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四,章 :监督检查
》
第十》条加强?联合审?批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负责审批流程的编】制和管理对》联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协,调加强?对联合审《批全过程的监—管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流程审批
】。
第十一条严格责任!。追究在联合审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部门和联】合,审批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口头告诫、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其政纪或—法律责?任
:
: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超职权擅自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联审和法!定许:可条件?。的项:目不予行政》许可或不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
(三—)无故不《参加联审会议或不接!受联审会《议召集人协调不按】联审:会议安排的时—间,、程序进行审批活动!的;
【
(:四)无故不参—加联合现场勘—察而:擅自进行现场勘察】的;
》
:
(五?)没有按《。规定要求实》。施一次性《收费存在乱收—。费或搭车《收费行?。为的;?
(六)【联审: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报等行为的
—
第十二《。条建立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投,诉、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关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违反第十一【条规定的,有权向】监察机?。关和行政《服,务中心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