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地基承载力
13.3.1 岩土地基承载力宜根据野外鉴定、室内试验和公式计算、载荷试验和其他原位测试,结合工程要求和实践经验综合确定。
13.3.2 土质地基承载力的确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执行;岩石地基承载力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完整、较完整和较破碎岩体,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根据剪切波速和单轴抗压强度或抗剪强度指标计算综合确定;
2 对不能取样进行室内试验的破碎和极破碎岩体,初可研勘察和可研勘察时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根据剪切波速和地方经验综合确定;无地方经验及设计阶段勘察,应进行载荷试验;
3 当设计阶段勘察时,对于剪切波速小于1100m/s的岩石,地基承载力应根据载荷试验确定。
13.3.3 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初步估计可按表13.3.3取值。
表13.3.3 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初步估计
注:中间值可内插。
13.3.4 对完整、较完整和较破碎的岩石地基,除极软岩外,承载力特征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fak——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MPa);
frk——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易软化岩石采用天然湿度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ψr——折减系数,根据岩体完整程度和结构面的间距、宽度、产状和组合,由地区经验确定。无经验时,对完整岩体可取0.5;对较完整岩体可取0.2~0.5;对较破碎岩体可取0.1~0.2。
13.3.5 对完整和较完整的极软岩,当可取不扰动试样测定天然湿度的抗剪指标时,地基承载力极限值、特征值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fr——岩石地基承载力极限值;
fa——由抗剪强度指标确定的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Nb、Nd、Nc——承载力系数,应按表13.3.5取值;
b、d——基础宽度和基础埋置深度,基础宽度大于6m时按6m取值;
γ、γm——分别为基础底面以下一倍短边宽深度内岩体有效重度和基础底面以上岩体有效重度加权平均值;
ck——基础底面以下一倍短边宽深度内岩石的黏聚力标准值。
表13.3.5 承载力系数
注:φk——基底下一倍短边宽深度内岩石的内摩擦角标准值。
13.3.6 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不进行深度修正;按本规范表13.3.3、公式(13.3.4)和浅层平板载荷试验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根据基础埋深按下式修正:
式中:fa——修正的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ηd——岩石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应按表13.3.6取值。
表13.3.6 岩石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