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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市绿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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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4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5月24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公布 ?自,2008年6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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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本市绿化》事业发展建设—最适宜居《。住,的海滨花园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
】 本市林业用—地、林木《。的管理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植树、栽】花,、种草、育苗—等兴建各类城市【绿地:的绿化活动
!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
第四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市园】林管理处是本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确定的职能分!。工负责辖区内相关的!城市绿?化工作
— 各街道办》。事处:(镇)负责指—导辖区内《的单位、住宅小【区等的绿化和养【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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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六条: 本市城市绿化【遵循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 :市、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经费上予以【保证
》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赞助、认】建,、,认种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化和履行植树!的义务
第—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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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时涉及城市绿化的应!当,征求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应当达到》如,下标准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 (一)新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低于3!5%别墅区》不低于45%旧【城改造?区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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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业区!不低于3《0,%
(三)旅!游、度假宾》馆、酒店不》低于50%》
: (四)疗养院、!医院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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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行?政办公、《学校:、科研、体育、文】化娱乐用地不低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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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环境:保护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不?低于4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宽度不!得小于5《0米防护林》带
《 (七)风景—名胜区不《低于65《%
(八【)工:业区、交通运输【站场和仓《库不低?于20%《
? (九)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不低于—25%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等绿地规【划、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地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次干道绿地面积【所占比例不低于1】5%;城市快速路】和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的绿《。化,。应当兼顾防》护和景观
(!二)城?市江河两岸、铁【路沿:线两侧的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小于—30米;海岸—线、饮用水源地水】体防护林《。带宽度各不小于【7,0米
(【。三)高压《输电线?走廊安?全隔离绿化带宽度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
第十四条! 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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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城市公园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一)【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应当占公—园陆:地总面积的》8,0%:以上游览、休憩、】服务性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地总?。面积的5%
【 , (二)居》住区配套绿化用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
(三【)城市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
第十六条 城】市绿地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委托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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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城市各】类,。公园、风景》。。林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的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古典?名园的恢复、保护规!划和工程《。设计按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审批
第【十九条 城》市绿化?建设按下列办法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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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由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提出?项,目建设计划并申报立!项经批准后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城市公!共绿地的改造由【。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 (二)单位—附属绿地由其权属单!。位负责?
(三)住宅!小区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 (四)铁》路、公路防护—。。绿化和?经营性园林、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对各—单,位的绿化建设应给予!技术指导
第二十!条 城?市绿化?建设应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及》其它设施《保持安全间距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第《二十一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委托【具有相应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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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达不到本办法第】十二条标准》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承担补偿责任【按照所缺少的—绿化用地面积—向归口的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补偿?费,绿化补偿费按—规定专项用于—易地绿化建设
】 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工程竣》工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三条【 本市每年的公共绿!化建设资金投入【应不低于当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的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小区—。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应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中统一】安排其比《例应:占工程项目土建投资!的5%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城市绿地!的保护和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依法落《实管理责任
】 (:一)市财政投—资的公园《。、,风景区?由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其】它城市?公共绿地除》明确责?任主体的由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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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由其权属—单位:负责
(三)!住宅小区绿地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城市绿化专【业单位负责》
(四)【生产:绿地、经《营性园林《绿地由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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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沿街绿!地由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沿街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协助管理门前】绿化的?责任
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各管理责任人负】责的绿地保》护和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对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绿!地保护和管理—进,。。行检查考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市、区、】。镇城市公共绿化的】维护管理经》费应不低于》本级:当年城市维护管【理,总费用的15%【并应当随公共绿化】面积:及财政收入的增加而!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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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规划绿《化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以及改变城!市,规划绿化用地—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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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已?建成绿地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地,。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占用:城市绿地7》000平方米以【下的应当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用城市绿地7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省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同意后占用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在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领取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证后方》可占用占用期满【由收取费《用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恢复—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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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绿地内?设置与绿化无关【的设施
【。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内】应当严格《。控制:新建商?业和:服务经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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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经【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应当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占用城市绿地的面积!向归口的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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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禁止》擅,自迁移树木因—下列原因《确需迁移树木—的建设、《养护单位《或者:业,主应当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一)因城市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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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 (三)树木对【城市公共《设施构?成,威胁
《 (四)树木抚】育更新?。需,要
上述申】请,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迁移树木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
—。第三:十条: 禁止擅自》砍伐树木因下列原】因,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确需】砍,伐的建设、》养护单位或者业主】应当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因?城市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
》 (二)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三)!树木对城市公共设施!构成威胁
【。 (四)树木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
!。。 (五)树木抚育】更新需要
】上述申请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砍伐】树木: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
第三十!一,条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因城—。。市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砍伐、迁移【乔木二十株》以下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十株(含二】。十株)以《上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的树?木的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省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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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居住!小区内需要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申请资?。。料,应当包括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居委】会同意?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管?线、交通设施等公共!设施安全的》需要:确,需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花】草树木繁《茂设:施安全?完好并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树木《修剪技?术规范?定期对树木进行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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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应当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建立档案《和设置标《志划定保护范围
!。 古树名木生存】地的所属单位和【个人是该《古树名木的管理责任!人必须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养】护管理?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
严】禁砍伐、迁》。。移,或买卖?古树名?木因城市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迁移古】树,名木的?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 !因交通事故等意外】原因造?成城市绿化植物或绿!地设施?损坏的责任人应当向!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赔偿费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的行道树进行—恢复时应当用同【品种同?规格的?树木
《第三十七条 —除第三十六》条规定外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取的—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等?费,用,。应上:缴同级财政列入【同级城市《绿化专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用!于增加?城市:绿化总量建》。设
》城市绿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由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提—出安排计划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监,。督
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的【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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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城市?绿地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对》责任人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擅自改【变规划绿《化用地性质的按【照每平方米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二)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植被向《城市绿?地内:抛撒杂物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在,城市绿地《上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按占用每平方米处】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
】(五)以树承—重、就?树,搭建、采石取土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破坏树木》。支架、栏杆、花基】、坐:椅、庭园灯、建筑小!品、水景和绿—地,供排水等绿化设施的!。按照被损设施造价的!2倍处以罚款
】 (?七):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第三十条规【定擅自迁《移、砍伐《树木的按照树—木,。补偿费的《5倍处以罚》款
《 (:八)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九):擅自迁?移,、砍:伐古树名木》或者致?使古树名木枯死的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无证设计和施—工的责令停止—设计和施工并分别对!。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责【。令限期退出》恢复绿化并》按,照每平?方米处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
》 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不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的责《令限期缴纳和补【偿;超?过占用期限的责令】限期归还《并,按照所占面》积处以绿《地补偿费《的2倍罚《款
第四十—二条 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的》绿化规划、设计方】案施工的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并由责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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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园绿地】包括综合绿》地、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等《
《本办法所称的附属绿!地包:括居住区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对外交】通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特殊》。绿,地等
—本办法所称》其他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等
第四十—四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的需要将相关】的城市绿化管理【。。权限依法委托给【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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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6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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