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珠海市消防!。条,例 (200!5年:12月23》日珠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2《。0,06年4月》20日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公布 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第?四条 消防》。工作的发展应当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消】防基础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消防经费《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 , 第五条《 本:市公安机《关对:所辖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规!划、国?土,、建设、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做好各自职—责内:。的消防工作》   森林、机】场、港口(含渔【。业港口)及其港口】范围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消》。防责任人和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本市—电视、?。广播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无偿进!行消防宣《传   各单【位应当经常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对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工作应【当经:常督促指导 【第八条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对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制止、纠》正,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 ,。  (二)》会同规划等相关部】。门共同编制城镇【消防:规划;   (】。三)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或者销毁的消防监!督;: ,   (四)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   (五)依法】负责消防《。产品的日常监督;】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管《理或:者指导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训练;!   (七)【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进行火灾统计; !   (八)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  (九)》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公安消防机构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现场以及被】群众:投诉存?在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公?民住所进行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或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公安消?防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须表明执法身份;!。   (》二)对拒不履—行,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决定或者》重大火灾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并查封现场重】大火灾?隐患排除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  (三)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容器—和使用?中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依法!予以收缴、扣押【、查封并依法—予以处理;  】 (四)依法取得】有关证?据材料?对违法行为所涉及的!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对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可以《予以扣押;  】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消》。。防违法行《为应当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予以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 社会消防责任! :第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本单位?管,理,的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消防技术标!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确定本单位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三)?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   (四)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组织、专!职或者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   (】五)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八)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维护!火场秩序、调查火】灾原因?; : ,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上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 ,。第十:一条 城区街道办】事处在?管辖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 (一)《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   (二》。)协助?有关部门督促辖【区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   (三)制定】消防安?全公约督促居民自觉!遵守; 《   (四》)协助有《关部:门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 (五)《发生火灾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维:护火场秩序》、调查火灾原因【;   (—六)指?。。导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进行消》防宣传工作;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 第十二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销售》或者:使用、销毁》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发:生,的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防范措!施并定期演》练;   (三】)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单位在服》务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负责《管理、维修、保【。养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组织防火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七)】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   物业管—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管【理的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指》导,其建立消防安—。全协调?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服务—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发现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第十五【。。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应》当明确?其,共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也可以共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或!者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发:包、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和监理 【 第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实行自审负责【制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并负责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供!供货:证明和产品》。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第二十一条 消防】设施的检测、保养】和,维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消防设施的!检,测、保养《。和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作出的》检测:结果、维修》和,。保养质量负责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场【所等比较《集中的重点地—区,组织专?职消防队的建设【。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中型企业【和在当地公》安消防?队责任区以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中型企?业以及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镇(村—)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地区和单位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三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应当【加,强业务?。技能训?练保持器材》装备完好开展消防安!全和灭火作战—演练 第二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建设、配置》和维:护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与其它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同步发展 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工程的》选,址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应当按照《城市:。消,防规划的要》求同时建设消防队(!站,)和其他公》共消防?设施原有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二十六条! 国:土、供水、》供电、燃气、气象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无偿: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供可能影响》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的信息资料   !建设、供水、—电信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并!加强对?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原有《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损坏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增设、《维修或者更新 第!二十:七条 消防队—(站:),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已纳入城市消—防,规划的消防队(站)!建设用地应予以控制!和保护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下!。列行为   (】一)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和集?体住宿期间锁闭安全!出口:; ?  (二)》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或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设置影响疏散障!碍物;   【(三)?。擅自挪?用、拆?除、: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或者《改变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用《途,;   》(四:)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   !(五)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或者妨碍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正常》使用;   (】六)不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设:置应:急照明、消防—安全标志《或者不?按规定保养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七)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擅【离工作岗位;  ! (八)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作《业;:   (九)【擅,。自动用消防水源;】   (十)【在民用建筑内设【置工厂(场》)、车间、仓—库; 《 , (十一)在—工,业建:筑内设置公》众聚集场所、—。员,工集体宿舍; 【   (十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 下列场所】不,得设:置公共娱乐场—所   》(一)地下、—半地下建筑以及四】层及四层《。。以上地上建》筑,内;:。   《(二)文《物古建筑、博物馆】、档案馆或者图书】馆内;   【(三:)重要仓库或—。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毗邻; 《  :。 (四)居民住【宅楼内;   】(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不得设置—公共娱乐场》的,。其他场所   本!条例施行前》依法开设的公共【娱乐场所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特定要求  !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施工 第!三十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三十一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大【型会展、演出等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三十—二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许可《。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的,建设单位《不得施?。。工经许?可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公安消防—机,构重新?许可   上述】。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竣工:验收资料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三!条, 被确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落?。。实消:防,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对被确】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当地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 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实行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标准《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  ?。。 上述?企业:在使用安全费用【时应当按照本市公】安消防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要求保证企业】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和扑救企》业火灾所需的特种】。装备配置 》 ,第三:十五:条 下列人员应当】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并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专职、《义务消防队员—;   》(二)?消防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监,理、维修《人员消防控》制中心(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  (三)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装卸的管理人员】。;   (—五)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工作的《管理、作《业,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 《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工种的工作【人员;   【(七)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三十六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迅—速,报警不得谎报火【警制造混《乱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为报警无偿提供方!便 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应当按规定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救《。。援   公—安消防机构有权【调动:单位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和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电讯、医!疗救:护,等有关?单位:进行灭?火救援 《   火灾扑救【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各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参加灭火的!人员:应当服?从调动和指挥 第!。三十:。八,条 消防车(—。艇)、抢险救援车】辆在赶赴火场或抢险!救援现场时》其他交通工》具以及行人必须主】动避让不得穿插【、超越或《。者阻挠 第三十】九条 ?交,通管:理人员应当保—障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艇)、抢险【救援车辆迅速通【行必要时可以实行区!域临时性交通—管制:  ? 发生?交通事?故的:消防车(《艇,)、抢险救援车【辆,经交通管理人—员同意可以》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 第四十条 发生】。火灾:时公安机关》应当负责火场警【戒和维护《秩序公安消防—机构可以根据现场需!要封闭火灾现—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扰乱》火灾现场秩序—不得妨碍火灾—原因调查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进》入火灾现《场禁止擅自清—理或者变动》火灾事故现场— :。第四十一条 —公安消防队灭火救援!不得:向受灾单《位或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理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还可对有【关场所予以》查封: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六)、(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十)?、(十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者停止施工可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可并以一!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对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应当撤销原同意!。其使用或者开—业的消防许可文【件查:封现场并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相应吊销营业执照】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予以查?。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相应吊—销营业执照》并可按下《列标准处以罚款 !  (一《)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处以工程【概算:。额百分之一点五罚】款,; :   ?(二)公共》场所: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按每平方米三十元处!以罚款; —  (三)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或者?开,业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   (四)未经】消防许可擅自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可查封现场 !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造成火【灾事故的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一般火灾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二)重大火灾【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特大火灾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或者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  (二)》不按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监督的?;   (三【),对应当?依法许可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故意拖延—未给予许可的—; :。   (《四):发现:火灾隐患不按规定报!告的;? :  (?五)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取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 !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在七】天内作?出决定由《公安消防机》构执行 》第五:十三条 公》安消防机《构作出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对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的罚款《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