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市消防》条例
》
(200》5年12月23日】珠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2006年!4月:2,0,日,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公布 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第【四条 消防工—作的发展应当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消防】基础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 消防《经费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
:第五条 本市公安】机关:对所辖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规划【。、,国土、建《设、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做好各》自职责内的消防工作!
《森林、机场》、港口(含渔—业港口)及其港口】范围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消防责任人和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本市电视、》广播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无偿进行【消防宣传
】各单位应当经常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对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工作应】当经常督促指—导
?第八条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对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制!止、纠正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 (二)会同【规划等相关部门共同!。编制:城,镇消防规划;
】 (三)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或!者销毁的消防—监督;
(】四)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五)依法负责消防!产品:的日常?监督;
》。 ,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管理或者指导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训练!。;
》(七:)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进,。行火灾统计;
! (八)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九)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九条 公安消防!机构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现【场以及被群众投【。诉存在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公民住所—进行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或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公安消防【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须表明执法身份【;
》(二)对拒》不履行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决定或者重大火【灾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并查》封,现场重大火灾—隐患排除《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三)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容器和使》用中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依】法,予以收缴、》扣押、查封并依【法予以处理》;
(四)】依法取得有关—证据:材,料对违法《行,为所涉及的》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对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可以予?以,扣押;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消防!违法行为应当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予以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 社》。会消防责任
第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本单位管理的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 ,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消防技【术标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
, (二)确—定本单?位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 , (三)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四【),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组织、专【职或者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
(五!。)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八—)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维护火场《秩序、调《查火灾原因;—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上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一条 ?城区街道办事处在管!辖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
(一)—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二!。)协助有关部门【督促辖区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
(三)—制定消防安全公约】督促居?民自:觉遵守;
》
(四》)协助有关部门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五)发生》火,灾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维护火场!秩,序、调查火灾—原因;
《
, (六)指导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进行消】防宣传工《作;: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销售或者使用【、,销,毁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发!生的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
《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防范措?施,并定:期演练;
(!三)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单位?在服务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 (一)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负】责管理、《维修:。、保养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组织防火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七)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物业管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管理的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指导其建立消防!安,全协调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服《务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发现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
第十五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应当明确其》共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也可以共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或》者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发包、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和监理》
第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实行自审负》责,制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并负责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供供货证《明和产品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第二十一《条 消?防设施的检》测、保养和维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消防设?施的检测、保养和】。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作出的—。检测结?果、维?修和保养质量负责
!。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场,所等比较集中的【重点地区《组织专职消防队的建!设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中型企业和在当!地公:安消防队责任区以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中型企业以及】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镇(村)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地区和单位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三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应当】加强业务《技能训练保持器材装!备完好开展消防安全!和灭火作战》演练
?
第二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建设、配置和】维,护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与【。其它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同【步,发展
?。
,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工:程的:。选址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应当按照》城,市,消防规?划的要求《同时建设消防队(】站,)和其他公共消防】设施原有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二十六条 》国,土、供水、》供电、燃气、—气象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无偿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供可【能影响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的信?息资料
建】设、供水、电信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并加强对《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原有?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损坏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增设、维修或】。者更新
第二十】七条 消防队(站】)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已纳《。入城市?消,防规划的消防队(站!)建设用地应予以控!制和保护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下列行为!
(一—),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和集体住宿】期间锁闭安全出口】。;
(二)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或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设置影响疏散障碍】物;
?
?(三)?擅自挪用《、,拆除、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或者【改变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用途;
【
(《四)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
(【五)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或者妨?碍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正常使—用;
(六)!不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设置应急照明】、消防安全标志【或者不按规定保【养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 (七)《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擅离工作》岗位;
(八!)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作】业;:
《(九)擅《自动:用消防水源》;
》(十)?在民用建筑内设【。置,工厂(场)、车间】、仓库;
(!十一)在《工业建?。筑内设置公众—聚集场所、》员工集体宿舍;
】
(《十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 下【列场所不得设置【公共娱乐场》所
》(一)?。地下、半地下建【筑以:及四层及四层以【上地上建筑内;【。
(二)文物!古建筑、博物馆、档!案馆:或,者图书馆《内;
《 (三)重—要仓库或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毗?邻;:
(》四):居民住宅《楼内;
《
, (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不得】设置公共娱乐场的】其他场所
】本条:例施行前依法—。。开设的公共娱—乐场所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特定要求
—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施工》
第三十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
第三十一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大型会?展、演出等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三!十二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许可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的》建设单位不得施工经!许可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公!安消防机构重—。新许可
上述!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竣《工验收资料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三条 —。被确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落】。实消防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对!被确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当地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 :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实行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标准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
—
上述企业【在使用安全费用时应!当,按照本市公》安消:防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要求!保,证,企业: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和《扑救企业火灾所需】的特种装备配置
】
第三?十五条 《下列人员应当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并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专职》、义务?消防队员;》
(二)【消防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监理、维修【。人员消防控制中心】(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
】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装卸的《管理人员;
!(五)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工【作的管理、作业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工种的工】作,人员;?。
(七)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三十六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迅,速报:警不得谎报》火警制造混乱—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为,报警无偿提供—。方便
?
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应当按《。规定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救援
【 :公安消防机构有权】调动单位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和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电】讯、医疗救护等有关!单位进行灭火—救援
火灾扑!救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各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参加【灭火的人员应当【服从调动和指挥
】
第三十八条 【消防车?(艇)?、抢险救援车辆【在赶赴?火场或抢险救援现】场时其他交通工具】以及行人必须主动】避让不得穿插、【超,越,或者阻挠
第三十!九条 交通管理人】员,应当保?障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艇—)、:抢险救援车辆迅速】通行必要时可—以实行区域》临时性交通管—制
发生交】通事故的消》防车:(艇)、抢险—救援车辆经交通管】理,人员同意《可以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第四十【条 发生火灾—时公安机关应当负责!火场警戒和维护秩序!公安消防机构可以根!。据现场需要封—闭,火灾现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扰乱火灾现场!秩序不得妨碍火【灾原因调查
【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进入火《。灾现场禁《。止,擅自清理或者变【动火灾事故现—场
第四十一条 !公安消防队灭火【救援不得向受—灾,单位或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还可对有关】场所予以查封—。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六)、》(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十?)、(十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者停:止施工?可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可并【以一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对《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应?当撤:销原:同意:其使用或者开业的】消防许可文》件查封现场》并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相应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予以:查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相应?吊销营业执照并【可按下列标准—处以:罚款
》 (一)《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处以工程概算【额百分之一》点五罚款《;
? (二)公共场所!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按每平方【米三十元处以罚【款;
(三】),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或者《开业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
: (四)未经消【。防许可擅自》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可!。查封现场《。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造成火灾事故的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一般火灾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重大火灾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特大火—灾,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一条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或,者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二—)不按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监督的】;
:
(三》。)对应?当依法许可》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故—意拖延未给予许可】的;
(四)!。发现火灾隐患不按规!定报告的;
】 (五)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取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在七天内》作出决定由》公安消防机构—执行
第五—十三条 公安消防机!构作:出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对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的罚】款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