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2006年9【。月,29日珠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2007》年1月10日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公【布 :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生活:、生产及其他供【水保证安全供水、】用水:。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供】水,。是指:。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设施向用户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供水企业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利用公共》供水设施从事公共供!水生产经营承—担供水的法人
!政府:对供水实行特许【经营
第《四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是供水、《用,水、:节水的行政主管【部门:对供:水、用水《、节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监督
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本市供水、用水、节!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供水?。、用水应当以—统一:规划、发展供水【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为原》则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提—供优质服务》。并保障城市》发,展,的用水需求》节约:用水遵循计划—用水:、综合?利用、讲究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供水》设,施建设的投入使公共!供水设施建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保障优《质供水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广泛》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用水的意识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计划定期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活动
】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二,章, ,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八条 】供水设施建》设,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及?用户供水设施—建设公共供水—设施是指水库—、水:厂,及其取水《设施、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用户供水设施是【指与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九条 公【共供水设施由—。政府或者供水企【业组:织投:资建设
用户供!水,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建设最低】服务水压不能满足】正常用?水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投资》建设二次供水加【压设施
二次供!水,是指通过水箱、【水池、加《压设备等二次设【施向:用户供?水的行?为
第十条 —公共供水设施—。的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编制
供水【设施的设计方案【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水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应】当征求供水》企业的意见》
供《水设施竣工后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供水企业验收并按规!定报: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供水;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水!库等重要水源设施】的建设?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 :供水设施建》设使用的供水—管道:、材料、《设备和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第十二条 】供水设施管理—责任划分
(】一)结算水表以前】的供水设施(含结】算水:表及住宅小区居【民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和】管理;
《 , (:二)结算水》表以后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维护和管理
第】十三条 除供水企业!因更新改《。造而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
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应当经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市规!划部门批《。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供水企业—对,供水设施进行抢【修造成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涉及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向城建档案馆—。或者: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工程】建设影响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经!。。供水企业同意后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十五条 用户不】得擅自自建》供水设施不》得擅自将自》建的: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十六条 水【表,。应,当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经授权的机构检!定对擅自安装未经检!定合格?水表的供水设施【供水:。企业不予办理用水】手,续
:第十:七条 用户有保护】。水表的义务禁止下】列行为
《 :(一)私自拆—动、改移水表;【
(二)在【水,表附近堆放障碍物】影,响抄表、《换表工?作;
(—三)拒绝、阻碍供】水企业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拆》换水:表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国家规定【实行水表定期—更换制?度,保证:水表的正常运作
! 水表自然损坏【由供:水企业负责拆—换有关费用由—供水企?业负责供水企—业应:定期将?水表更换情况—汇总: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用户与—。供水企?业因水?表准确度发生纠纷可!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定检》定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用户承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供水—企业按水表快—慢比例追《收,或者退还水费—但只以发生争议【前,最近:一个抄表周期为限
! 对水表》。准确度检《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检:。定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定
第二十条】 消防供水设—施包括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单位专—用消防供《水设施和住宅小区】公用消防供水设【施
第?。二十一?条, ,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由市政—府负责建设供水企】业负责维护》和管理;单》位专:用消防供水》设施由?。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住宅小区《公用消?防供水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维护和管理—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消防供水设》施,实行专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使用消防供】水因特殊情况确需】通,过消防供水设施用】水的应?当征得供水企业的】同意并由供》水企业通报》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三条 ?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维:护,、,火,警用水、《消防演习用水等相】关费用?。由市财政列》支
第三《章 供水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供水水压、水量、水!质等供?水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将水质、水【压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供水企?业应:当,。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保证城》市建成区公共供水主!管网压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服务水压
【。。第二十六条》。 供水?企业应当保障不间】。断供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供水
(【一):工程:施工;
—(二:)设施维修;—
(三)其他确!。需暂停供水》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需要【暂停供水《。的应当将原因、时间!及恢复供水》。。的时间通《过公共?。传播媒体或者—其他:方式在停水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向用【户发出通《知
如遇重【大,停水事故应当及时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供水抢修
第【二十:八条 对不间—断用水或《者,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应】当自行采取技术措施!保,证水质、水压和不间!断供水?
第二十九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每年应当不少—。于两次并建立档案备!查居民二次生活【。用水: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清洗、《消毒并建立档案【备查其他用户的二次!。供,。水设:施可以?委托供水企业进【行清洗、消毒并建】立档案备查
【 二次供水加压产生!的电:费由受益《用户:按用水量《分摊
第三》十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当定期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两次!清洗不合格的清洗】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一条 用户》二次用水《水质受污《染时应当及时向供水!企业:报,告供水企业应当【立即停止向用户供水!并及时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水质受污!染的居民二次生活用!。水供水设施》应当由供水企—业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其《他用:户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由管理单—位、产?权人或者受》委托的供水企业【及时进行清洗、消毒!经市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恢复《供水
第四》章 用水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用户应》当按计量结果、水】价标准?和定额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第?三十三条 用户用】水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共用?水表时供水》企业应当按照—不同性质用水—量确定比《例收费
第三—十四条? 用:户需要改《变用水性质》、更改户名或—者终:止用水的应当—及时:到,供水企业办理手续】
第三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转供公共》供水
?第,三十六条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按户计量
》 阶梯式》计量:水价以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综合:。价格为?基础分为三级—级差:在,。国家、省规》定的有关范》围内确定
— 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量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和全市水资】源以及用水》状况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三十!七,。条 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水价调整应当举行!听证会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听《证会意见确定—。方案:后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抄表到】户新建住宅的供【水应当分户设表计】量达:不到抄表到户要【求的:不得:供水已?建成住宅小区和有】住宅功能的楼宇因】供,水,设施原因《达不:到抄表到户的必须进!行供水?设施改造改》造费:用计入?。供水:成本
第三》。十九:条 因水表发生【故障或者因用户原】因导致无法》抄表时供水企业【可与用户协商选择】下,列,办法:之一:计收水费《
, (一《),上期用水量;
】 (:二)按最近》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
(三【)按去?年同:期,用水量
第四十【条 用?户对:用水缴费《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水费缴纳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异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供水企业应在接!到异议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用【户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异议成立
】 用户对供水企业!。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水费【缴纳通知缴纳水费并!在接到答复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供:水企业及用户—对于供水企》业向用户《多收取的水费应当】在一个月内返还【给用户
第》五章 ?节约用?水管理
第四十【一,条 发生干》旱、成潮《。等突发事《件时:。为保证居民生—活优先供水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临时性供水】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
第四十二】条 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冲厕、道路保洁、!洗车:。、,景观、设备冷却水】。等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从【事再生水经营—的单位?应当定期化》。验,再生水水质保—。证水:质达到?国家:相关使用标》准,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和检查
再【。生水是?指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生活、市政、环境!等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
第四十》三条: 单位用水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用《。水管理?方式
?第四十四《条 用水单位行【业,。定额执行国家或者】省,的标准?国家和省尚未—制定用水定额—的行业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五条《 用水定额在水【。量平衡测《试确定?的,。合理用水水》平基础上编制同【时,用水定?。额标准应当根—据用水需《求的:变化、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情况及时修订—
第:四,十六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水量平衡测试的】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 单位用】水大户应当在每【年的第三季度—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行:业定额在《每年:的第四?季度核定单》位用:水大:。户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并,公布:下一年度单位用水大!户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单位用水!大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实行!分级累进加价—制,度
《超出计?划百分之五十—(含)以《下的部分《按标准水价的一【点五倍征收》;超出?计划百分之五十【以上部分按标—。准水价的两倍—。征收征收的超计【划用水?加收部?分(税后)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并—。上缴财?。政实行专户管理用】于节水工《作的开展
第—四十九条《 单位?用水大户《首次年度《用水计划的核定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十条 单位用水大户!需在年度内调整用水!计划的应当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五十一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掌!握单位用《水大户执行计划用】水的情况对因设备陈!。旧、管网老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超!计划:。用水的应当下—达书面通知给予其】。。。合理:。的整改?期限并指导其—进行整改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加价水费
—第五十二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鼓励单位】用户和居《民生活用户采用或者!使用名录所列—。。。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的技术落》。后、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五十三条! 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加强?对供:水、用水设备、设施!、器具的《管理、维《修和保养降低漏失率!供水设施的》。漏失率应《达,到或者低于国—家标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供水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擅自停止供—水的;
(【。三)停水未履行【通知义务的;
【 (四)未能按照!规定及时抢修供水】。设,施故障的;
(!。五)未能按照规定时!限恢复供水的;
! ,(六)未《。能,按照规定《定期检测水质的;
! ,。 (七?)其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用户》。应在供用水合同约定!的缴费日期内足【额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水!费,的应按缴纳水费【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连—续,六十:。日不缴纳水费—的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供水企业可以【停,止供水?被停止供《水的用户《按规定缴足》水费和违约金后供】水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水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发—生干旱、咸潮等【突发事件时不—执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临:时,性供水措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通知《供水企业停止供水】
第五十七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未经供水企业同!意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通知供水企】业停止?供水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动【、启闭?、拆除、加装、【迁装、改装、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损坏消防供!水,设施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违法使用消防【用,水,的,依据:珠海市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法行为】人还应向供水企【业补交?水费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者转【供公共?供水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通:知供水?。企业停止供水违法】行为人?。还应向供水》企,业补偿水费差价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三条?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供水、用水和节水!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