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2006年》9月29日珠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20《07年1《月,10日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公布 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生活、生产》及其他供水保证安】全供水、用水—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供水是指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设施向用户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供水企业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利用公共供水设施!从事公共供水—生产经?营承担供水的法【人
政府对供水!实行:特许经营
第四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是供水、用—水、节水的》行,政主管部门》对供水、用》水、:节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监《督,
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本市供水、!用水、节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供】水、用水应当—以统一规划、发【展供水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为原】则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提!供优质服务》。并保障城市发展的】用水需求《节约用水遵》循计:划用水、综合利用】、讲究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供》水设施建设》的投入使《公共供水《设施建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保障《优质供?。水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广泛】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用水的意识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计【。划,定期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活动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二》章 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八—条 供水设》施建设?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及用户供》水设施建设公共【。供水:设施是指水库、【水厂及其取》水设施、《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用户供水设施!。是指与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九条: 公共供水》设施由政府或者供】水,企业组织投资建设】
用户供水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建!。设,最低服务水压—不能满足正常用水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投资建?设二:次供水加压设施【
二次》供水:是指通过水箱、水池!、加:压设备等二次设【施向用户供》水的行为
第十条】 公共供《。。水设施的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编《制
供水设施的!设计方案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水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应当征!求供水企《业,的意见
供水】设施竣工后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供》水企:业验收并《按规定报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供水;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水库等重《要水源设施的建设】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 —供水设施建设—使,用的供水管》道、材?。料、:设备和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第十】。二条 供水设施管】。理责:任划分
—(一)?结算:水表:以前:的供:水设施(含结算【水表:及住宅小区居民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和管:理;
(二)】结算水?表以后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维【护,和管理
第》十三条 除供水企】业因更新改造而【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
】 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应当经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市规划部!门批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供水企业!对,供水设施进行—抢修:造成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涉及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向城建档案馆或【者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工程!建设影?响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经?供水企业同意后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十五《条 用户《不得擅自自建—供水设施不得擅【自将自建的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十六条》 水表应当》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经授权的!机,构检定对擅》自安:装未:经检定合格水—表的供水设施—。供,水企业不《予办:理用水手续
—第十七条 》用户有保护水表【的,义务禁止下列—行为:
(一)—私自拆动《、改移水表;
!(,二)在水《表,附近堆?放障碍物影响抄表】、换:表工作;《
(三)拒绝】、阻碍供水企业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拆换水表!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国家规定实行水表!定期更换《制度保?。证,。水表:的正常运作
【 水表?自然:。损坏由供《。水企业负《责拆换有《。关费用由供水企业负!责,供水企业应定期将水!。表更换情况》汇总: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用户:与供水企业因水【表准:确度发生纠纷可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定检》定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用户承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供!水企业按水表快慢】比例追收或者退还】水费但只以发生争议!前最近一个抄表【周期为限
对水!表准:确度检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检定【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定
:第二十条 消防供】水设施包括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单,位专用消《防供水设施》。和住宅小区公用消】防供水设施
第二】十一:条, 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由市政府负!责建:设供水企业》负责维护《。和管:理;单位专》用,消防:。供水设?施由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住宅小区公—用消:防供水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维护:和管理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消防《供水设施实行专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使用消防供水因特!殊情况确需通过【消防供水设》施用水的应》当,征得供水企》业的同意并由供水】企业通报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三条 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维护、!火警用水、消防演】习用水等相关费用】由市财政列支
【第三章 供水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供水水压、》水量、水质等供【水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将水质、水】压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供水企业应当—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保证—城,市建成区公》共供水主《管网压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服务水压
第二十!六条 供水企业应】当保障不间断—供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供水
《 (一)工程施工;!
(二)设施维!修;
《 (三)其他—确需暂?停供水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需!要暂停供水的应当将!。原因、?时间及恢复供—。水的时间通过—公共传?播媒体或者其他【方式在停水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向用户发》出通知
如遇重!大停水事《故应当及时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供水抢修
》第二十八条 对不间!断用水或者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应当自》行采取技术》措施保证水质、【。水压和?不间断供水
第二】。十九: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每年】应当不少《于两次并建》立档案备查居民二次!。生活用水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清洗:。、消毒并《建立档案《备查:其他用户的二—次供水设施可—以委托供水企—业,进行清洗《、,消毒并建《。立档案备查》
二次供—水加压?产生的电费由—受益用户按用水量】分摊
第三十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当定期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两次《清洗:不合格的清洗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一条 】用户二次用》水水质受污染时应】当及时向供水—企业:报告供水企业应当】。立即停?止,向用户供《水并及时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 水质受污染的】居,民二:次生活用水供水【设施应当《由供水企业》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其:他用户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由管理单!位,、产权人《或者:受委托的供水企【业及时进行清—洗、消?毒经市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恢复【。供水
第四》。章 用水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用!户,应当按计量结果、】水价标准和定—额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第三!十三条? 用户?用水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共用水表时》供,水企:业应当按照不—同性质?用水:量确:定比例收《费
第三《十四条 用户需要】改变用水性质、更改!户名或者终止用水的!应当及时到供水企】业办理手续
—第三: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转】供公共供水》
第三?十六条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按户计量
》 阶梯式计量水】价以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综,合价格?为基础?分为三级级差在国】家、:省规定的有关—。。范围:内确定
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量【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和全《。市水资源以及用水状!况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三十七《条, 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水》。价调整应当》举行听证会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听证会》意见确定《方案后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抄表?到户:新建住宅《的供:水应当分《户设表计量达—不,到抄表?到户要求的不得供】水已建成住宅小区和!有住宅?功能的楼宇因供水设!施原因达不到抄表】到户的必须进行供水!设施:改造:改造费用计入—供水成本《
,第三十九条 因水表!发生故障或者—因用户原因》导,。致无法抄表》时供:水企业可《与,用户:。协商选择下列—办法:之一计收《水费
(一【),上期用水量;
】 (二)《按最近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
: (三)按去年】同期用水量
第四】十条 用户》对用水缴费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水费缴》纳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异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供水企业应在】接,到异议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用户】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异议成立
【用户对?供水企业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水!费缴:纳通知缴纳水费【并在接到答复—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供水企业【及用户对于》供水企业向》。用户多?收取的水费应—。当在一个月内返还给!。用户:
第:五章 节约用—。水管:理
第四十》一,条 发生干旱、成潮!等突发事件时为【。保证居?民,生活优先供水—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临时性供水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
第四【十,二条 ?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冲!厕、道路保》洁、洗车、》景观、设备冷却水】等,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从事》再生水经《营,的单位应当定—期化:验再生水水质保证】水质达到国家相【关,。使用标准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和检:查,
:。 再生水是指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生活】、市政、环境等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
第四十三【条 单位用水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用【水管理?方式:
第四十四条—。 用水单《位行业定《额执行国家或者省】的标准国家和省【尚未制定《用水定?额,。的行业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五条 用水—定额在水量平衡【测试确定的合理用】水水:平基础上编制—同时用水《定额标准应》当根据用水》需求的变化》、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情《况及时?修订
第四十六【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水量平【衡,测试的?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 单【位用水大户应当【在,每年的第三季度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行业定额!在每年的第四—季度核定单位用【。水大户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并公】布下:一年:度单位用水大户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单位用水大!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实行分级累》进加价制度
— 超出计》。划百分?之五十(《含)以下的部—分按标准水价的一】点五:倍征收;超》出计划百分》之五十以上部分按标!准水价的两倍征收征!收的超计划用水【加收:。部分(税后)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并上缴》财,政实行专户管理用】于节水工作的开展】
第四十九》条 单位用水大【户首次年度用水计】划的:核定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十条 !单位用?水大户需在年度【内调整用水计划的应!当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五:十一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掌握单位】用水大户《执行计划用水的情况!对因设备陈旧、【管网老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超计划用水的—应当下达《书面通知给予其【合,理的整改期限并指】导其:进,。行,整改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加》价,水费
第五十二条 !。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鼓励单位用!户和居民生》活用户采用》或者使用《名录所列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的》技术落后《、,。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五:十三:条 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加强对供—水、用水设备、设】施、:器具:的管:理、维修和保—养降低?漏失率供水设施【的漏失率应达—到,或者低于国家—。标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供水—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擅,自停止供水的—;
(》三)停水未履行通】知义务的;》
?(,四,)未能?按照规定《及时抢?修供水设施》故障的;
(五!。)未能?按照规定时限恢复供!水的;
《 :(六)?未能按照《规,定定期检测水质【的;
(七)】其,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用户应在《供用水?。合同约定《的缴:费日期内足额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水,费,的应:按缴纳?水,费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连!续六十日《不缴纳?水费的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供水企业可以停止】供水被停止供水的】用户按规定缴足水费!和违约金后供水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水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发生干旱、咸!潮等突发事件—时不执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临时】性供:水,措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通!知供水企业停止【供水
第《五十七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未经—供水企业《同,意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通知供水—企业停?止供水?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动、启闭、拆【除、加装《、迁装?、改:装、: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损?坏消防供水设施【。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违法使用消】防用水的依》据珠海?市,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法行为】。人还应向供水企业补!交水费?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者转供公共供】水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通—。知供水企业》。停止供水违法行【为人:还应向供水》企业补偿水费—差价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三】条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供水、用水和节!水,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