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结 构
8.2.1 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确定电站建筑物结构安全等级采用二级。
8.2.2 本条文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有关规定。
8.2.3 根据对多个电池厂家的广泛调研、统计,电池室的楼面活荷载根据厂家不同而差别较大。因此本规范建议具体工程中电池室的楼面活荷载标准值,按该工程实际电池荷载的等效均布活荷载计算确定。主控制室、二次设备室、继电器室、通信室以及电缆层等特殊设备房间的楼面活荷载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中没有明确规定,应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变电站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程》DL/T 5457的有关规定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