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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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9日:珠,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20》07年1月10【日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公布 !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生活!、,生产:及其他供水保证安全!。供水、用水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供水是指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设施向?用,户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供水企业!。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利用公共供水设施从!事公共供水生—产经:营承担供《。水的法人
【政,府对供?水实:行特许经营
—第四: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是供水、【用水、节水的—行政:主,管部门对供水、用】水、节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监督!
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本市供—水、用水、节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供水、用水应!当以统一规划、发】展供水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为》原则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提供】优质服务并保—障城市发展的—。用水:需求节约《用水遵?。循计划用《水、综合利用、讲究!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供【水,设施建?设的投入使公共供水!设施建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保障!优质供水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广泛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用?水的意识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计划?定期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活动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二章《 ,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八条 供水设【施建设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及用户供水设!施建设公共》供水设施是指水【库、水厂及其—取水设施、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用户供水设施】是指与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九条】 公共供水设施【由政府或者供水企】。业组织投资建设【
用《户供水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建设!最低服务水压不能满!足正:常用:。水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投?资,建设二次供》水加压设施
【 二次?供水是指通过—水箱、?水池、加《压设备等二次设施向!用,户供:水的行为
第十条】 公共供水设施【的,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编制
—供水设施的设—计方案?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水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应当征求供水—企业的意见
— :供水设施竣工—后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供水企业验收!并按规定《报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供水?;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水库《等重要水源设—施,的建设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 供水《设施建设使用的【供水管道、材料、设!备和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第十二条 !供水设施管理责【任划分
》 ,(一)结算水—表以前的供水设【施(含结算水—表及住宅小》区居民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和管理;
】 (二)结算水表!以后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维护?和管理
第十—三条 除供水—企业因更新改—造而: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
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应当经?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市规划部《门批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供水企业对供—水设施进行抢修造成!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涉及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向城建档《。案馆或者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工程建设影—响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经供?。水企业同意后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十五条 用户不】得擅自自建供水设】施不得擅自》将自建的《。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十六》。条 :水表应当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经授权的机构检】定,。对擅自安装未经检定!合格:水,。表的供水设施供【水,企业不予办理用水】手续
第十七—条 用户有》保护水表的义务禁止!下列行为
— (一)《私自拆动、》。改移水表《;
? (二)在水—表附近堆放》障碍:物影响抄表、换表工!作;
(三【)拒:绝、阻碍供水企业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拆》。换水表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国家规—定实行水《表定:期更换制度保证水表!。的正常?。运,。作
水表—自然损坏由供水【企业负责拆换有关】费用由供水》企业负?责供水企业应定期将!水表更换情况汇总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用户—与供水企业因水表准!确度:发,生纠纷可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定:检定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用:。户,承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供水企》。。业按水?表快慢比《例追收或《者退还水费》但只:以发生争议前最近一!个抄表周期为限【
对水表—准确度检《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检定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定
?第,二十条 消防供水】设施包括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单位专—用消防供水设施和住!宅小区公用消防【供水设施
第—二十一条《 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由市政》府负责建设供水【企业负责维护—。和管理;单位专用消!防供水?设施由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住—宅,小区公用消防供水】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维护和管理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消防—。供水设施实行专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使用消防供—水因特殊情况确需】。通过消防供水—设施用水的应—当征得供《水,。企业的同意》并由供水《企业通报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三条 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维护《、火警用《水,、消:防,。演习用水等》相关费用由》市财:。政列支
《第三章? 供水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供水水《。。压、水?量、水质等》供水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将水质、!水压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供水企《。业应当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保证城市建》成区:公共供水主》管网压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服务水压
第二十!。六条: 供水企业应当保】障不间断供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供水
!(一)工程施工;】
: (二)设施维修】;
(三)其】他确需暂停供—水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需要暂停》供水的应当将—原因、时间及恢复】供水的时间》通过公共传》播,媒体或者《其他方式在》。停水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向用户?发出:通知
如遇重大!停水事?故应:当及时?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供水:抢修
第二十—八条 对不》间断用水或者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应当自行!采取技术《措施保证水质、水压!和不间断供水
【第二十?九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每!年应当不少》于两次并建立—。。档案备查居民二次】生活:用水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清洗、》消毒并建立档案【备,查其他用《户的二次《供水设施可》以委托?供水企业进行—清洗:。、消毒并建立档【案备:查
二》次供水?。加压产生的电费由】受益用户按用水【量,分摊
第三十—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当定期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两次《清,洗不合格的清—洗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一:条, 用户二次用水水】质受污染时应当及】时向供水企业报【告供水企业应当【立即停?。止向:用户供水《并及时?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 水质《受,污染的居民二—次,生活用?水供水设施应—当由供水企业—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其他用户《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由管理】单,位,、产权?人或者受委托的供】水企业及《时进:行,清,。洗、消毒经市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恢复供》水,。
第四?章 用水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用户应当按计量】结果、?水价标准和定额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第!三十:三条 用户用—水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共用水?表时供水企业应【当按:照不:同,性质用?水量确定比例收费
!第三十四条 用户需!要改变用水》性,质、更改户名或者终!止用水的《应,当及时?到供:水企业?办理手续
第—三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转供公共供水
第!三十六条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按户计【量
: 阶?梯式计量水》价以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综合价格为基—。础分为?三级级差在国家、省!规定的有关范—围内确?定
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量》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和【全市水资源以及用】。水状况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三十七条【 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水价调整》应当举行《听证会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听证会意见!。确定方案后》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抄表到?户新建住宅》的供水应当分户【设,表计量达《不到抄表《到户要求的》不得供水已建—成住宅小区和—有住宅功能的—楼宇因供水设施【原,因达不到抄表到户的!必须进?行供水设施》改造改造费用—计入供水成本
第三!十九条 因水—。表发生故障或—者因用户原》因导致无法抄表时】供水企业可》与用户协商选择【下列办法之》一计收水《费
《(一)上期用—水量;
(二)!按,最近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
(三)按去年!同期用水量
第【四十条 用户—对用水缴《费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水费缴纳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异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供】。水,企业应在接到异议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用户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异—议成立
—用户:对,供水企业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水费》。。缴纳通知缴纳水费并!在接到答复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供水企业及用—户对于供水企—业向用户《多收取的《水费应当在一个【月内返还给用—户
第五章 节约用!水管理
第》四十一条 发生干旱!、成潮等《突发事件时为保证】居民生活优先供水】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临时性供!水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
】第四十二条 —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冲【厕,、道路保洁、洗车、!景观、设备冷却【水等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 从事《再生水经营的单位应!当定期化验再生水水!质保:证水质达到国家相】关使用标准》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和检查】
再生水是指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生活、市政【、环境?等,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
第》四十三条 单位用水!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用水管理方式!
第四十四》条 用水《单位行业定额执【行国家或者省的标】准国家和省尚未制】定用水?。定额的行业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五条 《用水定额在水—量平衡测试确定【的合理用《水水平基础上—编制同时用水—定额标准应当—根据用?水需求的《变,化、: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情况?及时修订《
第四十六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水量平!衡测试的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 单《位用水大《户应当在每年的第三!季,度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行业定—额在每年的》第,四季:。度核定?单位用水大户—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并公】布下一年度单位用】水大户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单位【用,水大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实行【。分级:累进加价制》度
超出—计划百分之五—十(含)以下的部】分按标?准水价的一点—。五,倍征:收;超出计》划百分之五》十以上部分按—标准水价的两倍征】收征收的超计划用水!加收部分《(税后)《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并上缴财政实行专户!管理用于《。节水工作的开展
】第四十九条 单位】用,。水大户首次年度用】水计划?。的核定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十条 单位用!水大户需《在年度内调整用【水计:划的应当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五十一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掌握《单位用水大户执行计!划用:水的情况对》因设备陈旧》、管网老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超计划用水的应【当下达书面通知给】予其合理的》整改期限并指导【其进行整改》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加价?水,费
:第五十二《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鼓励】单位用户和居民生】活用户采用或者使】。用名录所《列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
—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的技术《。落后、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五十《三条 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加强—对供水、用水设备】、设施、器具的【。管理、维修》和保:养降低?漏失率?供水设施的漏—失,率应达到或者低于国!家标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供水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 (?二)擅自停》止供水?的;
(—。三)停水未》履,。行通知义务的;
】 (四)未—能按照规定及时抢】修供水?。设施故障的》;,。
(五)—未能:按照规定《时限恢复供水的;
!。 (?六):未能按照规定定期】检测水质的;
【 (七)其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用户应在供用水!合同:约,定的缴费日期—内足:额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水费的应按【缴纳水费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连续:六十日不《。缴纳水费的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供水企—业可以停止供—水被:停止供水《的用户按规定缴足水!费和违约《金后供水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水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发生】干旱:、咸潮等突发—事件时不《执,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临,时性供水《措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通知供【水企:业,停止:供水:
第五?十七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未经供》。水,企业同意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通知供水【企业:停止供水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动、启闭、拆】除、加装、迁装、改!装、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损坏消防供水设!施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违法使】用消:防用水的依据珠海】市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法行为人—还应向供水企业补】交水费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者转供?公共:供水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通知供水企—业停止供水》违,法行为人还应向【。。供水企业《补偿水?费,差价: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三条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供水、用水和—节水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