日照3小时的取【。主体建筑高度2【。.0倍)《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见附图)!。;
(】三)部分进入分析】范围的被遮挡建筑或!遮挡建?筑须整体纳》。入计算分《。析范围
【(,四)遮挡《建筑:为多个时遮挡—建筑的计《算分析范围为所有遮!挡,建筑计算分析范【围的合集
第七条! 分:析方式的确定
【
?
?
(一)对主体、客!体范围内的建筑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客】体范围内的现状住宅!建筑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须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中第5.《。1.1条的规定【)
》
(二)对客体范!围内:无规划建筑、现【状建筑的按其用地性!质采用“等》时线”分《析法:
(》三,)托、幼建》筑生活用房等有满】窗日照要求的建筑采!用窗户分析法使【窗户两?端点同时满》足日:照时数要求(—参见附件4》)
第八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
(一)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是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
(二)】一套住宅《只确定一个》主朝:向
第九条 【日照分析《次序、方法
】 ?
:(一)日照》分析时应先》调,查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沿建筑外墙采用多!。点分析法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叠加—拟建高层建筑后【客体建筑《。的日照状况》作出对比明》确遮:挡影响
》 ,
:
(二)主体建【筑范围?内有多幢高》层建筑?。时其对客体建—。筑范围产生》的日照影响》应综合叠加后—计算结果;
!(三)日照分—析应客观、准确计】算,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有》效日:照时数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第十条【 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
(一)涉及窗!户分析的计算要【求
【1、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以外墙窗台面为基】准计:算;异型窗》按,正向最大投》影近似为一般窗计】算;
《 ,
2》、已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 《米计算以窗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
【 3、有阳台(【含,凸阳台、凹阳台【)的:窗户也应以窗台面】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对阳台顶板、阳台分!户隔板或凹阳—台的墙体本身—所产生的遮挡影响不!进行分析;
【
?
4、满窗—日照的窗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二)涉!及其他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1、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并纳入【。计算;
】2、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应纳:入,计算
第十一条 ! 日照分《析资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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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照—分析委托书包—括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
】 : ,2,、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区》、县、地《段等);
【
3、—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提供!资料说明
!
(二)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
:1、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拟分析的窗—户,位置及其宽度、【。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
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
, 3、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与建筑和在批规!划与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 ,
4、申报项目!的平面?定位图、竖向图等】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5,、现状地《形图需经城市勘察测!。。量主管部门审核的】地形:图以上资料涉及的坐!标均采用淄》博市:城市坐标系
—
《
(三?)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
建—设单位需要收集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
!
1【、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应?由具备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
2、!。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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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划项目(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设计单位提供【; 4、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编制及复核
】
(一)】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应由建设项目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单位:中,具有日照分析资格】的指定人员承担日照!。分析及技术报告【的编制日照分—。析,。技术报告须经分析】人员签字《。、加:盖专用章及单—位,印章后有效
】。
(二)有以下!。情况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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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管!理(审核规划方案】、建筑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认为】需要:复核的;《
【2、:规划项?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
,
3【、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由—外埠规划设计单位所!作的
—。
(三)》复核计?算的误差要求 【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结【果与指定软件采【用相同参数、—相,同方法复核的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第十三条! 日照分析技术报!告成果要求》
: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主要包括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层数、高—度、底层《标高等);
】 ?3、根据本》基地客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使用性【质、层数、高度、】底,层标高);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拟建建【筑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位置、名称、层数!、高度、底层标高】等);
》 ,。
5》、,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6、—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二)日照分析结【论
? ,
?。 1:、采:用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
:
, 2、采【用,窗,户分析的计算出其每!一,。分析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数》及户数
《
?
3、填写“分!。析范围内项目一览】。表”对表中的“分析!结果描述”》要准确不《可,使用中性词语对满足!日照的层数予—以,明确:;“建?设情况”有三类拟建!、在:建、:。已,建
—
4、《日照:分析单位的责—任承诺
》
(三—)附:图
】1、主体、》客体建筑范围图【(1500或11】000);
!。
2、》。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成果图中应在客【体建筑外墙位置标】明日照时数对—日照:受影响部分建—议采用不同颜色的条!。形色带标注; 】
: 3、需要的—其它图、表》等,
第十四条 日!。。照分析?争议的处《理,
】对,。日照分析成果—有争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双:方协商或协议—的方式解决》协,商或协?议不成的可持下列材!料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认定
【
?
(一)书面申请;!
?。
?(二)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及,其相关?资料;
!(三)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
(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复:。核认:定申请后指定—具,有日照分析资—格的:单位对所争议—的日照?分,析,成果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结,论,
第十五条 【经日照分析确—认原有建筑物属于被!遮,挡的具有以下情况的!由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与被—遮挡日照建》。。筑物产权人或—使用权人协议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新建建筑【物不予审批
!
(一—)原有建《筑满足?日照标准《遮挡后不满足相应】日照标准的;—
(【。二)原有建筑不【。满足日照标准遮【挡后使其《日照标准降》低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十六条 同一建】设单位?建设住宅区内(或】商住区)的建筑其采!光,应满足相应》的日照?标准因“异型建【筑”、“《组合建筑”等—。原,因造成个别建—筑的日照遮挡—无法满足相应日照】标准的建设单位或个!人通过技《术手:段或相应方式合理】解决
第十七条!。 责任
— ?。
(一)建设项目!申请人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因建【设申请人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等原因《导致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建设】。项,目申请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日照?分,析单:位对日照分析技【。术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对日照分析】。单,位,因故意?或过失等原因造成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日照分析《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试—行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第十?九条 解释—权,
《本规定?由淄博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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