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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城,。市绿化办法 !(200《8,年4:月14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5!月24?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公布【 自:2008年6—月24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本市绿化事】业发展建设》最适宜居住的—海滨花园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   本!市林业用地、林木的!。管理: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植】树、栽花、种草、育!苗等兴?建各类城市绿地的】绿化活动《。 ,   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 第四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市园林管理【处是本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确定的职能分工负】责辖区内相关的城市!绿化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镇)负责指导辖区内!的单位、住》宅小区等的》绿化和养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六条 本市城市绿!化,遵循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 市、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经费!上予以保证  】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赞助、认建、【认种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化和—履行植树《的义务 》。第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时涉:。。及城市绿化的—应当征?求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应当达《到,如下标准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一【),新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低《于35%别墅区不】。低于4?5%旧城改造区【不,低于30%   !(二)商业区—。不低:于3:。。0%: :  (三)旅—。游、度假宾馆、酒店!不低于?50% 《   (四)疗养】院、医院不低于5】0,%   (五【)行政办公、学校、!科研:、体育、文》化娱:乐用地不低于—。35%   (】六,)经:环,境保护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不《低于4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宽】度不得小于》。50:米防护林《带   (七【)风:景,名胜区不低》于,65%   (八!)工业区、交通【运输站场和仓库不】低于2?0%   (九】)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不低—于25?%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等绿地规划、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地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次干道绿地》面积所?占比例不低于1【5%;城市快速路】和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的绿—化应当兼顾》防,。护和景?观   (二)城!市江河?两岸:、铁路沿线两侧【的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小于3》。0,。米;海岸线》、,饮用水源地水体防】护林带宽《。度各不?小于70米  】 (三)高压—输电线走廊安全隔】离绿化带宽度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 【第十四条 》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 第十五条 城】市公园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一)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应【当占公园陆地—。总面积的80%以】上,游览、休憩、服【务性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地总!面积的5% —  : (二)居住区【。配套:绿化用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   (》三)城市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 【 第十六条 城【市绿地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委托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 城市各【类,。公园、风景林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的!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古典!。名园的恢复》、保护规划和工程】设计:按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审批 》第十九条 》城市:绿化建设按下列【办,法分工负责   !。(一)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由》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提出项目建》设计划并申报立项】经,批准后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城市公!。共绿地的改造由【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单位附属绿地由其】权属单位《负责 《  (三)住宅【小区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 , , (四)《铁,路、公路防护绿化】。和经:营性园林、》。。。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   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对各单位的绿化!建设应给予》技术指导 第二十!条 城市绿化建【设应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及其它—设施保?持安全间《距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 ,第二十一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委托具有相应】。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达不到?。本办法第十》二条标准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承担补偿【责任按照所缺少的绿!化用地面积向—归口的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补偿费绿化】补偿费按《规定专项《用,于易地绿《化建设 》  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工程竣》工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三?。条 本?市每年?的公共绿化》建设资金投入应【不低于当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的: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小区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应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中统?一,安排其比例应占【。。工,程项目土建》投,。资的:5,%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城市绿地的》保护和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依》。法落实管理责任 】   (《一)市财政》投资的公园、风景区!由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其它《城市公共绿地除【明确责任主体的由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二)》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由其权属单位】负责 《  (三)住宅【小区绿地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城》市绿:化专业单位负责 !  (四)生—产绿地、《。经营性园《林绿地由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负责  ! (五)沿街—绿地由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沿【街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协助管理门前【绿化:的责:任   》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各管理责任》人负责的绿地保护】。和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对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绿地保】护和:管理进行检查考评、!监督:和指导 《 第二十五》条 市、区、—镇城市?公,共绿化的维护管理经!费应:不低:于本级当年城—市维护管理总费【用的15《%并应?当随公共绿化面积】及财政收入的—。增加而相应增加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规划—绿,化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以及改变城市规【划绿化?。。。用地的性质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已建?成绿:地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地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占》用城:市绿地700—0平方米以下的【应当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用城】市绿地7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省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同意后【占用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在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领取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证后方可占用占!用期满由收取费用】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恢复绿地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绿地内设置与】绿化无关的设施 !  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内应当严格!控制新建《商业和?服,务经营设《。施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经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应当《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占:。用城市?绿地的面《积向归口的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补偿费 第二十!九条 禁止》擅自迁移树木因下】列原因确需迁移树】木的建?。设、:养护单位或者—业主应当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一)》因,城市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 》  (二)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三)【树木对城市公共设】施构成威《胁   (四【)树木抚育更新【需要:   上述申【请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迁《移树木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 第三十【条 禁止《擅,自砍伐?树木因下《列原因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确《需砍伐的《建,设、养?护单位或者业主【应当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一)因城》市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  》 (:二)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  (三《)树木对城市公共】设施构?成威胁?  ? (四)树木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   】(五:)树木抚育更新需要!   《上述:申请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砍伐树木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 第三】十一条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因城市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砍伐、迁《移乔木二《十株以下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十株(含二十株)!以上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的—。树木的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省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第三:十二条 居住小区内!需要: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申请资料》应,当包括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居委—会同意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管线、【交通设施等公共设施!安全的?需要确需《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花草树木繁!茂设施安全》完好并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树木修剪技术规】。范定期对树木—进行修剪 》 第:三十五条《 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应当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建立档案和设】置标志划《定保护范围  】 古树名木生存地】的所属单位》和个:人是该古树名木的】管理责?任人必须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养护?管,理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 !   严禁砍伐、】迁移或买卖》古树名?木因城?市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迁移】。。古树名木的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 因交通事【故等意外原因造成】城市绿化植物或【绿地设施损坏的责】任人应当《向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赔偿费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的行:道树进行恢复时【应当用同《品种同?规格的树《木 第三十七条 !除,第三十六条规—定外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取的【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等费】用应上?缴同级财政列入同级!城市绿化专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用于增—加城市绿化总量建设!  ? 城市绿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由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提《出安排计划》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监督   【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的: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城市绿地》。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对责任?。人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擅》自改变规划绿—化用地?性质的按照》每平方米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二【)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植:被向城市绿地内【。抛,撒杂物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四)在—城市:绿地上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按占用每平方米处!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  — (五)以》树承重、就树—。搭建、?采石取?土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破坏树木支】架、栏杆、》花基、?坐椅:、庭园灯《。、建:筑,。小品、水景》和绿:地供:排水等绿化设施【的按照被损设施造】价的2倍处》以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第三【十条:规定:擅自迁?移、砍伐树木的按照!树木补偿费》的5倍处以罚—款   (—八)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九:)擅自迁移、—。砍伐古树名木—或者致使古树名【木枯:。死的: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无证》设,计和施工《的责令停止设计【和施工并分别对【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责令】。限期退出《恢复绿化并按照每平!方米:处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不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的责令限—期缴纳和补》偿;超过占用期限的!责令限期归》还并:按照所占面积处【。以绿地补偿费的【2倍罚款 》 第四十二》条 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的绿化规划、【设计方?案施:工的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并由】责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 ? 第五章 附则 】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园绿地包【括综合绿地、—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等   】本办:法所称的附属绿地】包括居住区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对外交通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特殊绿—地等 ?   ?。本办法所《称其他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等 ! 第四十四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的需要将相关!的城市绿化管—。理,权,限依法委《托给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使 :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6月24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