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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消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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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3日珠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2【006年4月20日!。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公布?。 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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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第四条】 消防工作的发展应!当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消防基【础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消防经?费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
【。第五:条, 本:市公安机关对所辖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规划、?国土、建《设、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做好各》自职责内的消防工作!
《森林、机场、港口(!含渔业港口)及其港!。口,范围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消》防责任人和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本市电视、—广播: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无偿?进行:。消防宣?传,。
? 各单位《应当经常《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对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工作应当经常督】。促指导
》第八条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对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制止、《纠,正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二)会同规—划等:相关:部,门,共,同编制城《镇消防规划;
! (三?),。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或者销毁的消—防,监,督,;
? , (四)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 (五)依法负【责消防产品的日常】监督;?
: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管:理或者指导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训练;
】 (七?)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进行火灾—统计;
(八!)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九)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公安消防—机,构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现场:以及被群众投诉【存在: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公民住所进行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或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公安消】防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须表】明执法身份》;
(—二)对拒不履行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决定或?。者重大火灾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并—查封现场重大火灾隐!患排除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三)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容器和?使用中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依法予以收》缴、扣押、查封并依!法予以处理;
】 (四)依法取得!有关证据材料对【违法行为所涉及的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对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可以予以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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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消防违法行为【应,当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予》以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 社会消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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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本单位—管理的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消防技《术标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确定本单位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
, (三)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四)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组:织、专职或者—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
(五】)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 ,(八)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维护火场—秩,序,、调查火灾原—。因;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上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一—。条 城区街道办【事处在管辖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 (一)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 (二)协》助有关部门督—促,辖区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 (:三)制定消防安全公!约督促居《民自觉?遵守;
》 (?。四)协助有》关部门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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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生火!。灾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维护火》场秩序、调查火【灾原因;
【 (六)指导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进行消—防宣传工作;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销售或《者使用、销毁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发生的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防范措】施并定期演练;
!。 :(三)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单位在】服务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 (一)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
: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 (五)负责管理、!。维修、保养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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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防》火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七,)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物,业管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管:理的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指导其建立》消防安全协调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服务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发—现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第十五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应当明确其共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也可?以共: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或者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发包、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和监:理
?第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实行自审负责制【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并负《责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供供货【证,明和产品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第二十【一条 消《。防设施?的检测、保养和维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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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的检测、保】养和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作出的】检测结果、》维修和保养》质量负责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场所等比较!集中的?重点地?区,。组织专职消防队的】建设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中型企业和在当地!公安消防队责—任区以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中型企业以及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镇(?村)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地区》和单:位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三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应当加强》业务技能《训练保持《器材装备完好开展消!防安全?和灭火作战演练
】
第二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建设》、配置?和,维护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与其】它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同步发展】
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工程的选】址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应当按照城市【消防规划的》要求同时建设消【防队(站)和其【他公共消防设施原有!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二【十六条? 国土、《供水、供《电、燃气、》气象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无偿!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供!。可能影响《。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的信息资料
】 建设、供水、【电信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并加》强,对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原有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损《坏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增设、维修或者!更新:
第?二十七条《。 消:防队(站)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已纳入》城,市消防规划的消【防队(站)建—设用地应《予以控制和保护
】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下列行为
】 (一)》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和》集体住宿《期间:锁,闭安全出口;—
(二—)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或》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设置影响疏散障【碍物;
(】三)擅自挪》用、拆除《、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或者》改变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用—途;
《 (四)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
(五)【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或,。者妨:。碍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正常使《用;:
(六—)不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设置!。应急:照明、消防安全标志!或者不按规定保养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
: (七)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擅离工作岗—位;
》 (八)《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作业;
! (九?)擅自动用消防水】源,;
《 (十)在民用【建筑内设置工—。厂(:场)、车间》、仓库?;
:
(十一—),在工业建筑内设置】公众聚集场所—、员工集体》宿舍;
— (十?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九条? 下列场所不—得设置公共娱—乐场所?
? (:一)地下、》半地下建筑以—及四层及四层—以上地上《。建筑内;
】。(二)文物古建筑】、博物馆、档案【馆或者?图书:馆内:;
《 (三)重要—仓库或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毗邻;!
: (四)居民【住宅楼内《;
《 (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不得设置公共娱】乐场的其他》场所
本【条例施行前依法开】。设的公?共娱乐场所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特定要求
—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施工
第三十】。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三【十,一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大型?会展、演出等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三十二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许可【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的建设【单位不得施工经许】可,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公【安消防机构重新【许可
上【。述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竣工验收资料】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三条 被确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落实消防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对被确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当地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 《。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实行!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标?。准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
》上述企业在使—用,安全:费用时应当按照本】市公安消防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要《求,保,证企业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和扑!救企业火灾所需的特!种装备?配置
第三十五条! 下列人员应当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并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
:。 (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专职、义【务消防队《员;
《 (二)消—防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监理—、,维修人?。员消防控制中心(】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
!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装【卸的管理人员;
! (五《),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工作的管《理、:作,业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
!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工种的工》作人员;
— (七)》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三十—六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迅速报》警不:得谎报火《警制造?混乱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为报警无偿提供!方便
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应当按?。规定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救援
《
公《安消防机构有权调动!单位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和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电讯【、医疗?救,护等有关单位进【行灭火?救援:。
《火灾扑救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各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参加—灭,火的人员应当服从】调动和指挥
第三!十八条 消防—车(艇)、抢险【救,援车辆在《赶赴火场《或抢:险救:援现场时其他交通】工具以?及行:。人必须主《动避:让不得穿插、超越】或者阻挠
第三十!九条 交通管理人】员应当保障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艇)、抢!险救援车辆》迅速通行必要时【可以实行区域临【时性交?通管制
— 发生交通事故【的,消防车(艇)、抢】险救援车辆经交通】管理人?员同意?可以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
第四?十条 发生火灾时公!安机关应当负责火场!警戒和维护》秩序公安消》防机构可以根据现场!需要封闭火灾现场】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扰乱火灾现场秩【序不得妨碍火—灾原:因调查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进入火灾《现场禁止《擅自清理或者变【动火灾?事故现?场
?第四十一条》。 公安消防》。队,灭,火救援不得》向受灾单位或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还可对有《关场所予以查封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六)、(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十)、(十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者停止?施工:可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可并:以一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对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应当撤销原同意其使!用或者开业》的消防许可文件查】封现场并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相应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予以查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相》应吊销营《业执照并可按下列标!准处:以罚款
【(,一)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处以工!。程概算?。。额百分之一点五罚款!;
? , (:。二)公共场》所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按每平?方米三十元处以【罚款;
【(,三)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或者开【业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
(四》)未经消防许可擅自!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可查封现场
】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造成火灾事故—的,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一般火【灾,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二)重【。大火灾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三)特大—火灾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或【者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 (二)不按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监督的;
【 (三)对》应当:依,法许可?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故意拖延未【给予许可的》;
(四【。)发现?火灾隐患不按规定报!告的;?
(五)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取,。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
,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在七天内《作出:决定由?公安消防机构执【行
?第五十三条》 公安消防机构作出!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对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的罚款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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