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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 ,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号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有效发挥政府投资!。作用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凡?使用市本级预算内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和政府融资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 第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且?。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建设 【 第四条 政府投】资规模应当与财政的!承受能力相适—应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第!五条 政府投—资应当重点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 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必须坚持《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 :第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 第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执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计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市政府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审计、监《。察及其他有关—部门按其《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政》府投资项目的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基本建设程序依【次完成下《列,工作后方《可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  (一)》。项目:建议:书报批;《  ?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 (三)初步设计】和项目总概》算报批?;   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且急需?建设的项目可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报》批 : 第十二条 申报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 二、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1、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   2、拟】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   3、建设地点!、用地规《。模及:环保要求; 【。  4、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初步分析!; : , , ,5、其?。。他事项  — 三、?市计划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市计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报市政府!批准重大《。项目:市政府?应当将?项目建议书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由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其立项申报—工作由市《计划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对》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在批准项《目建议?书前应?当采取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建议书申报单!位或者?市计划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在技术、经济上!是否合理《可行及环境影响【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工—作深度并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报市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市计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市财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落—实,资金来源《 , ,第十五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依?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总概算 !   初《步设计应当报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家规》定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在审批前应】当组织评《审会评审评审—。会由市计划、—建设、财政》、,国土资源、》环,。。保、消防、造价管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设—计单位参与 【第十六条《 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建设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 【  :概算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估—算总投资1》。0%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重新报批》   项目—总概算由《市计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市财!政,。主管部?。门参:加最后由《市计划主管部门确定!并作:为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安排:投资计划的》依,据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应当执行咨询评!估制度 》  按行业》规定属于大中型及其!以,上的投资项》目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和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未经评估论证或者!前期工作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审批 第】三章: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和批准 《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以》及实际需要编制 !。第十九条 市计划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十!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编制完毕!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 (一)年》度政:府投资总《规模;   【(,二)新开《工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年度投资】额和:建设内容;   !(三)续建项—目名称、年度投【资额和建设内容;】   (四)拟】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  【 (:。五):待安排项目预备【资金;? :  (六)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年度政府投资规】模由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具体项目及投资额】由市计划主管—部门负?责提出 第二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或者资金【来源未落实资金【或者:资金来源的不得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当优先保证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 在建项《目需要?结转下?一年度的其投资【建设:情况由?建设单?位于每年《。的第:三季度末按规定上报!市,计划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政—府投资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根据!需要按规定在—。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内安排前期费用】 第二十五条【 在: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应当—预留待安《排项目预备》资,金作:为调整?项目的资金来源列】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二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年度《投资总?规模或者《增减新开工》。项目的在每年第三季!度,前由市?计划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批准后市计】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各?。建设单?位下:达投资?计划并通知其行【。。业主管部门》 第四章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组建项目【法人   不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机构?作为建设单位代表】政府行使业主职【。。能统一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相关!单位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项目预算 】 , , 项目?预算包括施工图预】算和建设《项目所必须支出的】其,他费用  — 若预算超过经【。。审定的项目概—算总投资的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重新:设计:或者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三十?条 施工《图设计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家规定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 第三?十一条 项目预算】应当报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作为市计划主管【部门项目计划—安,排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应当依法实】行公:开招投标 》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应当依【法订立合《同   禁止转包!工,程和违法分包工【程 ?第,三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市计:划主管部门申领【投资项?目建设批准书并按】有关规定到》市,建设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但?。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 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在,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同时【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申!报手续? 第三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因特殊情况造成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增加的可以—现场:签证现场《签证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在签证【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发生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造!价管:理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共同确认逾期!补签的无效 — 第三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经设计—单,位同:意,并修改后由建设【单位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因变:更设计?或者其他《原因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的增加》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由《市计划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增》加,额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府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设立专》账专款专用》建设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和《预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市财政主【管部门按合同约【定条款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等—用款单位 第【三十九条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施《工单位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建设单位在接到【竣,工报告?后二:个月内组织验收【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十条 ?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由!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竣工报—告经建设单位认可】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建设单位在收到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给予核实并上】报市财?政主管部门予以审】核;市财政主—管部门?对,资,料完备的单项工【程结算在《四十五?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大,。中型的?项目:。除外);单》项工程结算》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并报财政《主管部门《审核作?为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的依》据 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产权登记!由,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应于竣工【决算编制完毕并经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三十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四十二条 》市计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已竣工的重点—项目进行后评价考】核项目投资效益 】 第:五章 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市计》划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执!行并向市《。政府:报告执行情况—   市政—府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 , 第四?十五条 市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市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均具有约》束力:并作为有关单位办】理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的?依据   对于】重点项目市审计机关!应当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 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稽查特派!员制度?由,市计:划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全过程【依法:进,行稽查 第—四十七条 项目【法人或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机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应?当在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现场】和建:成后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显著位置标示 【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权举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对举报的有【功人员市政》府给予?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纠正依《法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法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  : (二)违法批【准设计文件的; !  (三《)违法批准开—工的;   (四!)违法拨付建设【资金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行政》。。职务禁止其》三年内?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 ? , (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的—。;   (—三):未依法?组织招标的》;, : , (四)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的;  ! (五)未经竣工验!收备:案,。即交付使《用的; 》  (六)》因,工作失?职造成?勘察、设计及施【工等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而引》起投资增《加和质量问》题的; 》  (七)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五十条 咨询评估机!构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咨《询评估时评估结论意!见严重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咨询评》估机:构管理部门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禁止其三年内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工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和施—工单位违《反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资格认定单!位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取消其!相关资质;》造成投?。资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有《关领导?人强令或者授意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建设程】序或者违法干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除依法追究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人《在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区、镇—级,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3 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