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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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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加》强联合审批》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负责审批流程【的编制和《。管理对联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协调加强对》联合审?批全过程《的监管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流程审批】
:第十一?条严:格责任追究在联【合审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部门和】联合审批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口头告诫、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其政纪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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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超?职权擅自《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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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符合联审和法定】许可条件的》项目不予行》政许:可,或不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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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故》不参加?。。。联审会议或不—接受联审会》议,召集人?协调不按联审会议】安排的时间、程序】进行审批《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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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故不】参加:联,合现场勘察》而,擅自进行《现场勘察的》;
【。(五:),没有按规《定要求实施》一次性收费存在乱】收费或搭车》收,费行为的;
!(六:)联审?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报等行为!的
?第十二条建立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投诉、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关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违反第十一条规定】的,有权向监—察机关和行政服【务中心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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