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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2006年!9月29日》珠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20—。07年?1月10日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公布 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生活?、生产及其他供【水保证?安全:供水、用水》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供水!是指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设施!向,用户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供水企业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利用公》共供:水设施从事》公共供水《生产经?营承担供水》。的法人?   ?政府对供《。水实行特许》经营: 第:四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是供水、用水、【节水的行政主管部】门对供水、用水、】节,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监督 !  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本市供《水、用?水、节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供!。水、:。用,水应当以统一规划、!发展供水《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为原则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提供优【质服务并保障城市发!展,的用水需求节约用】水遵循计划用水、综!合利用、讲究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供水设施建》设的投入使》公共供水设施建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保障?。优质:供水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广泛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用《水的意识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计划定—期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活动 !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二?。章 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八?条 供水设施建【设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及用户供水设施!建设公共供》水设施是指水—库、水厂及其取【水设施、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用户【供水设施《是,指与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九条 公共供水设】施由政府或者供水】。企业组?织投资建设》  : 用户供水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建设》最低服务水》压不能满足》正,常用水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投资建设】二,次供水?加压设施《   二次供—水是指通过水箱【。、水:池,、,加压设备等二次设施!向用户供水的—行为 第十条 【公共供水设施的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编制   【供,水设施的《设计方案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水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应当征求供】水企业的《意见   供—。水设:施竣:工后: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供水企业验】收并:按规定报《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供水;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水库等》重要水?源设施的建》设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 供【水设:施建设使用》的供水管道》。、,材料、设备和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第十二—条 供水设》施管理?责任划分   【(一)结算水表以】前的供水《。设施(含结算—水,表及:住宅:小区:。居民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和管理《;   (二)结】算,水表以后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维护和管理 第十】三条 除供》水企业因更新改造而!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 ,  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应当经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市规划部门批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供水企】业对:。供,水设施进《行,抢修造成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涉及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向城建档—案馆或者《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工程【建设影响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经供水企!。业同意后《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十五条 用户不!得擅自自建供水设】施不得擅自》将自建的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十六条 水表应当!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经授权】的机构检定对擅【自安:装未经检定合格水】表,的供:水设施供《水,企业不?予办理用水手续【 第十七条 用【户,有保护水表的—义务禁止下列行为】 ,  (一)私自拆动!、改移水表;  】 (二)在水表【附,近,堆放障碍物影响抄表!、换:表工作;   (三!)拒绝、《阻碍供?水企业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拆换水表《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国家规定—。。实行水表定期更换制!度保:证,水表的?正常运作  — 水表自然》损坏:由供水企业》负,。责拆换?。有,关费用由《供水企?业负责供《水企业应定期—将水表更换情况【汇总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用户与供水企【业因水表《准确:。度发:生纠纷可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定!检定: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用户承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供水企业《按水表快慢》比例追收或者—退还水费但只—以发生争议前最近】一个抄表《。周期为限   对】。水表准确度检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检定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定 《第二:十条 消《防供水设施包括【。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单位专用消防—供水设施和住宅小】区公用消防供水设施! 第二十一条 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由市政府负责—建设供水企业—负责:维护和?。管理;单《位专用消防供水设施!由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住?宅小区?公用消防《。供水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维》护和管理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消防供水设施实行】专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使用?消防供水因特殊【情况确需通》过,消防供?水设施用水》的应当征得》供水企业的同意并由!供水企业通》报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三条 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维护、火【警,用水、消防演习【用水等?相关费用由市财【政列支? 第三章 供水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供水水压、水量】、水质等《供水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将水质!、水压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供水?企业应当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保证城!市建成区公》共供水主管网压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服务水》。压 第二十六条 】供水企业应当—保,障不间断供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供水 》 , (:一)工程施工—;   (二)【设施维修;   (!三)其他确》需暂停供水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需要暂停【供水的应当将原【。因,、时间及《恢复供水的》时间通过《公,共,传播媒体或》者,其他方式在停水【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向,用户:发出通知   如】遇重大停水事—故,应当:及时: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供水抢【修, 第二十八》条 对不《间断用水或者—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应当自行采取】技术措施保证水质、!水,压,和不间断供》水, 第二十九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每—年应当不少》于两次并建立档案】备查居民二次—生活用水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清洗!、消毒并建立—档案备查其他用户的!二次:供水设施可以委托供!水企业进行清洗、消!。毒并建立档》。。案备查?   二《次供水加压》产生:的,电费由受益用户【按用水量《分,摊 第?三十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当】定期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两!次,清洗不合格的—清洗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一条 用户》。二次用?水水质受污染时应当!及,时向供水企业—报,告供水企业》应当立即停止向【用户供水并及时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水质受污染的!居民二次生活用水】供水设施应当由【供水企业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其《他用户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由管理单位、产权】人或者受委》托的供水企业及【时进行清《洗,、消:毒经市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恢复供—水 第四章 用水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用户应当按计量结!果、水价标准和定额!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第三《十三条 《。用户用水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共用水表时—供水企业应当按照】不同性质用水量确】定比例?收费 第三十—四,条 用户需要改变用!水性质、更改户名或!者终止用水的应当及!时,到供水?企业办理手续— 第三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转供公共供!水 第三十六条【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按户计量   【阶梯式计量水价以】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综—合价格为《基础分为三级级【差在国?家、省规定的有关】。范围:内确定   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量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和全市《水资源以及用水【状况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三十七条 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水价《调整应当举行—听,证会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听证会意!见确定方案后—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抄表?到户新建《住宅:的供水应当分户【设表计量《达不到抄表》到户要求的》。不得供水《已建成?住宅小区和有住宅功!能的:楼,宇因供?水,设施原因达不到抄表!到户的?必,须进行供《水设施改造改造费用!计入供?水成本 第三十九】。。条 :。因,水表发生故》障,或者因用户》。原因:。导致无法抄》表,时供:水企业可与用户【协商选择《下列办法之》一计收水费  【 (一)上》期用水量;  【 (二?),按最近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   !(三)按去年—同期用水量》 第四十条》 用户对用水缴费】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水费?缴,纳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异,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供水企业应在接到!异议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用户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异议—成立:   用户对供水企!业,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水费》缴纳通知缴纳水【费并在?接到答复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供水企业及用户【对于供水企》业向用户多收取的】水,费应:当在一个月内—返还给用户 第五】章 节?约用水管理 第四十!一,条 发生干旱、【。成潮等?突发事件时为—保证居民生活—优先供水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临】时性供水《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 第四十二条— 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冲?。厕、道路保洁、洗车!、景观、设备冷却】水等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从】事再生水经营的单】位应当定期》化,验再生水水质—保,证水质达《到国家相《关使用标准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和检查? ,  再生《水是指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生活、市政【、环境等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 第四十三条 单】位,用水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用水管理方式【 第:四十四条 用水单位!行业定?额执行国家或—者省的标准国家和】省,尚未制定用水定额】的行业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五条 用水—定额在水量》平衡测试确定—的合理用水水平【基础上编制同时用】水定额标准应当根据!用水需求的变—化、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情况及时修订 第!四十六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水量平【衡测试的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 单位用水【大户应?当,在每年的第三季度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行业定额在!每年的第四季—度核定单位用水大】户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并【公布下?一年度单位用水大户!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单【位用水大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实行:分级累?进加:价制度   —超出计划百分之五】。十(含)以下的【。部分按标《准水价的一点五倍征!收,。;超出计划百分之】五十以上部分按【。标准水价《的,两倍征收《征收的?超计划用《水加收?部分(税后》)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并上!缴财:。政实行专户》管理用?于节水工作》的开展 第四—十九条? ,单位用水大户首次年!度用水计划》的核定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十条》 单位用水》大户需在《年度内?调整用水计》划的应当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五十一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掌握【。单位用?水大户执《行计划用水的情况】对因设备《陈旧、管《网老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超计划用—水的应当下达书面通!。知给予?其,。合理的整《改期限?并指导其进行整改】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加价水》费 :第五十二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鼓励单位用户和居】。民生活用户采用【或者使?用名录所列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的技?术落后、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五十三条《 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加【强对供水、》。用水设备、设施【、器具的管理—、维修和《。保养降低漏》失率:供水设施的漏—失率应达到或者低于!国,。家标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供水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擅自停止》供水的;   (】三,。)停水未《履行通知义务—的;   (—四,)未能按照规—。定及:时抢修供水》设施故障《的;   (五【)未:能按照规定》。时限恢复供水的;】   (六)—未能按照规定定期】检测水?质的;   —(,。七)其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用户应!在供用水合同约定】的缴费日《。期内足额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水费的应按缴纳水】费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连续六十日!。不缴纳水费的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供水企业可以【停止供水被停止供水!的用户按规定—缴,。足水费和违》约金后供水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水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发生干—。旱、咸潮等》突发:事件时不执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临时性】供水措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通知?供水企业停止—供水 ?第,五十七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未:经供水企业同意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通知供水企业!停止供水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动、【启,。闭、拆除、加—装、迁装、改装、】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损坏消》防供水设《施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违:法使:用消防用水的依据】珠,海,市,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法行为人》还应向供《水企业补交水费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者转供公》共供水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通知供水企!业停止供水违—。法行:为人还应《向供水企《业补偿水费差价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三条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供水、用水【和节:水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