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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市绿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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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4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5《月24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公布 自20—0,8年6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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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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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本?市绿化事《业发展建设最适宜居!住的海?滨,花园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
本市林【。业用:地、林木的管理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植树、》栽花、种草、—育苗等兴《建各类城市绿地的绿!化活动
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
?第,四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市《。园林管理处是本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确定:的职能分工负责辖区!内相关的城市绿化工!。。作
《 ,各街:道办事处(》镇)负责指》导,辖区内?的单位、住》宅小区等的》绿化和养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六【条 本?市城市绿化》遵循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 《。。。市、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经》费上予以保证—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赞助、认建【、认种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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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化和履行植【树的义?务,。
第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时涉及城市绿【化,的应当?征求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应当达到—如下:标准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一】)新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低】于35?%,别墅区?不低于45%旧【城改造区《。不低于30%
】 (二)商—。。业区不低于30【%
(—。三)旅游、度假宾馆!、酒:店不低?于50%
【 (四)疗养院、】医院不低于》50%
【(五)行政办公、学!校、:科研、体《育、文化娱》乐用地?。不低: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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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经环境保护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不低》于4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宽度不?得小于50米—防,。护林带?
(七—),风景:名胜区不《低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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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业区、交通运输!站场和仓库不低于】。20%
(】。九)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不低于2【5%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等绿地规划、】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地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次干道绿《地面:积所占比例不—低于15%;城市快!。。速路和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的绿化应当兼顾防!。护和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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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江河两岸、铁【路沿线?两侧的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小—。于30?米,;海岸线、饮用水】源地水体防》护林带宽《度各不?小于7?0米
《 (三)高压【输电线走廊安—全隔:离绿化带宽度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
第十四条 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
【第十五条 》城市公?园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一)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应《当占公园陆地总面积!的80%以上游览、!休憩、服务》性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地总》面积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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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住区配套绿化】用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
【 ,。(三:)城市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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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城【市绿地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委托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 城市?各,类公园、风景—林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经:批准的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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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古典名园的恢复】。、保护规划和工【程设:计按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审批
第十】九条 城《。市绿:化建设按下列办法分!工负责
(一!)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由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提出项【目建设计划并申报】立,项经批准后》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城市公共绿地的改】造由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单位附属绿地!由其权属《单位负责
【 (三)住宅小区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四)铁!路、公?路防护绿化和经营】性园林?。、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对各单位的绿化!建设应给予技术指导!
第二《十条: 城市绿化建设【应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及其它设施保持安】全间距?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第二十一!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委托】具有相应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达不到?本办法第十二—条,标,准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承担—补偿责任按照所【缺少的绿化》用地:。面积向归《。口的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补偿费绿化补—偿费按规《定,专项用于易》地绿化?建设
—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工程竣《工,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三条 !本市每?年的公共《。绿化建设资金投入】。应不低于当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的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小区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应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中统一安排其比【例应占工程项目土】。建投:资的5%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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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城市绿地的保护和】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依法落实管【理责任
(】一)市财政投资的】公,园、风景区由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其它城市—公共绿地《除明:确责任主体的—由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二)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由其权属—单位负?责
》(三)?住宅小区绿地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城市—绿化专业《单位负责
】(四)生产绿—地,、经营性园林—绿地由?。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负责【
(五—)沿街绿《地,由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沿街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协助管理门前【绿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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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各!。。管理责任人负—。责的绿地保护和【。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对】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绿:地保护和管理进行】检查考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市—、,区、镇城《市公共?。绿,化的维护管理经费应!不低于本级当—年城市维《护管理总费用的1】5%并应当随—公共绿化《面积及财政收—入的增加而》。相应增加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规!划绿化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以及改变城市规【划绿化用《地的性质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已建成—绿地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地,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占用城市绿地7!000平方米以【下的应当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用城市】。绿地7?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省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同意后】。占用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在—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领》取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证后方可占【用占用期《满由收取费用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恢复绿地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绿地内设置与绿】化无关的设》施
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内应当?严格控制新建商【业和:服务经?营设施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经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应当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占用:城,市绿:地的:面积向归口的—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补偿费
第二!十,九条 禁止擅自迁移!树木因下《列原因确需迁—移树木的建设、养】护单位或者业主【应当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因】城市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
【 :(二)?。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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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树木】。对,城市公共设施构成威!胁
(—四):树木抚育更新需【要
上述【申请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迁移树木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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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禁止】擅自砍伐树木因【下列原因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确需砍!伐,的建设、养护单【位,或者业主应当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一)因城市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
(二【)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三)树木对城【市公共设施构成威胁!
(四—。)树木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
《
(五》。)树木抚育更新需】。要
》上述申请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砍伐树木《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
第三十》一条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因城市《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砍伐、迁移乔木!二十株以下》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十株(含】二,十株)?以,上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的:树木:的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省【。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第三十二—条 居住小区—内需要?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申请【资,料应当?包括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居委会—同,意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管》线、交通《设施:等公共设施安—全,的需要确需》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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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花草树木繁【茂,设施安全完好并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树木修剪技术!规范定期对》树木进行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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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应当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建立《档案和设置标志划】定保护范围
!古树名木生》存地的所属单—位和个人《是该古树名》。木的管理责》任人必须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养?护管理?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
严—禁砍伐?、迁移或买卖古树】名木:因城市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迁移:古树名木的》。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 因交通—事故等?意外原因造成城市绿!。化植物?或绿地?设施损?坏的:责任人应当向—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赔偿费《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的行道树进行】恢复时应《当,用同:品种同规格的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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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除第三十六条】规定外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取的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等费用应上缴同级】财政:列入同级城市绿【。化专: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用于增加】城市绿化《总量建设
【 城市绿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由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提】出安排计划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监督
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的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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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城?市绿:地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对责任人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擅自改变规划绿化】用地性质《的,按照每平方米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二)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三)》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植被向城市绿地内!抛撒杂物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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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城市绿地上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按占【用每平方《米处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
(五)【以,树承重?、就树搭《建,、采石取土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破坏?树木支?架,、栏杆、花》基、坐椅、庭园灯】、建筑小品、水景】和绿地供排》水等:绿化设施的按—照被损设施造价的2!倍处以罚款
【 (七《),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第三十?条规定擅自迁移【、砍伐?树木的按照树木【补,偿费的?5倍处以罚款
】 (八)》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九,)擅自迁移》、砍伐古树》名,木或者致使古树名木!枯死的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无证设计和》施工的责令停止【设计和施工》并分别对《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责【令限期退出》。恢复绿化并按照【每,平方米处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不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的责令限期缴!纳和补偿;超过占用!期限的责令限期【归还并?按照所占面积处以】绿地补偿费》的2倍罚款》
第?。四十二条 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的绿!化规划、设计—方案施工《的,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并由《责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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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园绿地包括综合绿】地、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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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的附属绿》地包括居《住区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对外》交,通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特殊】绿地等
本】办法所称其他—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等
【
第四十四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的需要将相关【的城市绿化管—理权限依法》委托给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使》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6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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