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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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9日珠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2007年1—月10日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公布: 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生活—、生:产及其?他供水保证安全供水!、用水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供水:。是指: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设施向》用户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供水【企业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利用公共供水设施从!事公共供水生产经】营承担供水的法人
! 政府对供水实】行特许经营
第【四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是供水、用水!、节水的行政主【管部门对供》水、用水、节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监】督
? 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本:市供水、用水、【节,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供】水、用?水应当以《。统,一规划、发展供水】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为原则【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提】供优质服务并—保障城市发》展的用水需求—节约用水遵循计【划用水、《综合利用、讲究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供水设施建设的投】。入使公?共供水设施建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保障优质—供水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广泛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用水》的意识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计划定!期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活动
《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二章 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八,条 供水设》施建设?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及】用户:供水设施建设公【共供水设施》是指水库、水厂及】其取水设《施、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用户供水!设施:是指与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九条 公共供!水设施由政府或者供!水企业组织投—。资建设
—用户:供,水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建设最《低服务水《。压,不能:满足正常用》水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投资建设【二,次供水加压》设施
二—次供水是指通过【水箱、水池、—。加压设备等二次设施!向用户供《水的行?为
第十条》 公共供水设施【的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编制《
?供水设施的》设计方案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水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应】当征求供水企业【的意见
《 供水设》施竣工后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供水企业》验收并按规定报【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供水:;,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水库等重》要水源设施的建【设,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 供水设!施建设使用的供水管!道、材料《、设备?和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第十?二条: 供:水设:施管理责任划分
! (一)结算水【表以前的供水—设施(含结算—。水表及住宅小—区,居民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和】管理;
(二】)结:算水表以《。后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维护和管理!
第十?三条: 除供?。水企业因更》新改造而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
】 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应】当,经,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市,。规划部门批》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供水企》业对供水设》施进行抢修造—成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涉及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向城?建档案馆或者—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工?程建设影响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经供】水企业同意后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十五条? 用户不得擅—自自建供水设施不得!擅自将自建的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十六条 水表!应当: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经《授权的机《构检定对擅自安装】。未经检?定合格水表的—供水设施供水企【。业不予办理用—水手续?
第十七条 用户】有,保护水表的义—务禁止下列行—为
? (一?)私自拆动、改【移水表;
(二!),在水表附近》堆放障?碍物影?。响抄表、换表—工作;?
(三)拒绝、!阻碍供?水企业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拆换水表》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国家规【定实行水《表,定,期更换制度》保证水表的正常【运作:
水表自然损】坏由供水企》业负责拆换有关【费用:由供水企《业负责供《水企业应《定期:将,水,表更换情况汇—总,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用户—与供水?企业:因水表准确度发【。生纠纷可《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定检定】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用户承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供》水,企业按水表快慢比】例追收或者退还【水费:但只以发生争议前】最近一?。个,抄表周期为限
!对水表准确度—检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检】定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定
第二十条【 消防供水设施包】括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单位专用消防—供水设施和住宅小区!公用消防供水设施
!第,二十一条 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由市政府负责建设供!水企业负责维护【和管理;单位专用消!防供水设施由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住宅小区公用消!防供水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维护和管理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消?防供水设施实行专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使用消【防供:水因特殊情况确需】通过:消防供水设施用水的!应当征得供》水企业的同意并由】供水企业通报—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三条 】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维护、!火警用水《、,消防演习用水—等相关?。。费用由市《财政:列支
?第三章 《供水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供水【水,压、水?量、:水质等供水》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将水质、水!压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供水?企业应当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保证城《市建成区公共供水主!管网压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服务》。水压:
第二十《六条: 供水企业应当【保障:不间断?供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供水
(一【)工程施《工;
? (二《)设施维修;
】 (三)其他确需】。暂停供水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需要暂?停供水的应当将原】因、时间及恢复【供水的时《间通:过公共传播媒体或】者其他方式在停水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向用户—。发出通知
如遇!重大停水事故应当及!时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供水》抢修
第二十—八条: 对不间断》用水或者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应当自【行采取?技术措施保证—水质:、水压和不间—断供水?
第二十九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每年?应当不少《。。于两次并建立档案备!查居民二《。次生活?用水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清洗】、消毒并《建立档案备查—其他用户的二—次供水设《施可以?委,托供:水,企业进行清洗、消毒!并建立档案备—查
二》次供水加《压产生的《电费由受益》用户:按用水量分摊
第】三十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当:定期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两次清洗不合格】。的清洗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一条 《。用户:。二次用水水质—受污:染时应当及时向供水!企业报告供》水,企业应当立》即停止向用户供水】并及时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 水质受》污染的居民二—次生活用水》供水:设施应当由供水【企业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其他用户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由管理单位、!产权人或《。者受委托《的,供水企?业及时?。进行清洗、消毒经市!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恢复供水
》第四章 用水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用户应当按计【。量结果、水价标准】和定额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第三十?三条 用户》用,水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共用水】表时供水企业应当按!照不同性《质用水量确定—。比例收费
第—三十:四条 用《户需要改《变用水性质、—更改户?名或者终《止用水的《应当及时到供水【。企,业办:理手续?
第三?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转供公共供】水
第三十》六,条,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按户—计,量
阶梯式计】量,。水价以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综—合价格?为基础分为》三级级?。差在国家《、省:规定的?有关范围内确定【
, 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量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和《全市水资源以及用】水状:况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三十七【条 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水价调—。整,应当举行听》证,会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听证会意见确定【。方案后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抄表到户新建住宅!的,供水应当分户—设表计量达》不到抄表到》户要:求的不?得供水已《建成住?宅小区和有》住宅功?。能的楼?宇因供水设施原因达!不,到抄表?到户的必须进—行供:水设施改造改造【费用计入《供水成本《。
第三十九条 因】水表发生故》障或者?因,用户原因导致无法】抄表时供水企业【可与用户协商选择下!。。。列办法?之一计收水费
】 (一?)上期用水量;
】 (二)按—最,近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
《 :(三)按去》年同期用水量
【第四十条 用户对用!水缴费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水费【。缴纳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异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供水企业应—在接到异议》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用户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异议:成立
》用户对?供水企业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水—费缴:纳通知缴纳水—费并在接《到答复?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供水企业!及用户对于供—水企业?向用户多《收取的水费》应当在一个月—内返还给用户
第】五章 节《约用水管理
第四十!一条 发生干—。旱、成潮《等突发事《件时为保《证居民生活优先供水!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临时性供水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
第四【十二条 《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冲厕》、道路?保洁、?洗车、景观、—设备:冷却水?等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 ,从事:再生水经营的单【。位应当定期化—验再生水水质保证水!质达到?国家相关使用—标准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和检查—
再生》。水是:指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生活】、,市政:、环境等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
,第四:十,三,条 单位用水—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用?水,管,理方式
第四十四】条 用水《单位行业定额执行】国家或者省的标准国!家和省尚未制—定用水定额的行业】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五【条 用水定额在水】。。量平衡测试确定【的合理?用水水平基》础,上编制同时》用水定?额,标准应当根据用水】需求的变化》、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情况及时【修订
第《四十六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水量平【衡测试的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 【单,位,用水大?户,应当在每年的第【三季度?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行?业定:额在每年的第四季度!核定单位用水大【户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并公布下一年!。度单位用水大户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单位用水大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实行分级累【进加价制度
【。 超:出计:划百分之五》十(含)以下的部】分按标?准水价的一点—五,倍征:收;超出计划百分之!五十以上部分按【。标准水价《的两倍征《收征收的超计划【用水:加收:部分(税后》)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并上缴财《政实行专户管—理用于节水工作【的开展
第》四十:九条 单位用—水大:户首次年度》用水计划的核定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十条 单位用水大!户需在?年度内调整》用水计划的应当【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五十一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掌:握,单位用水《。大户执?行计划用《水的情况对》因设备陈旧》、管网老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超计划用水—的应当下达书—面通知给《予其合理的整—改期:限并指导其进行【整改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加价水费—
,第五十二《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鼓励单位】用户:和居:民生活用户》采用或者使用名录】所列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的技术落后、【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五》十三条 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加强对】供水、用水设备【、设:施、器具的》管理、维修和保【养降:低,漏失率供水设施的漏!失率应达到或者低】于,国家标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供水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擅自停》止供:水的;
《。 (三)》停水未履行通知【义务的;
》 (?四)未能按照—。规定及时《抢修供水设施故【障的;
(五)!未能按照规》定时限恢复供水的;!
: (:六)未?能按照规《定,定,期检:测水质的;》
(七)—其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用》户应在供《用水合同约》定的缴费日期—内足额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水费的】应按缴纳《水费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连续六》十日不缴纳》水费:的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供水【企业可?以停止供水被停止供!水的:用户按规《定缴足?水费和违约金后供水!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水—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发【生干旱、咸潮等【突发事件时》不执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临:时性供水《措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通知供》水企业停止供水【
第:五十七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未,。经供水企业同—意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通知供水》企业停止供水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动、启闭、拆除、】加装、迁装、改装】、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损坏消防供水!设施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违法使用消防!用水的依据》珠海市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法行?为人还应向供水企业!补,交水费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者转供公共!供,水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通知供【水企业?。停止供水违法行为人!。还应向供《水企业补偿水费差价!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三条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供水、用》水和节水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