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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59号) —  珠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8》月6日七届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钟世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审核》、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市、区人民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三条 《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审核】、交易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住【房管理部门》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计划调配、建设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除根据本办法—确,定的建设主体—外任何单《位,。不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集—资合:作建房 第六条 市!住房管理部门应【会同市发展》与改:革、国土资源、建设!及规划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做好项》目储备?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规【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第七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制】度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市住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第二章 优】惠政策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的市政基【础设施由《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确定】的主体负责配套建设! 第十一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符【合条件的可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包括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三章 《开发:建设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各区人民政府组织投!资建设?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的相?关程序?建设: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严格限制》在小户型每户—建筑面积《限制:在65?平,方米以下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优选规划—设计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建】设水平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单位对其开发!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建设单位《要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第四章 价格!的确:定和公?示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切实体现政府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 】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建设单【位负责测算报—市住房管理部—门和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后向—社会公示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   【。(一)开发成本【  :。 1.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征用土地和拆迁】补偿等?所支付的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   】2.开发项》目,。前期工作《发生的工《程勘察、规划及建筑!设计、施工通—水、通电《、,通气、通《路,及平整场地》等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  3.主体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土建、水暖电—气安装及附属工【程费  《。 4.配套费在【。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及小区》规划要求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  5.管》理费按1~4项之】和的2%计算   !6.:贷,款利息按为住房【建,设筹措资金》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7!.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计收? ,  (二)》税,金,   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计】算,   (《三):利润   按开发成!本中1~4》项之和的《3%以下计算—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不得超过经批准【公示的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市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五章 《申请、审核》、交易和售后管理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公开:销售制度市住—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信息?通过本市媒》体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建设单位名》称,、销:售时间、房源位置】、数量、套型—建,筑面积、申》请期限?。、申:请购买条件、—审核程序《。等 第二十一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户【为单位每户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夫妻:双方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均取得本市—户口满5年以上【;,或单:方、单身(含丧偶】、离异者)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10年】以上   (二)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家庭所有成员无】购房:或自建、集资建房记!录住房困难》户是指?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三)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金额:的2:50%以下》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未!按房改?政策进行过房改【、未购买政》策性优惠住房(包】括平:价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等)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市【住房管?。理部门?每年度?。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对第(二【)、(三)》项的规定《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区《住房管理部门提【出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  (一《)户口簿 》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   (五【)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六,)住房管《理部门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  区住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区住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并将申请人》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和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0】日   《公示后有《异议的由区住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15日内【调查、核实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房管!。理部门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报市住房管理!部门审核   【市住房管理部—。门应:当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后—有异议?的由:。市住:房管理部门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发回:区住房管理部门重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公示后无异议的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管理部门发给申!请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数多于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应—当,。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购买人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人确:定后应通过本市【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依法办理权属—登记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在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权?属登记时必须与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权属登记同时应!当在房地产权证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行政划拨土地】。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颁》布,后,。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对其拥《有有限产权》。在,取得房?。地产权证5年—内,不得:出售、出租、空置因!各种原因《确需在5年》内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需经市住房管理【部门:核准由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原价格!。并结合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颁布!后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5年后?。经过市住房管理部门!核准可进入市场销售!市、区?人民政?府可:依照: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优】先回购   经【市住房管理部门核准!可进入市场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时—房地产权人应当【。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在扣【除税费后有所得的还!应当以所得》的,70%向市、区【人民政府缴纳—收益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国家和省对缴纳收!益比: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核准并缴纳上述!收,益,的市房地《。。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购房—人按规定缴纳收益后!可以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完全产权 【第二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人按规定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政策性优】惠住房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采【取编造、伪造住【房,情况证明及隐—瞒家庭收入情况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由《市住房管理部门撤】销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并可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已经骗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回:其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责令其补》。缴与同地段商品【房平均?价格水平《的差价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住房管!。理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未满限制《年限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或未向市—、区人民政府缴纳收!。益即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区,住房管理《部门责令其补—缴收益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限,。制年限内《。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空》置的:由市、区住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责令其补!。缴收益?并可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购《买人不予批准其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十七?条 住房管理—部门未按规定程【序和条件进》行购房资格审查或有!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由市住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中的时间期限除注明!为工作?日的均含节假日 】第四十条 本办法】颁,布前:已经购买和签订【买卖合同或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各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