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布 置
5.5.1 设备布置应遵循安全、可靠、适用的原则,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和调试,预留分期扩建条件。
5.5.2 设备的布置形式,应根据安装环境条件、设备性能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宜采用户内布置。
5.5.3 户外布置的储能系统,设备的防污、防盐雾、防风沙、防湿热、防水、防严寒等性能应与当地环境条件相适应,柜体装置外壳防护等级宜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54。
5.5.4 户内布置的储能系统应设置防止凝露引起事故的安全措施。
5.5.5 不同类型的储能系统宜分区布置。液流电池可布置在同一区内,锂离子电池、钠硫电池、铅酸电池应根据储能系统容量、能量和环境条件合理分区。
5.5.6 储能系统设备可采用标准柜式,也可采用框架式。站内功率变换系统尺寸宜保持一致,站内电池柜/架尺寸宜保持一致。储能系统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储能系统四周或一侧应设置维护通道,其净宽不应小于1200mm。
2 当储能系统采用柜式结构多排布置时,柜式布置维护通道宽度宜满足表5.5.6的规定,且不宜小于单侧门宽加800mm。
表5.5.6 柜式布置维护通道宽度
5.5.7 功率变换系统在站内布置应有利于通风和散热。
5.5.8 电池的布置应满足电池的防火、防爆和通风要求。
5.5.9 电池管理系统宜在电池柜内合理布置或就近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