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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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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号?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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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有效发挥》政府投资作用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凡使用市》本级预算《内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和政府融—。。资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第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且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建设》
第四条 政府】投资:。规模应当与》财政的承《受能力相适应—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第五条 政》府投资应当重点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
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必,须坚持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
第?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执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计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市:政,府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审计、!监察及其他》有关部门按》其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政府!投资:项,目的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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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基本建设—程序:依次完成下》列,工作后方可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一)项《目建:议书报?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 (三)初步设】计和项?。目总概算《。报批;
《。
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且急:需建设的项》。目可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报》批,
第十二条 【申报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一、申请报告;!
《。二,、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1、?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
2、【拟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3!、建:设地点、用地规模及!环保要求;
!4、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初步分析;
】 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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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计划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市计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报市政《。府批准重大项目市】政府应当《将项:目建议书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由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其立《项申报工《作由市计划》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 对?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在批准项《。目建议书前应当采取!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建议书》申报单位或》者市计?划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在技《术、经济上是否【合理可行《。。。及环境影响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工,作深度并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报市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市计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市财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落实—资金:来源
第十五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依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总】概算:
初步设【计,应当报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家规定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在审批前—应当组织《评,审会评审评》审会由市计划、建】设、财政、国土资】源、环保、消防【、造价?管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设计单!。位参与
第十六】条 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建设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
概算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估算】总投资10%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重新报批
【
项目总—概算由市计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市财政主!管部门参加最—后由市计划主管部门!确定并作《为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安排投资计!。划,的,依据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应当执行咨—询,评估制度
— 按行业》规定属?于大中?型及其以上》的投:资项目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和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未经评估论证或者前!期,工作: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审批
【第三章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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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以及实际需要!编,制
:。
第十九条》 ,市计划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十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编制完毕
!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年度政府—。投资总规模;
【
(二)—。新开工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年—度,投资额和建设内容】。;
(三【)续建项目》名称、年度》投资额和建设内容;!
: (四)拟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
《 , (五)待安排项】目预备资金》。;
? (六)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年度《政,府投资规模》。由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具体《项目及投《资额由市计划主管部!门负责?提出
第二—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或者资金来源未落实!资金或者资金来【源的:不得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当优先【保证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在建项目需要—结转下一年度的其投!资建设情《况由建设单》位于:。每年的?。第三季度末按规定】上报市?。计划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政府投资》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根据!需要按规定在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内安排》前期费用《
:第,二十:五条 在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应当预】留,待安排项目预—备资:金作:为调:整项目的资金—来源列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二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年度—投资总规模》或者:增减:新开工项目》的在每年第三季度前!由,市计划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批准【。后市计?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各建设单位》下达投资计划并【通知:其行:业,主,管,部门
第》四章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组建项目—法人
不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机构?作为建设单位—。代表政府《行,使业主职能统一【。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相关:单,位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项目预算
》
项《目预算包《括施工图预算和【建设项目所必须【支出的其《他费用
若预!算超过经审定的【项目概算总》投资的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重新【。设计或者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三十—条 施?工图设计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家规定!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一条 项目预!算应当?。报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作为市计划主管】部门项?目计划安排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应当【依法实行公开招投】标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应当】依法订立合同—
: , 禁止转包工程和违!法分包?工程:
第?三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市计划主》管部门申领投资【项目建设批》准,书并按有《关规:。定到市建《设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但—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 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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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在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同时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申报手?续
第三》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因—特殊情况造》成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增加的可以现!场签证现场签证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在《签证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发生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造:价管理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共同确》认逾期补签的无效】
第三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经设计单】位同:意并修改后由—建设单位《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因】变更设计或》者其:他原:因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的:。增加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由市》计,。划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增加额—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府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设立专账》专,款专用建设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和预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市财政主管部】门按合同约定—。条,款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等!用款:单位
第三十【九条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施工【单位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建,设单位在《接,到竣工报告后二【个月:内组织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十条 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由《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竣》工报告经建设单位】认可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建设单位!。在收:到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给予》核实并上报市—财,政主管部门予以审核!;市财政《主管部?门,对资料?完备的单项》工程结算在四—十五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大中型的项目除外)!;单项工程结算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并报财政主】管部门审核作为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的依据
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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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登记由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应于竣工决【算编制完毕并经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三十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四十二条 市计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已竣工—的重点项目》进行后评价考核项目!投资效益《
第五章》 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市计划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执!行,并向市政府报—。告执行?情况
—市政府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
—。
第四十《。。五条: 市: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市》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均【具有约束力并作为】有关单位办》理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的依据
! 对:于重点项目市—审计:机,关应当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 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稽查:特派员制度由市【计,划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全:过程依法进行稽查】
第四《十七条 项目法人或!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机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应【当在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现,场和建成后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显著位【置标示
》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权举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对举报的有功人【。。员,市政府给予奖励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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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纠》正,依法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 :(二)违法批准设】计文件的;
】 ,(三:)违法批准开工【的;
—(四)?违法拨付建设—资金的;
》
(五)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行政职务《禁止其三《年,内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
《
, (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的;
《 (三)未—依法组织招标的;
!
(四》)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的;:
: (五)》未经竣工验收备【案即:交付使用的;
】 :(六)因工作失【职造成勘察、设计】及施:工等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而》引起投资《增加和质量问题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五十条? 咨询评《估机构?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咨询评估《时评估结论意见严重!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咨询评估机构】管,理,部门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禁止其三年内—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工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和施工单位违反】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资》格认:定,单位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取消其—相关资质;造—成投资?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有关】领导人强令或者【授意:。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建设程序或者违法!干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除依法!追究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人在【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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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区、镇级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3 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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